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中共曾溪镇委员会 曾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实施方案
索引号 ZJZF-zjzfcxz-hzz--2019-0367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曾溪镇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曾发〔2019〕28 号 成文日期: 2019年04月25日
有效性 已失效 公开日期: 2019-04-29 11:03
内容概述 中共曾溪镇委员会 曾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实施方案

中共曾溪镇委员会 曾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实施方案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驻镇各单位:

为深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切实提升广大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根据

《石泉县创建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石创指发(2019)4号文件《石泉县创建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石创指发(2019)7号文件《关于创建省级省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的通知》现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创建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生态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生产发展、生态良好、生活富裕、乡风文明”创建目标,全力打造“生态曾溪,美丽家园”,通过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生态经济和循环经济,实施生态保护、恢复和重建工程,改善生态环境状况,倡导低碳发展,提高人居环境质量,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全力建设生态宜居小镇。

二、工作目标

(一)实施范围。

本方案的实施范围为曾溪镇行政辖区(曾溪镇辖区内有联盟村、油坊湾村、瓦窑村、兴隆村、大沟村、高坎村、立新村7个村委会),总面积为104平方公里。

(二)实施步骤。

方案分四个步骤进行实施:

第一步:2019年4月1日--4月10日,申报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创建资料。

第二步:2019年4月11日--4月25日,成立创建省文明建设示范镇组织机构,制定创建工作方案。

第三步:2019年4月26日--12月31日,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示范村创建阶段,形成创建工作总结,开展创建工作自查,申请创建初初验。

第四步:2020年1月1日--2020年3月31日,通过上级验收,获得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命名。

(三) 建设目标。

充分发挥曾溪镇地域优势,全面建设镇域生态文明。2019 年全面开展创建工作,推进曾溪镇生态文明建设,到2020年3月底达到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指标要求。

1、组织健全。

成立曾溪镇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创建办),由镇党委书记吴桂英同志任组长,镇人民政府镇长曹世海担任副组长,镇人大主席团主席夏辉、党委副书记湛海峰、纪委书记孔君、副镇长王腾飞、副镇长杨浩,相关职能站所(办)及各村支部书记、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对重大事项进行统一部署、综合决策,协调各部门之间的行动,落实工作经费和环保设施运行、维护费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综站,主任由分管环保的人大主席团主席夏辉担任。镇农综站干部晏新安同志具体负责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方案的修编报批实施,数据、档案收集及日常工作。

各村成立相应的创建领导小组,负责本村各项创建指标的整改落实以及配合镇创建领导小组开展工作,组长由村党支书记担任,成员由村班子其他成员组成,确保全镇上下踊跃参与创建工作。

2、生产发展。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食品种植面积的比重达逐年提高,到2019年达到65%;单位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到2019年达到0.6,到2020年提高到0.8;农用化肥及农药使用强度逐年降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和农用膜回收率逐年提升;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100%;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达 100%。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的比例到2019年5月达100%。

3、生态良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到2019年达到100%;生活污水处理率到2019年达到50%,到2020年达到8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到2019年达到95%,;林草覆盖率已经达到95%;居民对环境状况的满意率达99%;生态用地面积不降低。

4、生活富裕。至 202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8000元/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4%。

5、乡风文明。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居民户数比例逐年提升;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所占比例到2019年达100%;所有村(安置点)均制定实施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相关的村规民约。

三、建设任务

(一)生态农业体系建设(牵头单位:镇农综站,责任单位:国土所、市场监管所、创建办、经济发展办、各村)

1、严格推进农田集约利用。方案期内,必须坚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到 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倡导“生态型”耕地保护理念,妥善处理耕地保护与城镇建设的关系,实施农用地及生态用地的用途管制,积极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主要包括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以及其他工程等五项工程。

2、加快发展农产品安全生产。根据农业产业的优势特色,科学合理布局农业产业发展重点。加强生产源头监管,强化无公害种植养殖基地的建设,进一步发展其他无公害蔬菜、水果、禽畜生产基地,培育特色品牌,结合全域旅游创建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

