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民政局关于发放2020年度第一季度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 | ||
索引号 | zfbmmzj/2020-0013 | 公开目录: | 社会救助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民政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石民发〔2020〕22号 | 成文日期: | 2020年02月20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0-02-27 08:25 |
内容概述 |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民发〔2019〕70号)文件规定,经审核,我县2020年度第一季度共有 129 人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条件,共计发放补助资金 24.1795 万元。请各镇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资金的监督检查,做好动态管理,及时上报变更情况,同时切实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合法权益,促进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健康成长。 |
各镇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民发〔2019〕70号)文件规定,经审核,我县2020年度第一季度共有 129 人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条件,共计发放补助资金 24.1795 万元。请各镇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资金的监督检查,做好动态管理,及时上报变更情况,同时切实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合法权益,促进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健康成长。
附件:石泉县2020年度第一季度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资金汇总表.xlsx
石泉县民政局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