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民政局关于发放2020年度第一季度孤儿基本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 | ||
索引号 | zfbmmzj/2020-0012 | 公开目录: | 社会救助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民政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石民发〔2020〕21号 | 成文日期: | 2020年02月20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0-03-04 09:50 |
内容概述 |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陕民发〔2019〕83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第一季度我县共有 48 户 53 人符合孤儿基本生活补助条件,共计发放生活补助资金 15.5507 万元。请各镇加强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监督检查,做好动态管理,及时上报变更情况,落实好监护人责任,同时切实保障孤儿合法权益,促进孤儿健康成长。 |
各镇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陕民发〔2019〕83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第一季度我县共有 48 户 53 人符合孤儿基本生活补助条件,共计发放生活补助资金 15.5507 万元。请各镇加强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监督检查,做好动态管理,及时上报变更情况,落实好监护人责任,同时切实保障孤儿合法权益,促进孤儿健康成长。
附件:石泉县2020年度第一季度孤儿基本生活补助资金汇总表.xlsx
石泉县民政局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