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M-zfbmslj-hzz--2019-0515 | 公开日期: | 2019-06-17 14:49 |
来源 |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河长制办公室文件
石河长办发[2019] 1号
关于开展2019年河(湖)长制半年工作督查检查的通知
各镇河长制办公室:
为全面评价全县河(湖)长制工作完成情况,推动河(湖)长制工作任务落实,河长制办公室决定对全县重点河道进行综合督查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9年6月20日—6月30日。
督查范围全县11个镇、11条县级河流及其重要支流,15座小Ⅱ型以上水库电站。
督查内容各镇河长制公示牌更换安装情况。河湖长制成员单位、镇、村级河(湖)长履职情况。全县小Ⅱ型以上水库电站湖长制落实情况。(三)护河员履职情况,河道清洁保洁卫生状况。
(四)全县小水电站生态基流落实情况。
(五)河湖“清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整治行动落实情况。
(六)近半年河长制办公室下发督办通知书问题整改情况。
四、督查形式
采取现场督查检查的形式,每个镇境内的重要干支流、重点河段现场检查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督查结束后,县河(湖)长办根据反馈情况及掌握的日常工作情况形成河(湖)长制工作半年督查报告单分别报送县级河(湖)长,并针对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下发督办通知书进行跟踪督办。本次督查结果将作为2019年河湖长制工作单项考核的重要赋分依据。
五、督查组成员
本次督查工作由县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李小华带队,成员为刘静、周传水、谢航。
石泉县河长制办公室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