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迎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镇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城市消防安全五项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JZF-zjzfyfz-yjgl--2019-0422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迎丰镇人民政府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迎政发〔2019〕19号 成文日期: 2019年09月02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9-09-02 08:18
内容概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不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石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城市消防安全五项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石安委办发[2019]2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安全生产实际,镇政府决定在全镇集中开展“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城市消防安全”五项攻坚行动,现将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石泉县迎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镇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城市消防安全五项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属及驻镇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不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石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城市消防安全五项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石安委办发[2019]2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安全生产实际,镇政府决定在全镇集中开展“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城市消防安全”五项攻坚行动,现将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突出抓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和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等重点工作,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及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全面提升本质安全生产水平,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工作内容

(一)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镇安监办要联合派出所,加强道路安全整治。要严厉查处和打击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证无照行驶、客车超员及货车、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严重危及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派出所要在重要路段、节点设卡对过往机动车辆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特别是学生周五放学及周日上学时段的检查,对接送学生的违规车辆发现一起、治理一起、要严惩重罚;镇基础设施办要对全镇所有村道内的塌方、损毁路段进行排查摸底,对危险路段要做好排危修复和警示标志;同时充分发挥村交通劝导站及道路交通协管员的作用,要利用召开村民大会的时间,大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加强农民乘车安全知识的培训,强化群众的安全意识。

(二)非煤矿山安全攻坚行动。加大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严厉打击擅自复工复建、不按批准设计建设生产、非法开采、非法转让、非法外包、超层越界开采和无相关资质生产、建设、探矿、基建和现场管理“三违”等行为。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要严格把关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条件的现场核查工作,做到合理布点规划。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经营的网点,认真落实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依法严厉打击取缔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要加强对液化气等易燃易爆物品经营、储存、运输的安全监管。

(四)建筑施工安全专项行动。由镇安监办牵头。对全镇在建工程开展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塔吊、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完好情况;落实防范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情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执行情况;各类建筑、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纠正违违章行为是否扎实有效。严厉制止一些企业节前赶进度、抢工期而忽视安全生产的行为。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整治不彻底的施工工地要责令停工整顿。

(五)城镇消防安全攻坚行动。持续推进电气火灾、电动自行车安全综合治理,重点整治集镇老街和各村五保户安置点、三留守人员,电表箱设置、电气线路连接不规范等问题,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加强购物、餐饮、住宿、娱乐等为公众开放场所的火灾消防监管。

(六)防汛防滑安全。重点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滑塌地段、危房的排查、整治。各村要对辖区进行一次地毯式排查,发现一处整治上报一处。一是要做好监测工作。及时掌握其动态变化情况,发现险情立即报告。二是要做好治理工作。对新旧隐患点,能治理的要限期治理;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制定方案,分步治理;对无法治理的,居住在危险区内的群众要限期撤离。三是要做好宣传和演练工作。对各隐患点的负责人和监测人员及危房户要及时开展“观、测、防、抢、撤”等有关地质灾害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演练工作。

(七)森林防火安全。各村要加强护林防火安全的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力度,监管好痴、聋、哑、傻人员,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镇林业站要加强对各村的巡查,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

三、工作步骤

按照县安委会的统一部署,我镇的“五项攻坚行动”采取镇纪检委督查,镇安监办联合相关办公室检查,村和企业自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从2019年6月至12月止。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县规定的时间结点,深入开展安全攻坚。

(一)安排部署阶段(7月初)。召开全镇安全生产“五项攻坚行动”工作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成立全镇“五项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和行动方案;将方案下发各村要求各村制定相应的措施,同时做好宣传动员。

(二)排查整治阶段(7月下旬至10月底)。按照制定“五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在集中排查整治行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据法律法规及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并做好督促整改。同时,镇纪委将不打招呼进行集中排查整治行动专项督查,并在全镇范围内通报。在行动开展期间,各村实行月报制度,每月15日前(遇周末时间自动提前)将开展安全生“五项攻坚行动”情况统计表报镇安监办。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份至12月底)各村和相关单位要对“五项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于12月10日前报送镇安监办。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安委会成立迎丰镇“五项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武绍峰担任,副组长由人大主席童勤华担任,镇领导班子成员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办公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由镇人大主席团主席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镇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的统筹安排、指导协调和督查检查工作。各村、各单位和企业要相应成立专门领导机构,“一把手”负总责,全力做好本镇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的方案制定、责任落实和督促检查工作,确保“五项攻坚行动”工作按照省市县的时间节点深入有序推进。

(二)严格规范执法。我镇按照“铁拳治理、铁腕执法、铁面问责”的要求,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深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坚决做到“六必查”(即信访举报的必查、媒体曝光的必查、发生安全事故的必查、存在重大隐患的必查、列入“双随机”抽查的必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和习惯性违规违章的必查),严格实行“五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形成安全生产执法严管高压重处态势,倒逼企业“建立十项制度,提高一个能力”,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建成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坚守安全底线。

(三)强化工作落实。开展迎丰镇“五项攻坚行动”是省市县政府确保下半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采取的重要举措。迎丰镇要严格按照省市县有关要求,创新工作方式,抓好工作落实。要加强教育培训,提升监管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切实解决查不出问题、查出问题不执法、执法不处罚等问题。及时公布信访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及其有关行政执法有关规定,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积极采取联合执法、督办执法、组织专家参与执法等方式,着力解决人情执法、地方保护等问题,树立执法权威,提升执法效果。要确定专人负责,按时报送相关信息。镇安监办要根据各村报送的信息,每月通报一次情况,对排名靠后、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要进行通报,并约谈各村负责人。我镇将本次安全生产“五项攻坚行动”情况纳入对各村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畴,严格进行考核。同时,镇纪委对党组织、党员和单位不履行安全生产执法责任,以及国有企业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将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石泉县迎丰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