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饶峰镇人民政府关于牛羊河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红的通知 | ||
索引号 | ZJZF-zjzfrfz-shbz--2019-0466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饶峰镇人民政府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19年09月25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9-09-25 12:04 |
内容概述 | 依据石发改函(2019)296号文件,已明确我镇牛羊河村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资产规模:“饶峰镇牛羊河村联村电站,总装机规模852KW,按照国务院扶贫系统关联各村的贫困户数量比例分配装机规模,关联牛羊河村贫困户28户,占有168 KW的资产规模,关联大湾村贫困户36户,占有216 KW的资产规模,关联金星村贫困户28户,占有168 KW的资产规模,关联齐心村贫困户12户,占有72 KW的资产规模,关联三合村贫困户38户,占有228 KW的资产规模”的规定,现将2018年投产运营截止2019年9月的资产收益分红工作明确如下: |
牛羊河村、大湾村、金星村、三合村、齐心村驻村工作队:
依据石发改函(2019)296号文件,已明确我镇牛羊河村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资产规模:“饶峰镇牛羊河村联村电站,总装机规模852KW,按照国务院扶贫系统关联各村的贫困户数量比例分配装机规模,关联牛羊河村贫困户28户,占有168 KW的资产规模,关联大湾村贫困户36户,占有216 KW的资产规模,关联金星村贫困户28户,占有168 KW的资产规模,关联齐心村贫困户12户,占有72 KW的资产规模,关联三合村贫困户38户,占有228 KW的资产规模”的规定,现将2018年投产运营截止2019年9月的资产收益分红工作明确如下:
一、分红对象
5个村已申报录入国扶办系统的142户在册贫困户。
二、分红资金
2018年投产运营截止2019年9月的资产收益总额为232241.81元。分村为:牛羊河村46448.4元(10%为4644.84元,90%为41803.56元),大湾村58060.5元(10%为5806.05元,90%为52254.45元),金星村46448.4元(10%为4644.84元,90%为41803.56元),齐心村18579.21元(10%为1857.92元,90%为16721.29元),三合村62705.3元(10%为6270.53元,90%为56434.77元)。
三、分红办法
根据石泉县农业农村局、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石泉县财政局、石泉县扶贫开发局、石泉县供电分公司《关于印发石泉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运行及收益分配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石农发(2019)48号文件明确要求“脱贫攻坚期内,10%的收益归村集体所有,90%的收益分配给建档立卡贫困户(不含五保户),重点保障无劳动能力的低保户,实行差异化分配,鼓励按劳取酬。脱贫攻坚结束后,光伏扶贫电站收益作为村集体收入,主要用于开展公益性岗位扶贫、小型公益事业扶贫、贫困家庭学生助学、奖励补助扶贫等。”90%的收益分配原则:其中80%平均分配到人,20%采取浮动分配的方式主要用于家庭成员有大病、有在校学生及残疾对象(具体各村会议决定)。
四、完成时限
涉及的5个村务必在9月28日前完成,并将资料报镇脱指办备存。
石泉县饶峰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