3、全面推广生态农业模式。坚持农旅融合,继续推进秀丽山水,宜居小镇建设,开发集田园文化,生态旅游项目。推进农业清洁生产,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合理使用农药化肥,推广使用有机肥。以黄花菜、魔芋、中药材种植基地为引领,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建设旅游配套设施,提高游客接待能力。坚持以产业扶贫为核心,围绕全域旅游工程,综合运用资金扶持、以奖代补、贴息贷款等政策,引导农民群众以美丽乡村振兴为依托,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和家庭农场为引领,积极发展观光农业和乡村旅游产业,形成“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贫困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拓宽贫困群众致富渠道。

(二)生态环境体系建设

1、水环境污染防治。(牵头单位:经济办,责任单位:农综站、创建办、各村)

紧紧围绕汉江、曾溪河、左溪河流域,对河流沿岸进行植绿补绿,对重要河段周边进一步加强宣传及环境整治力度,营造亲水环境,改善生态景观。以河流、水塘、涉河桥梁周边等为重点,全面清除垃圾、杂草、水面漂浮物,依法打击违规建设、倾倒渣土、乱采乱挖等违法违规行为。以改善水体功能为目标,以水源地保护为重点;清除农村露天粪坑、简易茅厕,整治和规范生活污水排放,全面推行无害化卫生厕所,大力推广农村沼气建设,利用沼气池等方式,提高水体自我净化能力。逐步提升集镇区的排水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覆盖面,采用人工湿地、氧化塘等污水处理实用技术提高群众生活污水处理率,并进一步提升污水处理能力,提高截污率和污水集中处理率。强化“河长制”措施的落实,着力推进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实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GB3838-2002》水域环境功能Ⅱ类区质量标准,切实保护汉江、曾溪河、左溪河水质。

对于现有的零散畜禽养殖,加大投入,依据相关要求,持续推进畜禽养殖全过程综合治理、加快各类治污设施建设或升级改造、改进养殖方式、提高养殖户管理水平,引导养殖户进行适度集中和统一治污。

2、大气环境污染防治。(牵头单位:环保所,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经济发展办、各村)

一是加强乡镇空气污染管理。加强对餐饮业油烟、机动车废气的控制,同时推广煤气、液化气、沼气、节柴灶、或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使用。加强对乡镇区内机动车辆尾气排放的监督管理,逐步淘汰污染严重的机动车,大力鼓励采用清洁能源、无污染的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二是发展农村清洁能源。大力推广和发展农村沼气,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实施沼气,同时大力开发利用太阳能,增加清洁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对于秸秆除部分还田外,可以作为沼气原料或加工成有机废料,实现资源化利用。

三是强化面源整治,控制扬尘和有毒气体排放。加强施工及道路扬尘污染治理:推广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技术。积极推进绿色施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施工现场封闭围挡、设置冲洗设施、道路硬底化等扬尘防治措施,严禁敞开式作业。整治堆场扬尘污染:散货物料堆场应封闭存储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严控有毒气体排:禁止露天焚烧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的物质或将其用作燃料。

3、噪声污染防治。(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办,责任单位:公用事业服务站、各村)

一是加强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设计阶段,严格按照设计规范中的有关隔声要求进行设计,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并提高各类建筑内的声质量。施工阶段,建筑施工开工前须向环保部门提出申报,经批准后方能开工;施工过程中,所有的施工工程建筑场地,实施作业必须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实施并将所有的施工建筑废弃物,严格按照环保的要求进行处置并严格按照建筑施工申报审批制度,加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和合作,整顿建筑施工噪声扰民问题。

二是加强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乡镇功能区;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力度;加强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噪声污染超标单位。

4、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牵头单位:创建办,责任单位:社会保障服务站、公用事业服务站、曾溪卫生院、各村卫生室)

一是完善生活垃圾清运及无害化处理建设。全面推进“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垃圾集中处理的模式,合理设置垃圾收集点,做到户有垃圾桶,村有垃圾收集池,清理柴草堆、垃圾堆、沙土堆、房前屋后、菜园内外、水沟管网的垃圾,确保乡村整洁。加强现有生活垃圾收集、中转、运输设施设备管理与维护,提高管理水平。对有条件的村居,建设垃圾中转站,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运往县垃圾处理厂。

二是强化医疗废物无害化的处置体系。卫生院、各村卫生室应实行医疗垃圾分类收集措施,对不同类别的医疗垃圾进行不同程度的消毒杀菌处理,形成完整的分类收集体系。在医疗垃圾分类收集完毕之后,按县卫计局统一要求处理。

