索引号 zfbmslj/2020-0031 公开日期: 2020-04-20 15:37
来源 水利局
内容概述

石泉县水利局关于对《石泉县城关镇古堰社区二组跨饶峰河桥梁建设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的审查批复意见

石泉县水利局

关于对《石泉县城关镇古堰社区二组跨饶峰河桥梁建设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的审查批复意见

石水字〔202055

石泉县交通运输局:

根据水利部颁发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5202014的要求,你局委托西安景天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于20203月编制完成了《石泉县城关镇古堰社区二组跨饶峰河桥梁建设工程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接贵局申请对《评价报告》进行评审批复的文件,我局组织相关专家于202048日经踏看现场后,对《评价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现形成如下审查批复意见。

一、该《评价报告》符合《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5202014的基本要求,同意通过审查。

二、石泉县城关镇古堰社区二组跨饶峰河桥梁建设工程位于本县城关镇古堰社区二组,地处汉江一级支流饶峰河下游古堰加油站与城关镇中心医院之间,距离饶峰河与汉江交汇口3.65km。桥梁起点与河道右岸现有河堤路相T接,终点与河道左岸原G210国道相连通,属县城区人行交通桥梁工程。根据《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要求,综合考虑本项目的地位和功能、未来人员通行量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该桥梁的设计荷载为人群荷载3.5kN/m2。该拟建跨饶峰河人行桥梁设计全长69.96m,设计桥面宽度为6.5m=6m(人行道)+0.25m×2(护栏)。

三、依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的规定,结合该跨河桥梁建设工程所处位置、规模等级、使用功能、防洪安全重要程度等,同意《评价报告》提出本桥梁工程设计洪水采用工程区饶峰河河道50年一遇重现期洪水标准,并考虑汉江喜河水库一定量级洪水回水倒灌影响进行防洪评价与分析。因建设工程上游及周边无病险水库、塘坝、窖池等洪涝次生灾害威胁,故,本项目防洪影响评价分析仅考虑饶峰河自身洪水既汉江喜河水库一定量级洪水回水倒灌危害影响因素。

四、同意《评价报告》对拟建桥梁处饶峰河河道断面设计洪水流量及其设计洪水位的分析论证。依据实际量算核准的工程区河道断面以上控制流域面积及其相关水文要素,通过计算分析和综合论证比较,桥位处饶峰河河道50年一遇重现期设计洪水流量为872m3s,推求出的相应5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为382.82m(黄海高程系统);同时,依据北京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2002年编制的“喜河水电站可行性研究《水库淹没及工程占地处理报告》”中对库区饶峰河支流防护工程进行的设计,经由 “喜河水库支流饶峰河回水计算成果”查得:本桥梁处喜河水库50年一遇淤后回水位为385.38m(黄海高程系统)。上述论证分析成果可作为该跨河桥梁建设工程防洪评价和建设实施的基础依据。

五、同意《评价报告》对建桥后防洪安全能力的分析计算结果和对桥梁底部高程及桥墩防冲刷深度的分析论证。①该桥梁断面处饶峰河5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为382.82m(黄海高程系统),复核计算所得加风壅增高、波浪爬高、安全加高后的设计安全防洪高程为383.62m,而设计新建桥梁最低处桥梁底部高程则为384.47m,高于复核计算所需安全防洪标高0.85m,故该拟建桥梁设计高度满足工程区饶峰河50年一遇设计洪水的行洪安全要求。另据喜河电站库区支流饶峰河回水计算成果分析,桥位处喜河水库50年一遇淤后回水位为385.38m,高于右岸0号桥台处桥梁底部设计高程0.91m,且与现状河堤路标高基本持平,故在汉江喜河水库50年一遇洪水回水情况下,桥梁右岸起端斜坡踏步段部位将被淹没,桥梁通行受到影响,桥梁设计高度不满足汉江喜河水库50年一遇洪水回水工况下的防洪安全需要。②经计算,桥位断面处一般冲刷深为1.58m,局部冲刷深度为2.55m,一般冲刷与局部冲刷合计为4.13m。桥梁处现状河道断面情况下50年一遇洪水位为382.82m(黄海高程系统),计算出的该处最低冲刷线高程为373.65m,而所设计最低桩底高程为365.19m,桩底处在最低冲刷线以下8.46m,大于《公路工程水文勘测设计规范》要求的基底埋深安全参数值,故冲刷对桥墩基础没有影响。

