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xzfgzbmxnyncj-zcwj--2019-0026 公开日期: 2019-04-22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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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石泉县2019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石泉县2019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局属各相关单位:

现将《石泉县2019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4月18日

石泉县2019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农资市场的整顿力度,规范全县农资市场秩序,加强农资产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产品等违法行为,同时积极推进农业领域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各种坑农害农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安农发〔2019〕5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的发展要求,坚持质量第一,不断提高农资产品质量,优化农资市场秩序,完善监管工作机制,从生产源头、流通渠道、消费终端,多管齐下推进农资高质量发展。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农民利益、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的农资制假售假等带有黑恶性质的违法行为,惩治一批违法生产经营主体,建立农资违法失信黑名单制度,公布一批制售假劣农资违法失信企业。加强横向协同与纵向联动,推进社会共治,促进农资市场秩序健康平稳,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现代农业建设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领域

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针对农村市场农资假冒伪劣行为易发多发的情况,从产、供、销三方面同时治理,加强市场监管执法,维护农村市场秩序。重点整治无证生产经营主体,特别是流动商贩,严厉打击利用培训班或展销会销售假冒伪劣农资等违法行为。重点检查近年来执法检查不合格和消费者与媒体曝光较多的经营单位。

互联网领域:加强网络农资经营企业的许可管理,规范线上农资经营行为。强化对互联网销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的追根溯源和全链条打击,推进电子商务领域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违法问题查处,对重点产品、重点企业和重点时段,加大线索摸排和联合打击力度。

农产品主产基地:严格落实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制度,加快实施高毒农药替代计划。依法查处生产销售禁用农药、兽药违法案件。开展兽用抗菌药综合治理,坚决淘汰存在安全隐患的兽药。

(二)重点品种

种子:以“种子质量年专项行动”为主题,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以监管推动质量提升。全面落实法定制度,以追溯倒逼经营规范。特别是要加强甜玉米、糯玉米市场的监管工作,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套牌侵权、未审先推、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

农药:加强对农药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以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监督抽查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禁用农药、假冒伪劣农药、隐性添加农药等行为,确保农药产品质量,净化农药市场秩序。同时扎实开展农药经营门店安全生产经营专项执法检查,排查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要严格农药经营许可条件,加快限用农药定点店申报进度。

肥料:开展肥料质量监督抽查,重点查处登记产品中有效成分含量不足和氯离子超标等问题。

兽药:深入实施检打联动,加大对假劣兽药查处力度。重点对农业农村部通报的假劣兽药、重点监控企业的产品、抗寄生虫类药物、兽用抗菌药和中兽药散剂等产品进行监督管理。加强对2016年7月1日起生产的兽药产品监督检查,未附二维码的产品不得上市销售。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重点查处虚假标识产品,质量安全指标不合格产品,伪造套用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登记证、产品批准文号等许可证明文件的产品。

农机:加强农机产品质量监管,做好国家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农机产品的处理工作;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组织开展部级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内产品的监督检查。

三、工作任务

要抓住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依法监管、全程监管,积极组织开展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各项工作,促进农资质量不断提高,推动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同时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开展专项治理。开展“绿剑护农”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整治农兽药和肥料非法添加、肥料有效成分不足、种子无证套牌等严重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通过日常巡查、监督抽查、暗查暗访等多种途径,主动查找问题隐患,防范风险。必要时采取内部通报、约谈等方式推动其加强自我监督。

(二)狠抓执法办案。局法制股和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要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深挖线索,查清问题产品来源和去向,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落实后续整改防范措施。对危害性高、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要会同有关部门挂牌督办、集中办案、联合查案。对线索明显、事实清楚的案件,可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强化宣传培训。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展览展示、乡村课堂等方式,普及法律法规知识,推广安全用药和绿色防控技术,指导农民科学使用种子和肥料等农资产品,提高识假辨假和依法维权能力,把安全优质的农资产品和质量安全技术服务送到乡村。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农资打假执法骨干培训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及时曝光农资打假典型案件,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营造打击假冒伪劣、维护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

(四)推动诚信建设。建立“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等信用约束机制,把主体信用作为各类农业项目评选、主体资格审查、行政许可审批、制定分类监管措施的必要条件,积极引导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诚信经营。

(五)推进社会共治。强化投诉举报,公布农资打假举报热线和邮箱(0915-6321433,262428653@qq.com),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推动社会共治。针对假劣农资投诉举报问题,做到第一时间调查核实、会商研判、系统处置,防范出现大的问题,把对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四、重点工作安排

(一)3月,牵头组织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经贸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供销合作社等部门参加全国全省农资打假电视电话会,部署2019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二)4—6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春季行动。举办“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开展种子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整治种子无证套牌问题。组织打击制售假冒种子种苗工作。

(三)4—9月,组织开展农药、肥料、饲料、兽药质量监督抽查和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整治农药隐性成分、兽药非法添加、肥料有效成分不足等问题。

(四)5—10月,建立农资违法失信黑名单制度,公布农资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4—10月,组织开展网络市场监管,追踪打击网上销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适时举办全市农资打假执法骨干培训班。

(六)9-10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

(七)11—12月,开展农资打假绩效考核和案卷评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农资打假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农资打假合力。保障农资打假人员、装备和经费,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推进、取得实效。各镇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重点季节、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品种,抽调人员集中精力,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工作实效。

(二)强化部门协作。完善农资打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适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定期交流农资打假工作情况,实行信息共享。

(三)加强作风建设。加强对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调查研究,扎实做好数据统计、信息报送、案件信息公开等基础性工作。发挥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在农资打假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按照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全面推进农资打假工作上水平、上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