5、土壤环境保护建设。(牵头单位:农综站,责任单位:创建办、各村)

一是加强农药、化肥、污水灌溉使用管理和农业废弃物处理处置,强化监管和执法检查。引导科学施肥,降低化肥使用强度,减少化肥流失;控制高毒高残留农药的施用;进一步发展绿色无公害的农副产品生产基地,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二是配合环保部门逐步加强土壤环境监管。

6、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牵头单位:创建办,责任单位:经济办、公用事业服务站、各村)

以发展农业为重点,以沼气建设和面源污染控制工程为纽带,大力发展农村新型能源。利用人畜粪及作物秸秆,增加沼气用户量。利用沼液和沼渣、种菜。提高农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减少因秸秆焚烧造成的环境污染,减少农膜使用造成的污染,切实改变全镇的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状况和面貌。加快禽畜养殖场污染综合治理建设。推行干清粪,完善雨污分流及粪污水收集系统,鼓励畜禽养殖废物循环利用。通过工程建设基本控制非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核心,集中解决农村存在的饮用水源、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养殖等突出环境问题,美化农村生态环境,构建农村生态家园。

7、新农村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建设。(牵头单位:创建办,责任单位:党政办、各村)

积极继续推动“生态曾溪,美丽家园”建设。大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人居的改善,建设宜居社会主义新农村。

以“生态曾溪,美丽家园”建设为依托,大力推动村级环境美化、发展生态产业,努力建设一批省级生态文明示范村。选择一些具有典型性、基础条件较好的村作为示范点,以积累经验,树立样板,规划期建成5个省级生态村。

(三)生态制度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社会保障服务站、创建办、各村)

一是进一步完善干部政绩考核办法,把生态绿化、生态环保、生态修复等绿色 GDP 指标纳入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建立生态目标责任制。将生态文明建设情况与财政支持结合起来,使各村更加重视和执行生态文明建设。二是邀请人大代表对政府的各种生态行动计划进行监督,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工会、青年、妇女等群众团体在组织公众参与中的作用。建立并完善决策的社会监督和舆论机制,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公众的舆论监督作用。三是通过培训、工作简报与报告等形式,对镇村党员干部大力宣传生态环保意识,借助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的力量向广大社会民众进行宣传教育、并对各种破坏生态的行为及时给予报道与批评;强化生态环境相关方面的专业知识,明确政府管理者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责任,通过学校教育和在职培训的方式来培育政府行政人员的生态意识,提高其荣誉感和光荣感,从而有效指导他们在工作中的具体行为。

(四)生态文化体系建设(牵头单位:社会保障服务站,责任单位:党政办、文化站、曾溪小学、各村)

1、传承历史传统文化。把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与美丽乡村建设、乡村休闲旅游发展等有机结合起来,重视古建筑保护,强化古树名木、自然资源的保护与利用。要留住乡愁,延续文脉,在风景线沿线历史文化村中开展乡村故事汇编、乡村档案整理工作,全面盘点和记录村域基本概况、文化基因和历史元素,积极挖掘地域民风民俗、名人名流、手工技艺、名特产等个性乡土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

2、建设美丽精神家园。以建设“生态曾溪,美丽家园”为抓手,加大各村文化广场建设使用力度,把提高农民群众生态文明素养作为深化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家庭等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运用村级文化教育场所,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生态文明知识的宣传、培训活动,形成农村生态文明新风尚。大力整治农村非法宗教、封建迷信、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以及“黄赌毒”等不良习气。广泛开展好家风好家训、寻找最美家庭等评选表彰活动,凝聚向上、崇善、爱美的强大正能量。提升农村公共文化均等化水平,丰富充实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3、促进乡村社会和谐。坚持美丽乡村建设与基层组织建设并重,加强农村社会和谐化管理,全面推行“村民理事会”等基层经验,调节农村多种利益关系,有序引导农民合理诉求,有效化解农村各类矛盾纠纷,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4、强化生态责任意识。建立全民参与的生态型政府,实施绿色办公与采购制度。加强“绿色理念、绿色文化、绿色环境”宣传与教育,逐步打造 “绿色文化”校园。拓宽绿色低碳生活途径。积极推进绿色食品的生产与认定,加快绿色产品生产消费。大力发展生态园艺,建设生态休闲广场,强化生态消费绿色出行理念,加快绿色交通体系建设,引导和鼓励城镇居民使用绿色出行方式。

