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饶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饶峰镇供水安全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zjzfrfz/2020-0028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饶峰镇人民政府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饶政发〔2019〕14号 | 成文日期: | 2020年03月20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0-03-22 18:06 |
内容概述 | 为确保脱贫攻坚农村安全饮水全面达标,针对陕南山区地势特点,水资源分配不均等实际问题,为防止因季节性缺水造成群众吃水困难,确保全镇群众供水安全有保障,现结合我镇实际,特编制本预案: |
各村(居)委会:
现将《饶峰镇供水安全保障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石泉县饶峰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0日
饶峰镇供水安全保障应急预案
为确保脱贫攻坚农村安全饮水全面达标,针对陕南山区地势特点,水资源分配不均等实际问题,为防止因季节性缺水造成群众吃水困难,确保全镇群众供水安全有保障,现结合我镇实际,特编制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饶峰镇供水安全保障领导小组,
组 长:许啟松 镇政府镇长
副组长: 余世兵 镇政府副镇长
成 员: 邱明兵 饶峰派出所所长
周焕国 镇公用事业服务站站长
谢昌勇 镇市场监管所所长
刘艳荣 镇环保所所长
刘 琦 镇公用事业服务站干部
各村村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公用事业服务站,由余世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周焕国、谢昌勇、刘琦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保障措施
1.镇公用事业服务站要加强饶峰集镇社区供水工程和村级集中供水工程、分散式和微小型工程设施的管理,防止人为破坏和污染水源等危害公众饮水安全的事件发生,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促使用户节约用水,提高水的利用率。
2、各村要针对本村季节性缺水严重的工程确定该工程的应急备用水源,采取饮水入塘或入库,做好蓄水保水,防止水源污染。
3、镇公用事业服务站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和村级应急备用水源的巡查检查,做好水源调配的准备工作。
三、应急措施
1、集镇社区供水的应急措施。
饶峰镇集镇社区供水工程因季节性缺水严重时,由镇政府组织协调运水车从新华村应急备用水源或从光明村应急备用水源调水补充,责任人:陈发龙 ,联系电话 18691591689 。
2、村级供水工程应急措施。
(1)光明村集中供水工程由镇政府公用事业服务站与光明村 村委会协商组织运水车从光明村应急备用水源调水补充。责任人:王会升 ,联系电话13891507718。
(2)胜利村集中供水工程由镇政府公用事业服务站与胜利村 村委会协商组织运水车从集镇水厂应急备用水源调水补充。责任人:杨承忠 ,联系电话13571437946。
(3)饶峰村集中供水工程由镇政府镇政府公用事业服务站与 饶峰村委会协商组织运水车从集镇水厂应急备用水源调水补充。责任人:邓义娟 ,联系电话13891531658。
(4)新华村集中供水工程由镇政府公用事业服务站与新华村委会协商组织运水车从新华村应急备用水源调水补充。责任人:彭俊 ,联系电话15319862789。
(5)齐心村集中供水工程由镇政府公用事业服务站与齐心村委会协商组织运水车从齐心村应急备用水源调水补充。责任人:华永根 ,联系电话15191536700。
(6)牛羊河村集中供水工程由镇政府公用事业服务站与牛羊河村委会协商组织运水车从牛羊河村应急备用水源调水补充。责任人:张道勇 ,联系电话18700556344。
(7)三合村集中供水工程由镇政府公用事业服务站与三合村委会协商组织运水车从三合村应急备用水源调水补充。责任人:胡章礼 ,联系电话15353359133。
(8)金星村集中供水工程由镇政府公用事业服务站与金星村委会协商组织运水车从金星村应急备用水源调水补充。责任人:陈铁金 ,联系电话15129477269。
(9)大湾村集中供水工程由镇政府公用事业服务站与大湾村委会协商组织运水车从大湾村应急备用水源调水补充。责任人:胡昌友 ,联系电话13571435149。
(10)新场村集中供水工程由镇政府公用事业服务站与新场村委会协商组织运水车从新场村应急备用水源调水补充。责任人:康忠平 ,联系电话15929587558。
(11)三岔河村集中供水工程由镇政府公用事业服务站与三岔河村委会协商组织运水车从大湾村应急备用水源调水补充。责任人:张显勇 ,联系电话18729854577。
(12)蒲溪村集中供水工程由镇政府公用事业服务站与蒲溪村委会协商组织运水车从蒲溪村应急备用水源调水补充。责任人:彭宪平 ,联系电话113992512945。
3、农村分散户及微小型供水设施的应急措施。
①根据各村水源条件和分散户、边缘户居住的地理条件,由村委会结合实际对接镇公用事业服务站解决,确保农户用水正常。
四、责任追究办法
1、各村、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互相配合协作,共同抓好供水安全保障工作。
2、在工作中,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况,对应镇政府考核办法,分别给予扣减考核分,取消评先资格,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五、请各村依据本预案,针对部分饮水工程季节性缺水等情况,落实相关人员、细化具体措施,形成村级供水保障预案,报镇公用事业服务站审查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