六、同意《评价报告》对该桥梁建设工程防洪评价所作的结论。①饶峰河古堰社区二组河段现无跨河桥梁,当地居民出行办事和学生上学、病人就医、采购物资等需绕行至下游连心桥才能到达河道彼岸,群众出行非常不便,严重影响到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和脱贫致富奔小康目标的实现。该桥梁修建后,将有效解决制约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交通瓶颈问题,最大限度地改善当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出行交通环境,本桥梁的建设是十分必要的;②除本桥梁建设外,近期饶峰河古堰社区段尚无其它水利规划安排,桥梁建设不会对其它有关规划产生影响; ③拟建桥梁按饶峰河5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桥梁全长69.96m,其中平行段47.80m、斜坡踏步段22.16m,桥梁起点(右岸)与现有河堤路形成 T接,桥台设在现状堤身内,终点(左岸)桥台设在堤防背水侧,均不压缩河道断面。该桥梁建设不影响现有堤防防洪标准,即符合《防洪标准》(GB502012014)及河道管理的有关技术和管理要求;④在饶峰河50年一遇洪水条件下,建桥后桥墩占用过水断面21.0m2,阻洪流量为80.6m3/s ,仅占饶峰河50年一遇设计洪水流量的9.2%,且全桥最低处斜坡踏步段桥下尚有净空高度余量0.85m,本桥梁建设对饶峰河河道行洪能力影响不大;⑤桥梁轴线与河道主流线呈正交,桥墩与水流方向一致,水流总体流态、流向都不会发生改变。桥位河段顺直,河床比降较小,河道主流稳定。桥位河段两岸为浆砌石堤防,河床为砂卵石组成,控制条件良好,边界条件稳固,桥梁建设对河势稳定不会带来影响;⑥桥梁起点(右岸)与现有河堤路呈T型交接,桥台设在堤身内,桥台施工需开挖堤防,对堤防结构有短暂时间的破损,施工结束后将得到全面恢复。左岸桥台设在现有堤防背水内侧的空地上,对堤防结构无影响。从桥梁立面布置图和现场放线得知,右岸1号桥墩布置在县城二水厂供水管道位置上,桥梁建设对该供水管道安全运行有明显影响;⑦右岸桥台设在堤身内,由于场地狭窄,施工期间可能占用部分河堤道路,对车辆及人员正常通行会有一定影响;左岸桥台设置在堤防背水侧的空地上,由于场地较宽敞,施工期间不会占用原G210国道公路,所以桥梁建设对防汛抢险基本没有大的影响;⑧桥梁最低处斜坡踏步段设计梁底高程为384.47m,本次复核计算所需最低梁底高程为383.62m,斜坡踏步段最低处桥下净空余量高度为0.85m,满足饶峰河50年一遇洪水安全行洪。主河道内桥梁采用20m的较大跨径,减少了水中设墩数量,最大限度地满足了过水断面不被压缩挤占,就饶峰河洪水而言桥梁建设防御洪水的标准与措施是适当的;⑨由于本桥梁处在喜河水库回水影响范围以内,全桥最低处斜坡踏步段底部高程低于喜河水库50年一遇淤后洪水回水位0.91m,达不到防御汉江洪涝的设防标准,一旦汉江发生50年一遇以上洪水时,回水倒灌将淹没桥梁斜坡踏步段,对交通通行带来影响。因此,在该桥梁工程建成并投入使用后,当地政府和基层组织要制定切实可靠的防洪度汛预案、强化安全保障措施,在桥梁运行使用期间应根据河道回水倒灌水位上涨情况,及时采取封桥措施,禁止河堤路车辆和行人通行,确保防洪度汛安全,避免发生意外。由于在回水倒灌状态下其水流流速很小,对桥梁自身安全基本不会带来大的危害;⑩右岸桥台施工需开挖河堤,施工期间可能占用部分河堤路,对交通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建设单位应征得堤防管理单位的许可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堤防恢复方案及交通保障措施,尽可能消除或减轻因工程建设带来的不利影响;右岸1号桥墩布置在县城二水厂供水管道位置上,桥梁建设对该供水管道安全运行有明显影响,设计单位应对该桥墩位置予以调整。

