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城关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zjzfcgz/2019-0601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城关镇人民政府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石城政发〔2019〕117号 成文日期: 2019年12月26日
有效性 已失效 公开日期: 2019-12-26 11:00
内容概述 2020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着力维护全镇“两节”市场繁荣稳定,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年。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双节”期间食品安全大检查,时间为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2月20日。现将有关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城关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站办所、驻镇各单位:

2020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着力维护全镇“两节”市场繁荣稳定,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年。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双节”期间食品安全大检查,时间为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2月20日。现将有关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突出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针对“元旦”“春节”食品生产经营销售环节的特点,全面安排部署,狠抓监管落实,做到领导有力、任务明确、重点突出、责任到人、监管到位,使风险隐患得到排查和治理、使销售假冒伪劣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使违法违规案件得到及时查处,确保“元旦”“春节”期间食品销售环节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

元旦、春节前后是食品消费相对比较集中,食品安全问题相对较多,食品安全风险较大的特殊时期,为此,城关镇成立以镇长何毅同志为组长、副镇长曹波同志为副组长,镇食安委责任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市场监管所,办公室主任由唐小鹏同志担任,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电话:0915-6322483。

三、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排查隐患

(一)突出重点场所,强化市场清查。突出抓好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大型超市、食品展销会、农村集市以及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场所,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销售“三无”、过期、腐败变质、假冒伪劣、“山寨”傍名牌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市场主体清查,全面排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资格,严查无证无照生产法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规范农村食品进货源头、贮存运输和销售过程,防止农村成为假冒伪劣食品的“卸货场”和集散地。以学校食堂、网络订餐、连锁餐饮企业、年夜饭供餐、旅游景区、农家乐场所,以及小餐饮等为重点对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防食品交叉污染,严禁超范围经营、超负荷加工、超能力接待,严禁添加非食用物质、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加强重大活动、大型集体聚餐的检查、指导,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二)突出重点监管品种。各村(社区)、职能单位要以保健食品、乳制品、肉类(冷冻肉)及其制品、米面制品、禽蛋制品、食用油、蔬菜、冷冻食品、糕点、酒类等节日消费量大和消费者投诉举报多的食品为重点监管品种。特别要持续深入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加强统筹协调、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形成强大合力。重点对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广告虚假夸大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合格产品。以宾馆、酒店、影院等场所为重点,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营销活动。及时发布元旦、春节期间的保健食品消费预警,提高广大消费者的识假辨假能力,帮助广大消费者理性选购保健食品,防范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误导。

(三)突出重点渠道,强化线索摸排。各村(社区)、职能单位要在日常监管的基础上,按照属地管理与行业监管结合的方法,深入排查各自辖区、监管行业食品问题线索,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根据排查出的重点风险隐患点,采取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对风险发生频次较高、风险隐患较多的点相应提高监管频次,依法落实食品销售者主体责任,规范食品销售行为,加强监督检查,细化措施,有的放矢。

四、做好“年夜饭”备案

全面加强节日重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以承办“年夜饭”等节日聚餐活动较多的餐饮服务单位、大中型宾馆饭店、旅游景区周边群体聚餐等为重点场所,全面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行动。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原料进货、食品加工储存、食品添加剂使用等情况,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向餐桌。对承接大型聚餐和“年夜饭”的餐饮单位实行大型聚餐活动和“年夜饭”登记备案管理制度,切实强化“年夜饭”供餐单位的食品安全责任,确保节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五、加大宣传引导,发挥社会共治

各村(社区)、各职能部门要强化“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大检查的舆论宣传,适时发布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预警公告及温馨提示,教育引导全镇人民群众理性消费,确保饮食安全,进一步拓展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控的途径,充分发挥“12315”举报投诉电话作用,完善对举报人的保护措施,充分调动群众举报违法违规问题的积极性,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同时,各村(社区)、各职能单位要高度重视社会舆情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并及时报送大检查期间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动态信息,重大情况随时报送镇食安办。

六、严格值班,做好应急处置

各村(社区)、职能单位要认真落实本辖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熟悉各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的流程、要求,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故的组织机构,做好食品安全应急工作准备。要严格值班纪律,健全值班制度,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申诉举报,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和配合,推动“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

七、严格督查制度,防范食品安全事件

镇纪委、镇食安办要加大督查力度,对本辖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督导检查,并将督查情况报镇食安办。因隐患排查和整治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事故或影响恶劣的媒体曝光事件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石泉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