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云雾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云雾山镇 2019年山林经济示范村、扶贫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ZJZF-zjzfywsz-zcwj--2019-0349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云雾山镇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云政发〔2019〕41号 成文日期: 2019年07月08日
有效性 已失效 公开日期: 2019-07-09 16:36
内容概述 云雾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云雾山镇 2019年山林经济示范村、扶贫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

云雾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云雾山镇 2019年山林经济示范村、扶贫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村委会、驻镇各单位:

为扎实推进我镇山林经济蓬勃发展,力促脱贫攻坚,根据《石泉县2019 年“山林经济发展示范市和千村千处山林经济扶贫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石农林科发〔2019〕59 号)文件精神,夯实责任,明确任务,确保各项创建指标全面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我镇重点拟培育银杏坝、铜钱峡、松树沟、云阳、丁家坝村作为县级示范培育对象。以林业项目为支撑,以基础提升为抓手,重点围绕核桃、生漆、蚕桑等特色经济林;魔芋、中药材、养蜂等特色林下种植养殖,培育优势突出、效果明显、示范力强,具有规模化、标准化建设成效的林业产业;助力培育林业企业、园区、专业合作社,开展品牌创建,推动“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公司﹢基地﹢农户”“合作社﹢基地﹢农户”的产业发展模式;通过抓点带面建立林业产业扶贫全覆盖,将贫困人口发展山林经济纳入脱贫攻 坚产业政策奖补。当年林业扶贫工作全面完成;开展科技干部包抓,技术服务进企业、园区,推进“干部进村”产业技术 指导帮扶活动,到村开展产业技术集中培训不少于2次;全年山林经济发展投入不少于20万元;鼓励支持社会工商资本投入山林经济产业发展,建成镇有示范园区、村有示范户、面有示范点的林业产业发展格局。

二、重点任务及责任落实

(一)重点建设任务。重点拟培育银杏坝、铜钱峡、云阳、松树沟、丁家坝村作为县级示范培育对象;山林经济示范村创建按照《安康市山林经济示范村创建标准》开展。

(二)示范村创建。按照《安康市山林经济示范村创建标准》,我镇按照《安康市山林经济示范村创建标准》确定1个村开展山林经济示范村建设工作。

(三)示范点建设。重点围绕核桃、蚕桑、生漆等特色经济林;魔芋、中药材、养蜂等特色林下种植养殖,从中评比推荐 1-2个作为镇级山林经济示范点。其他村按照示范点建设标准,积极开展镇级扶贫示范点建设,全镇总的镇级示范点达到4个以上。

(四)承担任务责任部门。县级山林经济示范镇、村山林经济扶贫示范点创建由镇农业综合服务站牵头,各驻村工作队具体负责指导,各村委会负责具体实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全镇紧密围绕山林经济示范村及千村千处山林经济扶贫示范点创建标准,以党政三位主要领导分片包抓,党委班子成员按照联村责任抓落实,各村委会、各驻镇单位具体负责工作实施。以此形成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主抓协调、检查、指导、验收工作,将各项任务指标分解到各相关站、办、所,夯实责任,确保创建工作各项任务如期完成。

(二)对标任务,突出重点。认真落实当年林业重点工作,认真完成好镇上下达的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突出核桃、生漆、蚕桑、林下种养、森林旅游五大重点主导产业,产前有产业基地、园区和示范点发挥示范效应,产中有专业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发挥购销和服务作用,产后有企业、公司等市场主体解决销售出路问题,发挥好三者紧密联系,同时,农业服务综合服务站要加大科技指导,政策宣传,技术培训工作,做好组织、协调、服务纽带作用最终形成政府引领、市场带动、产业发展、农户增收的林业产业发展新局面。

(三)强化纪律,认真落实。全体工作人员上下统一思想,紧密衔接,形成创建工作良好氛围。对标细化具体任务,逐一分解落实负责部门和责任人,按照时间和任务要求,逐项推进。严禁推诿扯皮,“一问三不知和不关我的事”的不负责任现象发生,落实的指标 任务未完成,或者敷衍了事导致严重后果,镇纪委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处理。

附件:1、云雾山镇山林经济拟培育县级示范村、示范点创建培育名单。

2、云雾山镇千村千处山林经济扶贫示范点培育名单。

3、安康市山林经济示范镇、示范村及千村千处山林经济扶贫示范点创建标准。

云雾山镇人民政府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