5、信息公开。通过设置公众参与的内容、形式和程序,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化、政务公开化,保障公众的环境监督权、知情权、索赔权和议政权。鼓励新闻媒体发挥监督作用,推进环保政务公开,发布环保政策法规、环保项目审批和案件处理等环境信息。

(五)生态人居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创建办,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服务站、经济发展办、社会保障服务站、各村)

1、村庄美化工程。结合移民搬迁、危改等工作,加强农户建房规划引导,提高农户建房的标准,做到安全、实用、美观,推进农村危旧房改造和墙体立面整治,对墙体统一规划粉刷,改善视觉效果,大力开展村庄道路、水体沿岸和庭院净化、绿化、美化,引导群众清除自家庭院内外堆放的物件,保持庭院内外干净整洁,用美丽小家缔造魅力大家。

2、村庄绿化、亮化工程。根据各村特色,采取新造、补植、封育等措施,优化美化园林景观,特别是210国道公路沿线沿河两侧的绿化景观带提升,提高生态效益和景观效果。同时拆旧建绿、见缝插绿、拆墙透绿,大力实施植树造林工程绿等措施,扩大村庄绿地林果覆盖率,共场所路灯安装率逐年提升。在集镇主要道路交叉口及重要景观点等地带建设公共绿地,形成集镇景观的重要节点。

3、公用设施建设。一是完善通村、组道路硬化、联户步道、供水、排水、供电、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达到村主要道路硬化达90%以上,联户步道建设达80%以上,给水、排水系统完善,管网布局合理,饮用自来水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入户率达100%。全力推进规范化学校和教育信息化建设,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同时新建、改扩建村医疗卫生服务室,完善医疗卫生条件。提升曾溪敬老院的使用投入,保证老有所养。二是通过推行绿色建筑认证和建筑能耗标识制度,提升绿色建筑的市场需求,激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进一步扩大绿色建筑普及率。大力发展绿色建材,在政府投资项目中优先使用绿色再生建材产品,鼓励社会投资项目中使用绿色再生建材产品,推广绿色建筑标识。

四、时间及工作安排

根据省级生态镇创建工作要求,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序推进的原则,创建工作分宣传发动、创建落实、迎检验收、总结提高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4月底前)

1、成立曾溪镇创建省级生态镇工作领导小组,各行政村、镇各站办所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确定创建工作负责人、联络员各1名,落实具体工作,协调解决生态镇建设有关问题,负责每旬一次向镇领导小组报告创建进度和创建动态信息。

2、制定创建宣传工作方案,根据目标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工作计划(方案),进一步明确创建任务和工作职责。

3、召开全镇创建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创建工作,分解落实创建目标任务。

(二)创建落实阶段(2019年4月1-2019年11月)

1、全面展开创建工作任务。由创建领导小组牵头,加快生态镇内容建设进度,加强对生态村、绿色企业、绿色学校、绿色家庭等创建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并组织相关部门按期完成各项工程的验收工作;各创建单位要认真对照各自的创建任务和目标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精心策划,制订或细化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创建工作,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

2、加强督查落实。切实加强创建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创建工作进行督查,促进问题的解决和任务的完成。

3、注重制度保障。建立创建领导小组例会制度,每月一次定期听取各创建成员的工作汇报,交流创建工作的成功经验,梳理分析创建工作的难点问题,研究部署下一步创建工作;建立完善学习交流制度,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途径,加强与先进镇村的交流沟通,汲取成功的创建经验;不断健全完善考核制度,将生态镇创建工作列入各村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并作为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实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4、完成资料收集汇编。创建领导小组要按照生态镇创建指标体系要求,制定资料收集清单,组织召开资料收集整理专题会议,明确工作时限,组织各创建成员做好基本指标和各项考核指标的材料收集及汇编工作。

5、全力营造创建氛围。积极落实创建宣传工作方案,广泛宣传省级生态镇创建工作,精心组织各项宣传活动,提高全民生态环保意识,营造人人参与生态创建的浓厚氛围。

6、精心组织申报工作。各创建成员按照各自职责,对照创建目标,做好相关验收申报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迎检前的自查、整改,确保各项指标达到考核标准;创建领导小组在综合各创建单位材料的基础上,做好生态镇申报材料的汇总、包装工作,组织镇有关专家对全镇的创建工作进行查漏补缺、完善提高,确保现场考核、材料验检等符合考核验收要求。

