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M-zfbmslj-hzz--2019-0550 | 公开日期: | 2019-07-05 1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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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石泉县2019年上半年河湖长制工作督查通报
石河长办发[2019] 3号
各镇河长制办公室:
为全面评价全县河(湖)长制工作完成情况,推动河(湖)长制工作任务落实,县河长制办公室于6月20至27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河湖长制工作半年督查检查,根据本次督查检查情况并结合河长办日常掌握各镇工作开展情况,现将2019年上半年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本次督查检查主要工作内容
1、各镇河湖长制公示牌更换安装情况;2、河湖长制成员单位、镇、村级河(湖)履职情况;3、全县小Ⅱ型以上水库电站湖长制落实情况;4、护河员履职情况,河道清洁保洁卫生状况,5、全县小水电站生态基流落实情况;6、河湖“清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整治行动落实情况;7、近半年河长制办公室下发督办通知书问题整改情况。
(二)上半年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从总体情况来看,大部分镇能及时组织管护队伍对辖区河道进行全面清理,进一步落实长效管护机制。其中后柳镇、池河镇和迎丰镇落实河长制各项工作有力有序,上下衔接紧密,信息上报及时,组织民间志愿服务队和护河员队伍开展河道保洁已逐步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全县12个农村小水电站生态基流全部正常泄流,河道无干枯断流现象。 各镇“清四乱”专项行动成效明显,河湖长制公示牌均已更换到位。县河长制办公室下发的10份督查建议书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各镇河湖长制工作排名情况
综合本次督查检查情况及河长办在日常巡查过程中所掌握的情况,各镇上半年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排名如下:
优秀格次:池河镇、后柳镇、迎丰镇、喜河镇
良好格次:城关镇、曾溪镇、云雾山镇、中池镇
一般格次:饶峰镇、熨斗镇、两河镇
三、存在问题
一是各级河长、各相关部门对河长制工作重视不够,在日常抽查、检查中发现,城关镇等个别镇在村级河长更换后没有将责任传达到位,部分村级河长不知道自己为村级河长,不清楚自身职责所在。饶峰镇、熨斗镇河长制组织机构涣散,无河长办专职工作人员,河道环境卫生较差;两河镇境内两处排污口整治工作不彻底,仍存在污水直排现象,鹅项颈电站大坝左岸有建筑弃渣未清理;二是个别镇级河长巡查频次不足,巡河日志记录过于简单,未能及时发现问题并制定相关措施;三是部分镇涉及人员分工调整和村级组织换届,导致工作衔接不到位,责任落不实,工作有断档现象。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镇级河长要切实履职,对全年的河湖长制工作有会议、有安排、有落实,层层夯实责任。各镇必须强化河长制组织机构,落实专职人员开展河长制相关工作,完善专项行动台账、河长工作日志、督查整改台账、护河员考勤表等内业资料。
二、各镇级河长要严格按照河长制联席会议、巡查、督查督办、责任追究、信息报送、投诉举报受理、考核实施办法等七项工作制度,加大对责任河道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研究制定相关措施,层层夯实责任,强化监管执纪和激励奖惩,充分利用河长微信群和河长制QQ群加强信息报送和联查联动,逐步形成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责任机制。
三、各镇要持续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加大巡查力度,继续深入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和涉河违法行为监督检查,继续严厉打击整治非法电毒鱼、排污、采砂、围垦等活动。对发现的乱倾、乱建、乱堆、乱建、污水直排等问题及时处置。县河长办在今后的督查巡查中一经发现“四乱”问题直接将问题线索提交县检察院协同推进整治。
四、各镇要继续加强开展河湖长制宣传活动,丰富活动载体,使河湖长制工作“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景区、进市场、进家庭”,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与河湖保护监督管理和护水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参与支持河湖保护的浓厚氛围。
石泉县河长制办公室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