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池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池河镇百日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zjzfchz/2020-0006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池河镇人民政府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19年12月27日 |
有效性 | 已失效 | 公开日期: | 2020-01-08 15:46 |
内容概述 | 根据石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泉县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安委办发[2019]42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巩固安全生产形式,结合镇域实情决定在全镇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冬季烤火取暖、道路交通、建筑工地等重点范围迅速开展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特制订本方案,请遵照执行。 |
各村(居)委会、镇属及驻池相关单位:
现将《池河镇百日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池河镇百日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石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泉县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安委办发[2019]42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巩固安全生产形式,结合镇域实情决定在全镇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冬季烤火取暖、道路交通、建筑工地等重点范围迅速开展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特制订本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全镇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冬季烤火取暖、道路交通、建筑工地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同时整治一批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行为,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健全全镇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和企业自查自纠的长效机制,严防各类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
二、工作行动范围及责任分工
本次行动严格遵守“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要求,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全面排查事故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直面问题、负责到底,将隐患消灭在萌芽时期。
(一)加强冬季烤火取暖安全的管理
加大对防煤气中毒工作的宣传。天气寒冷,煤气中毒事故进入危险期、易发期、高发期。为确保群众的安全,各村(社区)、各相关站办所和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预防冬季取暖预防煤气中毒和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属地管理和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加大宣传教育和检查力度,确保人民群众安全过冬。
责任组长:各联村领导
成员单位:各村(居)委会
(二)加强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管理
加强矿山开采中爆炸物品的使用管理,对生产开采现场和仓储进行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必须限期停产整顿;对乱开滥采、无证开采和生产经营、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要坚决予以取缔。
责任组长:谢远利
成员单位:自然资源和镇村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
(三)加强对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的监管
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烟花爆竹储存、经营单位和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坚决取缔无证经营现象,依法关闭非法经营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经营单位和企业。
责任组长:柏林海
成员单位:应急管理办公室
(四)加大对农业企业、农机设备、河道、水上交通、水利安全的监管
规范农业生产行为,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自觉远离高毒高残留等违禁农药,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地方特色农业产业健康有序的发展,对辖区内较大规模农产品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同时对辖区内的农机维修点、储油、农用器械、车辆等关键环节、部门存在的隐患及时作出整改,落实保障措施。依法对从事农田作业及营运拖拉机的驾驶员进行检查,同时开展农机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规范农机户技术操作、提高排除机械故障的能力。加强对河道乱采乱挖、莲花石渡口船只的安全检查,对于河道乱采乱挖的行为,坚决依法整治,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无证、无照乱采乱挖等影响泄洪安全的行为。抓好各类船只安全管理,坚决打击渔船、农用船等非客运船载客等违章行为。对重点水利项目、水利生产经营单位,通过实地走访、查看台账、了解情况,全面督察相关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及时排查安全隐患,督促安全整改措施落实,教育从业人员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确保生产安全。
责任组长:张辉成
成员单位:农业综合服务站
(五)加大对建筑施工安全监管
全面开展建筑工地和农民自建房的安全监管。检查工程施工人员安全操作,施工现场是否有安全围网防护,工人是否戴有安全帽施工,高危塔吊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检查机械设备和用电安全,防止机械损伤和电击等工程事故发生,确保施工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责任组长:谢远利
成员单位:自然资源和镇村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
(六)做好道路交通安全检查、排查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
加大道路交通违章纠查力度和辖区内村道的管理力度,切实加强道路监控,重点整治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无证无照驾驶、酒后(疲劳)驾驶、农用车非法载客、超速超载等违规违章行为。禁止客运车辆及摩托车超员载客、超速行驶以及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对违规者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实行严管重罚。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安全等检查。对于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以及消防设施不完备有效、缺失、过期的和对影响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消防隐患要立即依法查处,限期整改到位。
责任组长:熊国兵
成员单位:派出所
(七)做好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及文化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
加强对校舍、食堂卫生、校园安保、公共设施、课外活动场所以及校园周边环境、传染病防控等进行全面细致检查,及时发现整改消除各类隐患,确保师生安全。对文化娱乐场所中消防设施、消防通道、食品安全、服务内容等方面进行细致检查,并对检查当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将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不留死角,确保安全生产事故零发生。
责任组长:李 琪
成员单位:文化站、市场监管所、派出所、消防站
(八)加大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力度
加大对食品药品经营的监管力度,开展食品药品及公共卫生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售假行为。重点检查卫生许可证、采购的食品药品以及原材料、库存物品是否超过保质期及霉变情况、餐具的清洁消毒情况。在检查中,对未办理相关经营证件、出现过期食品药品及检测未合格的食品药品上柜等,现场下发整改通知书,立行立改,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对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及锅炉等设备,督促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及应急处置措施;对气瓶、压力容器使用单位进行检查,重点对液化气站、气瓶重装单位、涉氨制冷企业进行检查,清查设备隐患,确保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依法检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深化起重机械专项整治,重点检查露天使用的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等机电类特种设备,督促使用单位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大排查力度,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责任组长:柏林海
成员单位:市场监管所
(九)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
加强对镇域范围内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加大检查督查力度,及时指出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不留情面、不留死角、限时整改、闭环销号,责令企业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自检自查,并建立台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消防应急演练,切实提高企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确保企业安全稳定运行。
责任组长:柏林海
成员单位:经济发展办公室
三、工作安排
此次安全生产排查整治行动自即日起至2020年3月20日结束,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安排部署阶段(2019年12月27日前)各村(社区)、驻镇相关单位及各站办所召开会议,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排查整治行动的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层层夯实责任,细化措施。
第二阶段:隐患整治阶段(2019年12月28日至2020年2月28日),对前期排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要牢固树立“有患必除、除患务尽”的思想,最大限度地整改落实到位,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坚决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服、预案“五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明确时限要求,限期督办,在整改完毕前依法暂停相关场所运行。
第三阶段:“回头看”阶段(2020年3月1日至3月20日)。镇应急管理办将对此次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行总结,剖析存在的问题不足,总结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形成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政府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政府班子成员及驻镇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应急管理办,主要负责此次百日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通报等工作。各村(居)委会和各责任办公室要结合本镇实际,迅速安排部署,组织开展相应工作。
(二)夯实工作责任。行动期间,按照“安全隐患不查清不放过,隐患原因不查明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责任人员不处理不放过”原则,能够立即整改的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到位,对应付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要跟踪问效,并报党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严查重处。各责任单位要主动担当作为,从严从实从细开展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行动,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无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三)加强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广播、媒体、网络等宣传载体,加大安全生产相关知识、法律法规以及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教育广大群众时刻警钟长鸣,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形成人人知晓、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
(四)严格执法监督。在检查过程中存在对工作不重视的、屡教不改的,将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到位,并移交纪委监委严肃追责问效。在今后工作中将重拳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切实做到整改一批、处罚一批、关停一批、移送一批,为更好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保驾护航。
石泉县池河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