(三)自查验收阶段:党委召开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验收动员会议,(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底)安排部署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指标自查自验工作,分解各项工作任务,提出具体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对照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自查,对不符合指标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创建工作顺利通过验收,取得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命名。

(四)申报迎检阶段:2020年3月至验收前。将有关资料证明材料、总结、技术报告等按程序向县环保局申报。在申报迎检期间,各办、站、所按各自的工作任务做好加强和巩固工作,确保验收小组验收期间各项指标的达标。

五、生态文明建设保障体系

(一)组织机构。

成立曾溪镇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领导小组,各村成立相应的创建领导小组,负责本村各项创建指标的整改落实以及配合镇创建领导小组开展工作并安排一名创建信息联络员。为做好生态镇建设,将创建任务分解到有关部门,具体分解如下:

党政办:牵头完成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所占比例,制定实施有关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村规民约的行政村比例2项指标的达标工作。完成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单位 GDP 能耗、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受保护地镇占国土面积比例等3 项指标的达标工作。

经济发展办:要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生活污水管网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人均公共绿地建设、使用清洁能源情况、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等6项指标的达标要求。

创建办:进一步加强企业污染治理,确保境内水、气、声环境质量、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利用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农户比例,应当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通过审核比例,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等4项指标达到考核要求。

农综站:牵头做好绿色、有机产品开发,农用化肥施用及农药施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膜回收、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等6项指标的达标工作。

林业站:牵头完成林草覆盖达标工作。

曾溪国土所:牵头协助统计部门完成各地类占国土面积比例指标的考核。

公共事业服务站:牵头管理与监督所有的工程施工、建筑场地,操作实施必须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并将所有的施工建筑废弃物,严格按照环保的要求进行处置。

镇社会保障服务站:牵头负责各卫生室的监管,及创建工作的宣传工作。

财政审计所:牵头做好环保专项资金的管理与监督。

各村 :负责完成生态村的创建,对照指标逐一落实,按时上报创建资料。

卫生院:负责全镇的健康服务。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维护健康的意识,增强人民群众的健康素质,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新期盼。

中心小学:负责全镇的各项教育宣传、及学龄儿童的入学、就学。

六、工作要求

创建省级生态镇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创建机制,形成共创共建共享的良好创建局面,力求创建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创建省级生态示范镇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三宜石泉”发展战略的有效载体和重要抓手,是推动我镇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我镇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我们要充分认识到省级生态镇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创建意识,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行动统一到位,宣传服务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确保目标如期完成。

(二)加强领导,凝聚合力。省级生态镇创建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要从实际出发,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创建机构,确定创建分管领导和专职人员,制定创建工作方案,落实创建措施,将创建责任指标进一步细化,逐项逐条分解,按标准落实到位,做到每一项任务都有人牵头,有人具体抓。最终,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领导小组统一协调、相关站办所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良好局面。

(三)多方筹措,加大投入。生态镇创建工作涉及面广,资金投入大,要进一步完善创建资金投入机制,继续加大财政投入,切实保障创建经费,提高资金的使用绩效。各责任站办所要群策群力,整合项目资源,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多渠道筹措创建资金,保障创建任务顺利完成。

(四)突出重点,确保达标。加快生态经济、生态文化、生态修复等各个领域重点工程的实施进度,突破创建“瓶颈”,全面推进创建工作,确保验收达标。深入推进污染减排工作,千方百计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加快建设完善农村环保基础设施,突出做好农村垃圾、生活污水治理,建立农村环境污染长效治理机制;深入开展镇城环境综合整治,继续完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实现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

(五)加强督查,完善考核。制订创建省级生态镇督查方案并组织实施,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创建专项督查活动,确保各项创建任务按工作进度要求有序推进。要深入现场一线开展创建工作,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明确,强化监督。要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对创建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奖励,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问题突出的单位和负责人,要追究相关责任。

(六)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发挥优势,组织策划富有特色、有影响力的专题或系列报道,注重宣传时效,切实提高宣传的水平和效果,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良好的创建氛围。

中共曾溪镇委员会      曾溪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