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中共后柳镇委员会 后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后柳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zjzfhlz/2020-0007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中共后柳镇委员会 后柳镇人民政府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石后发〔2020〕4号 | 成文日期: | 2020年01月26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0-01-28 14:25 |
内容概述 | 为了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急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会、镇属各站办所、各驻镇单位:
现将《后柳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后柳镇委员会 后柳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6日
后柳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为了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急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卫生健康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陕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石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开展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对准备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提高全社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对储备工作。及时了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趋势,加强疫情的监测,报告,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二)依法规范、积极应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建立完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体系,对可能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加强监测,预警,一旦出现疫情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科学有效处置。
(三)联防联控,科学处置。镇社保站、市场监管所、农综站、卫生院加强协作,联防联控,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要严密监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根据疫情特点和发展趋势,采取科学防控措施。
(四)加强宣教,社会参与。各村(社区)要广泛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要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加强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社会防控水平。
四、应急组织管理
为做好应急响应工作,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书记方绪来同志担任,政府镇长陈虎同志、副镇长谭静同志、袁伟同志为副组长,其中袁伟同志为责任副组长,成员由各村、各站办所、派出所、卫生院主要负责人组成。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保站,办公室主任由袁伟同志担任。下设综合协调组、信息报送组、医疗救治组、疫情监测组、应急处置组、后勤保障组、督察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陈 虎
副组长:谭 静 袁 伟
成 员:各班子成员、站办所负责人
职 责:负责全镇疫情防控应急工作的指挥调度、统筹协调、指令发布。
(二)信息报送组
组 长:袁 伟
成 员:郑诗伟 邓 茜 夏玉冰 王嫣 严桢
职 责:负责做好信息的收集汇总、上传下达,应急救灾物资储备。
(三)医疗救治组
组 长:缪付刚
成 员:卫生院医护人员、各村村医
职 责:负责对发热门诊、预检分诊、疑似病例转诊等工作,做好健康知识宣传,督促村医做好返乡监测人员的体温测量、电话随访工作。
(四)疫情监测组
组 长:袁 伟
成 员:各村(社区)支部书记、各驻村第一责任人、村医
职 责:加强返乡人员监测排查力度,重点监测对象落实干部实行包户负责,每天下午15:00前向镇社保站报送相关信息,各村村医每天对返乡监测人员进行体温测量,电话随访不少于3次,发现异常情况后,及时向镇党委、镇政府上报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稳控。
(五)应急处置组
组 长:胡德辉
成 员:派出所、社治办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维护全镇的社会秩序、对不配合防控工作、发布不实信息,造谣生事,破坏全镇稳定的,依法予以处理。
(六)后勤保障组
组 长:林代艳
成 员:财政所、党政办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疫情防控应急相关物资的采购,值班值守人员的后勤保障,各类疫情防控信息发布。
(七)督察工作组
组 长:朱希华
成 员:张 松 刘 艳
职 责:负责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干部作风,对工作中出现不履职、不作为、不落实、不遵守值班纪律、擅自脱岗情况予以处理,为全镇防控工作的开展提供纪律保障。
五、处置措施
(一)各村村医、保护责任干部每天对监测对象测量体温实现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对相关人员就地进行留置稳控,村医负责向镇卫生院报告情况,村支部书记负责向镇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情况,领导小组会商后,立即安排卫生院、相关站办所赶赴现场,及时将疑似病例转运到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并排查接触人群,切断传染源。
(二)请求县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派出应急处理组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对患者所接触的物品及有关场所进行消毒,排查传染源和追踪密切接触者。
(三)对疫情发生地的相关人员和场所依法实施必要的隔离控制措施。对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实行隔离观察,被隔离人员要服从管理,不得擅自离开隔离地点;其他人员不得擅自进入被隔离场所;违反隔离规定的,由镇村干部进行劝阻制止;必要时,由公安机关依法协助采取强制措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疫情发生地的宾馆、饭店、商场、文化娱乐及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发现情况及时报告。
(五)发现疫情后,经上级授权后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疫情信息,消除恐惧心理,指导公众采取预防措施,减少疾病传播的危险,保持全镇正常工作、生产和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