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城关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 | ZJZF-zjzfcgz-zfwj--2019-0391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城关镇人民政府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石城政发〔2019〕25号 | 成文日期: | 2019年03月15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9-03-15 11:05 |
内容概述 | 根据县教育督导室转发国、省、市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我镇控辍保学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进一步落实我镇“控辍保学”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学校:
根据县教育督导室转发国、省、市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我镇控辍保学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进一步落实我镇“控辍保学”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依法落实义务教育,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控制学生辍学,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确保适龄儿童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二、目标任务
通过教育扶贫、精准脱贫,切实保证每个贫困家庭子女按时入学、无失学、无辍学,做到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100%,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100%。
三、工作措施
(一)提高对控辍保学工作的思想认识。控辍保学是教育脱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是保证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整义务教育的基本要求,是提高人口素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学校、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保证每个贫困家庭子女能按时上学、不辍学,全面完成我镇控辍保学任务。
(二)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法治意识。各学校、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宣传橱窗、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定期家访等方法,积极向全镇和家长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进行全面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强调责任和义务,提高广大群众对控辍保学工作的认识,树立起依法普及义务教育的观念。
(三)强化控辍保学措施
1、加强调查摸底,建立档案台账。各村、社区对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准确掌握每一名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的基本情况,重点掌握建档立卡贫困户留守儿童、随迁子女和残疾儿童学生情况,以及辍学学生情况,建立档案台账,做到数字精准、对象精准、心中有数。对辖区内适龄儿童不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应协助有关部门劝返学生回校接受义务教育。
2、建立各长责任制。明确村主任、校长、家长、师长控辍保学责任制,严格落实各长责任主体责任,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把贫困户无极学学生作为各村脱贫攻坚工作重要组成部分抓实抓好。
村委会主任责任。对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少年实施动态管理,加强外出务工人员子女情况调查,掌握每一名学生入学动态,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家长、学生的思想工作,使控辍保学工作落到实处
校长责任。加强学校管理、师德师风建设和整治,制度控辍保学制度,准确掌握学区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底数和入学情况,对无故不到校的学生及时家访或与监护人联系核实情况,对5日不到校学生及时落实专人做动员劝返工作,劝返3日内仍不到校的,要及时向镇政府和县教体局报告,并配合镇政府、村委会共同做好辍学学生动员返校工作。
家长责任。负责履行家长监护职责,依法保证适龄子女按时入学,并配合学校保证子女圆满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不能以任何理由让子女中途辍学或失学。
老师责任。认真履行对学生的生活关爱和学习指导,对厌学和其他原因不想上学的学生,通过心理疏导和单独谈心等方式儆好思想引导,对贫困家庭学生、留守儿童、残疾学生和困难学生。积极开展心理激励和课业帮扶,帮助其树立学习信心,避免因学习动力而辍学。
3、辍学报告制度。各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管理,随时掌握学生在校动态,对48小时未到校又未履行请假手续的学生, 经发现学生辍学,应当立即向县教体局和镇政府报告。
4、群众监督制度。各村、社区和广大群众对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有监督的权利,一经发现有辍学问题,立即向镇政府、县教体局进行举报,确保不遗漏一名辍学学生。
四、有关要求
1、精心部署,积极行动。各村(社区)要做好本辖区内适龄儿童摸底排查,一经发现有学生辍学现象随时上报。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动员返校工作。
2、加强宣传,强化氛围。各村(社区)要深入群众,加强各种法律法规的宣传动员工作,广泛动员干部、群众积极参加到活动中来,努力营造全民参与的控辍保学活动氛围。
3、落实职责,确保实效。各村(社区)、各学校要严格落实责任,认真控辍保学工作,对拒不履行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将子以通报批评。
城关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