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曾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五一”节期间森林防火的通知
索引号 ZJZF-zjzfcxz-yjgl--2019-0369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曾溪镇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年04月28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9-04-29 11:06
内容概述 曾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五一”节期间森林防火的通知

曾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五一”节期间森林防火的通知

各村委会、驻镇单位:

近期随着气温的迅速回升,森林火险等级较高,加之林区旅游踏青等人为活动增多,森林防火形势较为严峻 为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现就切实做好五一期间森林防火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

各村委会,驻镇各单位要切实加强“五一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责任制,周密安排部署,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要坚持“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充分调动各护林员认真落实森林防火管护责任,全方位抓好落实。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各村、各驻镇单位要结合当前高火险形势,通过电子显示屏,为群众办事服务的同时向群众宣传森林火灾的预防知识,大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和有关规定,积极引导广大群众破除迷信、移风易俗、文明祭祀。要大力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反复宣传,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宣传氛围,使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入村入户,不留死角,全面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

三、严格火源管理,减少火灾隐患

各村要针对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特点,采取有力措施,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五一”节期间要加强值班,对重要的进山路口、坟墓密集区、生态林区等重点地段各村要安排护林员设卡严防死守,坚决制止进山人员携带火种上山,严禁在林内进行野炊、抽烟、烧香烛纸箔、燃放烟花爆竹等一切违规用火行为。要加强非正常人员和小孩等特殊人员管理,落实监管责任。要及时清理排除林区隐患,减少火情的发生。要依法追究野外违规用火的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四、完善落实预案,做好扑火准备

各村和相关单位要根据实际,落实各项措施,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要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完善扑火预案,全面落实扑火各项工作。各村应急分队要随时待命,进入临战状态,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够及时出击,快速扑灭。要保证物资保障到位,及时补充扑火装备物资,对扑火机具设施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点,确保工具齐全设施性能良好。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科学指挥火灾扑救,确保扑火工作安全有序。

五、落实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各护林人员必须做好巡山巡查工作,做好巡山记录。各村、各驻镇单位要认真履行值班制度,坚持森林防火期间24 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杜绝无人值班、值班人员漏岗脱岗现象发生,确保政令、信息畅通。凡发生上述情况或迟报、漏报、瞒报火情,贻误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依法追究相关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的责任。

曾溪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