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经济贸易局关于调整石泉县2019年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时间的通知 | ||
索引号 | ZFBM-zfbmjmj-zcwj--2019-0426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经济贸易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石经贸发〔2019〕29号 | 成文日期: | 2019年09月11日 |
有效性 | 已失效 | 公开日期: | 2019-09-11 12:00 |
内容概述 | 按照安康市治霾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错时生产时间的紧急通知》(安治霾办〔2019〕26号)文件要求,为加大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力度,确保打赢蓝天保卫战,现将有关紧急事项通知如下: |
各股室、各企业:
按照安康市治霾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错时生产时间的紧急通知》(安治霾办〔2019〕26号)文件要求,为加大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力度,确保打赢蓝天保卫战,现将有关紧急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错峰生产时间
从即日起,将工业涂装、包装印刷行业的错时生产时间调整为每年5月1日—9月30日,喷漆房禁止9:00-19:00喷漆作业。
二、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错峰生产企业要严格依照本次调整后的错时生产时间要求安排生产经营活动,努力降低大气污染,保护环境。
二是细化落实。错峰生产企业要结合本企业实际,依照本次调整后的错时生产时间,调整日常错峰生产计划,切实开展好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隐患整治工作。
石泉县经济贸易局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