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中共曾溪镇委员会关于印发《曾溪镇庆“七一”歌咏比赛活动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ZJZF-zjzfcxz-tpgj--2019-0384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曾溪镇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曾发〔2019〕26号 | 成文日期: | 2019年04月10日 |
有效性 | 已失效 | 公开日期: | 2019-05-15 09:03 |
内容概述 | 中共曾溪镇委员会关于印发《曾溪镇庆“七一”歌咏比赛活动方案》的通知 |
各党支部、村委会,各驻村工作队、镇属各单位:
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8周年,激励广大党员干部紧紧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力打好2019年脱贫攻坚战,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七一前夕举行“庆七一”歌咏比赛。现将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曾溪镇委员会
2019年4月10日
曾溪镇庆“七一”歌咏比赛活动方案
为迎接2019年七一建党节,弘扬和培育全镇党员干部群众热爱党、热爱祖国的民族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曾溪镇“庆七一”歌咏比赛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加大脱贫攻坚政策宣传及提升群众满意度为出发点,用歌曲凝聚人心,唱响曾溪主旋律,全面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文化素养,助力脱贫攻坚工作,为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凝心聚力。
二、活动主题
“全力决胜攻坚战,全民一心歌颂党”暨曾溪镇首届歌咏比赛活动。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曾溪镇党委、曾溪镇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县级各包联部门。
四、活动时间
1、参赛报名截止时间: 2019年4月20日;
2、比赛时间:2019年6月25日——6月28日。
五、活动地点
曾溪镇政府机关院内。
六、 比赛形式
以村工作队(临时党支部)、机关支部、驻镇单位为单位报名参加。
七、歌咏比赛活动要求
(一)参赛要求:1、队员资格:驻村工作队队员、本村村民、单位结对帮扶干部;2、参赛队员人数:每队不少于30人。
(二)参赛曲目:必选歌曲:《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自选歌曲:《团结就是力量》、《五星红旗》、《爱我中华》等红色歌曲。必选歌曲为参赛队必唱曲目,在自选歌曲中每组参赛队自行选择一首歌曲参赛。
(三)奖项设置:比赛设一、二、三等奖各一名,组织奖若干名。
(四)评分标准及内容:由歌曲内容、精神面貌及台风、唱歌的艺术效果三部分对各参赛队进行评分。
1.进出场迅速有序、纪律良好,做到静齐快,队形整齐、服装统一。(10分)
2.精神面貌积极向上,台风好,仪态大方、精神饱满。(10分)
3.歌曲内容思想性强、健康向上。(20分)
4.唱歌人员、指挥、伴奏,准确、恰当,配合默契。(20分)
5.能够准确把握歌曲的主题思想,音色优美、声音洪亮、吐字清晰、气势磅礴,有感染力、表现力。(20分)
6.演唱形式丰富,具有一定的艺术技巧,音准节奏掌握良好。方法正确,形式丰富新颖(如领唱,轮唱等),音乐表现完整,具有一定的艺术技巧。(20分)
(五)参赛规则:
1.每队选一名领队,负责参赛工作的组织协调。
2.各参赛队可自行设计动作、准备道具。
3、聘请7专家评委进行现场评分,评分办法为现场唱分,评分标准为100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方式评分。
4、比赛顺序:现场抽签确定先后顺序。
八、其他事项
1、工作经费:参赛前各项费用(服装、组织等)由各参赛单位自行负责。
2、各参赛队在4月20日前参赛歌曲及领队人员名单上报镇党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