综上所述,通过防洪综合评价,本桥梁工程建设对项目区河段水利规划、河势稳定、现有防洪标准及技术要求、防汛抢险等都不会带来不利影响,桥梁防御洪水的设防标准与采取的工程措施基本适当;建设工程上游及周边无病险水库、塘坝、窖池等洪涝次生灾害威胁,对工程河段防洪保安无大的不利影响。

七、同意《评价报告》对该桥梁建设工程防洪影响评价和工程建设施工及管理所提的建议。①本桥梁工程右岸1号桥墩布置在县城二水厂供水管道位置上,桥梁建设对该供水管道安全运行有明显影响,建议设计单位对该桥墩位置予以调整;②要严格按照“河湖长制”的要求,在桥梁施工全部结束后,应及时对工程区河道进行全面清理,恢复河道原貌,并申报当地人民政府及河道主管部门检查验收;③桥梁施工单位应成立安全度汛机构,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和度汛方案,以确保顺利施工和安全度汛,并采取一定的防治措施,减小对防洪和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同时,建设业主应加强对施工单位防汛工作的检查指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④拟建桥梁最低梁底高程虽满足饶峰河50年一遇洪水位高程要求,但却低于喜河水库50年一遇量级洪水回水位标高,达不到防御汉江喜河水库回水倒灌的设防标准要求。当汉江发生50年一遇及以上量级洪水时,该桥梁将不同程度地受到洪涝淹没影响。在桥梁工程建成并投入使用后,当地政府和基层组织要制定切实可靠的防洪度汛预案、强化安全保障措施,在桥梁运行使用期间应根据河道回水倒灌水位上涨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封闭桥梁道路、禁止车辆和人员通行,确保防洪度汛安全。⑤施工期间应加强对上游雨、水情信息的收集掌握,当得知上游出现暴雨洪水时,应提前做好重要物资、设备和人员的安全撤离,确保施工度汛安全;⑥应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工作,禁止弃土、弃渣排入河道。禁止将生产、生活污水直接向河道排放,以免引起河道水质污染和水环境的恶化;⑦在桥位河段划定保护区,设置警示标牌,禁止在保护河段范围内滥采滥挖、弃土弃渣和从事影响河道行洪的一切非法活动。

八、基本同意《评价报告》中的评价内容,包括概况、基本情况、河道演变、防洪评价计算、防洪综合评价、工程影响的防治与补救措施、结论与建议。

九、要求该桥梁工程建设业主要严格按照本《评价报告》和“审查批复意见”的要求,严格依据工程建设管理程序开展桥梁工程设施建设和施工;要严格执行规范标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防洪安全万无一失。

十、要求建设业主在实施跨河桥梁工程建设施工时,要严格依照《评价报告》中所提出的标准和建议意见,开展其它各类配套导流及排雨洪工程设施建设,保障工程区雨水及山洪安全排泄。

十一、要求建设业主要对建成后的桥梁及其配套工程设施建立有效地管护机制,坚决避免“重建、轻管”现象的发生。要积极引导和教育工程受益群众牢固树立水患意识、环保意识和水生态意识,自觉维护所建桥梁及其配套工程设施安全,坚决杜绝损毁各类工程设施、挤占行洪河道、乱倒垃圾弃土、污染河道水体等行为的发生,确保项目区路畅、人富、山清、水秀、天蓝、景美。

综上所述,编制单位所编制完成的《石泉县城关镇古堰社区二组跨饶峰河桥梁建设工程防洪评价报告》,其依据充分、内容完整、数据翔实、评价结论可靠,符合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建议在实施中严格依照执行,切实防范和避免洪涝灾害隐患,确保工程区及周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石泉县交通运输局关于申请对2020年脱贫攻坚基础设施项目桥梁工程防洪评价报告进行审查的函.docx


石泉县水利局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