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城关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19年春季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ZJZF-zjzfcgz-zfwj--2019-0340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城关镇人民政府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石城政发〔2019〕19号 成文日期: 2019年02月15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9-02-15 11:06
内容概述 为切实抓好春季开学后我镇辖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食堂、校内副食店及校园周边各类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5天的专项检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城关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19年春季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食安办成员单位:

为切实抓好春季开学后我镇辖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食堂、校内副食店及校园周边各类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5天的专项检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检查行动,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品经营行为,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严厉打击制假售假、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二、时间安排与人员组成

2019年2月25日至2019年3月1日。此次检查具体由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镇市管所)牵头,人员统一调配安排,村(社区)、镇食安委成员单位配合完成。

三、检查对象

辖区内各类学校食堂、副食店、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的各类食品经营单位(含托管托教机构、校外培训机构)。

四、检查内容

(一)学校食堂检查内容

1、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严查学校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将校园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的重要内容进行专题研究。是否按规定配有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机构;是否明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每一个岗位的食品安全责任,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2、制度建立执行情况。学校食堂是否按规定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涵盖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培训,设施设备维修保养、清洗、消毒、保洁,采购查验索证索票,关键环节操作规程,餐厨废弃物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投诉受理等方面的内容。采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餐的,是否与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3、宣传培训情况。学校是否将食品安全、营养和节约食物纳入健康教育内容,组织开展开学前食品安全专题教育,通过宣传栏、宣传册等,定期向学生传递食品安全、营养等信息,推动学生形成健康的饮食习惯。学校食堂是否对相关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所有餐饮从业人员开展开学前食品安全统一培训,做到先培训后上岗。

4、加工操作规范情况。查看学校食堂执行餐饮服务操作规范的具体要求,重点检查许可证件、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索证索票、设施设备维护、清洗消毒、加工操作、添加剂管理、食品留样等内容。

(二)校园周边餐饮店检查内容

1.查餐饮服务许可情况、健康证明是否合法有效。

2.查餐饮服务加工场所卫生状况;采购和使用食品及其原料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索证索票是否齐全。

3.查加工操作行为是否规范,餐饮具、工用具是否消毒。

(三)校园内外食品销售经营店检查内容

1.查看证照、健康证是否合法、有效,查看各项制度、索票索证等是否落实到位。

2.查具体经营行为,是否经营过期、感官性状不佳、标签不合格等食品及贮存条件不符合要求等违反《食品安全法》等法规行为,重点检查是否有过期、腐败变质、黑名单食品、上级通报的问题食品等不合格食品。

3.查临期食品管理,重点检查是否执行进货查验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产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警示标志、认证标志等产品标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监管责任。各村(社区)、各职能单位要将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到岗到人,做到"五个到位",即监管人员到位、检查环节到位、执法文书到位、督促整改到位、处罚措施到位。要与各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落实主体责任。

(二)加强监管,严惩违法行为。要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假以及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经营。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进行追踪复查,督促指导并落实限期整改措施,严厉查处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学校食堂及食品经营单位,并在主流媒体上予以曝光。

(三)创新方式,建立长效机制。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和特点,会同教育部门科学指导食堂进行规范化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学校食堂积极推行"明厨亮灶"工程和农残自检室建设及电子台账管理;同时做好量化分级评定、风险评估及食品安全示范学校创建、文明餐饮行动的指导工作,教育部门加大对学校食堂的投入,不断改善环境和条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四)总结经验,及时上报信息。专项检查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并向县市管局与县教育部门通报有关情况,加强整改工作落实。

城关镇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