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zfbmrsj-zcwj--2019-0843 公开日期: 2019-10-28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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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石泉县人社局2019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计划》的通知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石泉县人社局2019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计划》的通知

各党支部,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石泉县人社局2019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30日


石泉县人社局2019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计划

为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石泉县201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石法治办发〔2019〕6号)要求,结合人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组织局党组中心学习组和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此统一思想、指导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论述。

责任单位:局党组、各党支部、政办股

(二)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统领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充分利用各类媒体、人社公众微信、电子显示屏和各种会议、专题讲座、知识测试等形式,灵活多样地深入学习宪法修正案、我国宪法的基本内容和地位作用;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暨发至宣传周、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等重要节点,积极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引导人社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民主法治意识和保障民生意识,牢固树立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观念。

责任单位:局党组、各党支部、政办股、法规监督和仲裁调解股

(三)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增强《中国共产党章程》、党规党纪意识,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

责任单位:局党组、各党支部、政办股

(四)落实人社法律法规宣传普及责任。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业务工作和“法律六进”活动,大力宣传普及人社法律法规。

1.结合劳务招聘、就业援助、技能培训、创业指导服务等就业创业服务活和“扶贫扶志村村行”活动,大力宣传《就业促进法》以及职业培训、人力资源市场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充分就业的发展战略更好实施,稳定就业局势。

2.结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专业技术人员人员管理,大力宣传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技能人才开发等方面的法规政策,促进人才强县战略更好实施,加快建设人才强县;大力宣传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增强事业单位活力。

3.结合劳动监察和调解仲裁等领导执法活动,大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及工资、工时与休息休假、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劳动保障监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落实议案释法制度,在纠纷调解、法律服务和案件办理过程中充分释放法说理、答疑解惑,引导当事人依法诉求、理性维权,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着力提高公众法律素养,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

4.结合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经办服务活动,大力宣传《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社保配套法律法规,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使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责任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五)创新普法方式和载体,确保学习宣传数量和质量。大力推行“智慧普法”,着力提高电子显示屏、智慧普法机、《百姓法治宝典》口袋书及APP使用率,充分利用石泉人社公众微信平台,每月至少开展不少于2次的普法宣传;在县政府网站经常性开展人社法律宣传,提高宣传普及实效。把宪法、法律、党内法规纳入各类培训和局党组中心学习组、干部职工机制学习内容,每年局党组中心学习组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干部职工机制学习不少于5次,每年集中宣传不少于6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法律知识测试1次。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小平任组长,局党组成员范国猛、黄平、王从瑞为成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责任单位、股室负责组织实施,确保普法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督查考核。局党组将每半年对各股室、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一次督查考核,对不重视、落实不力、工作滞后的股室、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大力推进普法教育工作的落实,合理创建法治现场教育机关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