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xyjglj/2020-0015 公开日期: 2020-03-07 22:54
来源 石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内容概述 石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泉县生产经营单位防范遏制外包作业安全生产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

石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泉县生产经营单位防范遏制外包作业安全生产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安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石泉县生产经营单位防范遏制外包作业安全生产事故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石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3月5日


石泉县生产经营单位防范遏制外包作业安全生产事故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工矿商贸行业防范遏制外包作业安全生产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市应急发〔2020〕8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发包单位主体责任和承包单位现场作业安全责任,防范和遏制外包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生产经营单位防范遏制外包作业安全生产事故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继续深化生产经营单位防范遏制外包作业安全生产事故,切实落实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各自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和重大风险防控。实现全县各行业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范围:全县存在外包、外协和技术合作(以下统称外包作业)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

三、整治内容:

1. 发包单位重点整治内容

发包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对生产中进行外包作业的运行、维护、检修、试验、技术改造等工作负全面安全管理责任, 要将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与外包项目安全管理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 切实解决外包作业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坚决禁止“以包代管”。要建立承包单位安全准入、定期检查、教育培训、安全评价与退出机制, 确保外包项目安全管理始终处于受控和在控状态。

重点开展“五查”:一查未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未明确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 二查擅自压缩外包工程合同约定工期, 违章指挥或者强令承包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冒险作业的; 三查以包代管、包而不管, 将安全责任推卸给外包施工单位的; 四查外包工程发生事故, 事故数据未纳入发包单位统计范围的; 五查对季度安全生产考核不合格、重大隐患不整改、发生亡人事故的承包单位, 未与其解除工程合同关系, 未纳入“黑名单”管理的。

2. 承包单位重点整治内容

承包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 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制定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实现安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要切实加强对作业现场的管理, 规范作业流程, 严格作业程序, 完善事故应急预案。要加强现场技术措施的交底工作, 对特殊性、危险性作业必须有专业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和监护。要强化设备管理, 坚持定期安全性能检查, 杜绝设备超期服役、带“病”运行。要切实加强对劳务分包、临时用工等事故多发群体的安全管理, 将其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劳动保护、工伤保险等纳入本单位正式员工同等对待。

重点开展“五查”:一查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相应资质承包工程的; 二查承包单位未设置项目部, “三项岗位”人员未持证上岗的; 三查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未检测检验、维护保养, 以及危险行业承包单位未配备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仪。

自救器等安全防护用品的; 四查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台账, 未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督查, 未报备重大隐患和未对本单位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的;五查进行爆破、吊装、动火、高空、进入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时,未落实“作业票”管理制度的。

四、整治步骤

(一)安排部署(2020年3月)。研究制定专项整治方案、部署相关工作,县安委办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安委办主任、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副组长应急管理局分管副局长担任,下设办公室在综合协调股,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行业主管部门成立相应的由主要领导负总责的专项整治小组。

(二)自查自纠(4月至6月)。各行业要比照《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对照本次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制度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整治自查报告于6月25日前报县应急管理局综合协调股。(联系人:曾煜、联系电话:6319129邮  箱:327819344 @qq.com)

(三)督查检查(7月至9月)。在各行业全面排查整改和治理的基础上,县安委办将对各行业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督查、检查,并对完成整治的进行核查,督促整改、跟踪问效,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四)总结提升(10月至12)。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外包作业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收集整理工作资料,把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形成文件于11月10日前报县应急管理局综合协调股。县安委办将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后,形成报告上报市安委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对本行业外包作业队伍进行重新梳理排查,确保外包作业队伍资质真实完整有效、承包合同及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规范、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到位,外包作业队伍台账和档案健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细化落实工作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切实提高外包作业队伍的安全管理水平。

(二)强化监督检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企业外包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促、引导企业认真做好外包作业专项整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持续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外包作业整治工作有效开展。

(三)加大执法力度。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把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日常安全监管结合起来,对此次外包作业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零容忍”。对重大隐患不整改、发生亡人事故的承包单位,一律无条件责令发包单位解除工程承包合同关系,并结合违法发包、转包、分项发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上限处罚,一并列入“黑名单”管理。对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重大 险情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实施严厉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