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xzrzyj/2020-0030 公开日期: 2018-02-01 20:36
来源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内容概述

石泉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陕南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石泉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陕南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安康禾和动物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陕南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用地预审的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建设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等规定,经会审研究,作出如下预审意见:

一、 用地情况

(一)项目名称:陕南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

(二)用地位置:城关镇新桥村。(四至以勘界报告坐标为准)

(三)用地总规模及建设内容:依据县发改局《关于陕南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备案的通知》,该项目占地约11亩,总建筑面积7200平方米。新建生产车间及库房2000平方米,办公楼1200平方米,综合楼800平方米,收储点3200平方米,购置冷藏车20余辆,高温、高压、剂化设备33台套。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废气处理、给排水、绿化、道路、围墙等相关设施。项目投产后设计年处理病死畜禽能力7200吨,年产有机肥料140吨。

(四)土地利用现状及规划用途:经勘界,该建设项目共需用地7262.3平方米,现状地类为有林地6356.37平方米,村庄905.93平方米。项目用地位于允许建设区5728.44平方米,限制建设区1533.86平方米。

二、预审意见及用地要求

(一)该项目用地位于允许建设区5728.44平方米符合城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用地规模符合相关产业用地标准,同意通过用地预审。项目用地涉及占用林地的按林业相关政策、法规履行手续。位于限制建设区的1533.86平方米用地不符合城关镇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请按规范化要求修改用地范围或核减用地面积

(二)项目批准后,你公司应优化设计,从严控制用地规模,集约节约利用土地。

(三)按照《补充耕地承诺书》做好该项目占补平衡工作,落实耕地开垦费用,确保“占一补一、质量同等”。

(四)该项目在办理下一步用地手续之前需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和《洪涝灾害评估意见》的建议落实治理和监测工作。

(五)本预审意见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本预审意见不作为取得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请按程序和规定依法办理建设审批手续。


附: 1、项目用地范围土地利用现状图

2、项目用地范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3、项目用地范围遥感影像图


石泉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