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xzrzyj/2020-0031 | 公开日期: | 2018-03-05 20:42 |
来源 |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两河镇中心幼儿园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石泉县两河镇中心小学:
你校报来《关于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两河镇中心幼儿园用地预审的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建设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等规定,经会审研究,作出如下预审意见:
一、 用地情况
(一)项目名称: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两河镇中心幼儿园项目。
(二)用地位置:两河镇双河村一组。(四至以勘界报告坐标为准)
(三)用地总规模及建设内容:依据县发改局《关于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两河镇中心幼儿园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该项目拟新建教学及辅助用房、生活用房3200平方米,运动场2000平方米,三通一平、地面硬化、场地绿化、围墙等附属工程。
(四)土地利用现状及规划用途:经勘界,该建设项目共需用地3621㎡,其中旱地675.34㎡,其它园地2945.64㎡,项目用地位置位于允许建设区3556.89㎡,限制建设区64.07㎡。
二、预审意见及用地要求
(一)该项目位于允许建设区的3556.89㎡用地,符合两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用地规模符合相关产业用地标准,同意通过用地预。位于限制建设区的64.07㎡用地,不符合两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请按规划要求修改用地范围或核减用地面积。
(二)项目批准后,你校应优化设计,从严控制用地规模,集约节约利用土地。
(三)按照《补充耕地承诺书》做好该项目占补平衡工作,落实耕地开垦费用,确保“占一补一、质量同等”。
(四)该项目在办理下一步用地手续之前需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和《洪涝灾害评估意见》的建议落实治理和监测工作。
(五)本预审意见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本预审意见不作为取得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请按程序和规定依法办理建设审批手续。
附: 1、项目用地范围土地利用现状图
2、项目用地范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3、项目用地范围遥感影像图
石泉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