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zfbmslj-zcwj--2019-0234 公开日期: 2018-01-26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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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水利局关于对《石泉县江南滨江景观步行栈道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的审查批复意见

石泉县水利局

关于对《石泉县江南滨江景观步行栈道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的审查批复意见


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水利部颁发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520—2014的要求,你单位委托陕西省安康水文水资源局于2017年12月编制完成了《石泉县江南滨江景观步行栈道项目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接贵局申请对该《评价报告》进行评审批复的文件后,按照县水利局领导的批示精神,并经与市水利局河库科多次请示沟通和衔接,由我局牵头组织县水利(防汛)、住建、城乡规划等部门相关领导及专家并邀请市水利局相关专家参加(名单附后),于2018年1月12日在县住建局东会议室召开了审查会议,对《评价报告》进行了评议审查。依据评审所提出的“修改完善意见”,编制单位对《评价报告》进行了仔细修改和补充完善,现形成如下审查批复意见。

一、该《评价报告》符合《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520—2014的基本要求,同意通过审查。

二、本项目位于喜河水库库区石泉县城段汉江南岸的七里、新堰社区316国道外侧滩地沿线,西起江景酒店东侧滨河路入口处,东至郑家沟中桥西侧。该项目共规划建设景观步道1970m,占地总面积5583m2,建设内容包括景观牌坊、公厕、亮化等配套设施和附属工程。项目总体规划布局分为“山石之峻、碧水之韵、竹柳之境”三个区域,其具体建设内容为:①山石之峻包括西入口广场、出挑平台、休闲广场、休闲平台石块砌波浪种植池、慢行健康步道、活动小空间、岩石二级平台、岩石台阶、带状亲水空间等设施;②碧水之韵包括亲水步道、休闲广场、临水平台、活动平台、临水休闲空间、三级观景台等设施;③竹柳之境包括东入口广场、架空栈道、栈道休息平台、汉水古渡、桥头广场、儿童活动区、亲水空间区、健身休闲活动广场、林下小径、健康步道、卫生间等配套设施等。

三、同意《评价报告》提出的本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所采用的防洪评价标准。本项目各拟建设施均布设在G316国道外侧汉江喜河水库库尾右岸的河滩地上,按照《石泉江南滨江景观步行栈道设计方案》景点布置的区域划分,依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的规定,本次防洪评价将按照各区域景点建筑设施的功能及防洪安全的重要程度,分别采用不同的防洪标准。①江景国际酒店外侧西入口广场布置的挑出平台(观景台),因构造柱设置在防洪堤(公路挡墙)外侧的河道边,其平台的功能主要是容纳人员观景,则应按项目河段20年一遇洪水标准分析评价项目建设对河道行洪能力的影响和洪水对建设项目所带来的危及;②架空栈道、三级观景平台随地形沿岸坡设置,全框架结构,不改变岸坡自然地貌,基本不会形成阻水作用,属可淹没设施,只需满足一定防洪标准而不会被经常性被淹即可,故按5年一遇洪水标准进行分析与评价;③休闲广场、临水平台、亲水步道等是在滩岸边随自然地形地貌修建的亲水设施,不改变河道现状,不形成阻水和碍洪,没有必须的防洪要求,一旦被洪水淹没,只需将淤泥清除冲洗干净即可恢复使用,故不需考虑洪水淹没影响问题,则按不设防条件进行洪涝分析评价。

四、同意《评价报告》对工程区不同频率洪水流量及洪水位高程的分析计算。①因规划和工程建设需要,石泉水文站洪水频率分析计算工作以往进行过多次。如《喜河水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汉江石泉水电站技术设计报告》、《引汉济渭水文分析报告》、《汉江安康段防洪可研》等,历次水文分析报告都经过了部委及省厅审查,其洪水成果均可作为本项目防洪影响评价的可靠依据;②本项目主要涉河工程为西入口广场布置的挑出平台(观景台),该平台设置在石泉水文站测验断面下游约30m处,其河道断面宽度、形状和边界条件与水文测验断面完全一致,故本次采用石泉水文站测验断面作为挑出平台洪水评价的计算断面。同时,鉴于《引汉济渭水文分析报告》已于2011年8月通过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的审查批复,为考虑计算成果在应用上的一致性,且我县县城《长安坝及春潮广场防洪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亦采用了《引汉济渭水文报告》成果,所以本次洪水评价石泉水文站测验断面处(计算断面)各频率洪水依然采用《引汉济渭水文报告》成果。即评价断面处100年、50年、30年、20年、10年、5年、2年一遇洪水流量分别为21700 m3/s、19300 m3/s、17400 m3/s、16000 m3/s、13400 m3/s、10700 m3/s、6690 m3/s,对应100年、50年、30年、20年、10年、5年、2年一遇洪水位高程(黄海系)分别为386.31 m、383.35 m、381.34 m、379.61 m、376.74 m、373.59 m、369.13 m。

五、同意《评价报告》对各评价对象设计修建高程与相应评价采用设计洪水位高程的对比分析论证。①挑出平台位于江景国际酒店316国道挡墙(防洪堤)外侧,属于重要涉河工程,直接受到汉江洪水的影响,且该平台属于旅游观光人员相对集中的地方,按其使用功能和防洪保安重要程度的要求,必须确保该设施防洪安全万无一失,故应满足石泉县城区现行20年一遇洪水的设防标准。该平台沿河道纵向长度为23.1m,横向宽度为10.0m,分为上下两层,一层平台设计高程385.40m,二层平台设计高程382.62m。且本挑出平台处在石泉水文站测验断面下游约30m处,断面50年一遇洪水位383.35m、20年一遇洪水位379.61m、5年一遇洪水位373.59m。由此可见,一层平台高于50年一遇洪水位2.05m、高于20年一遇洪水位5.79m。二层平台低于50年一遇洪水位0.73m、但高出20年一遇洪水位3.01m;②架空栈道和三级观景平台均按工程区5年一遇洪水位进行对比分析与评价。架空栈道主体工程已经基本竣工,栈道桥面高程为365.5~378.20m,栈道随地形起伏变化而布设,大部分路段高程均处在377.0m左右,均高于5年一遇洪水位373.59m以上,只有跨沟路段和与休闲步道衔接段处在5年一遇洪水位以下。三级景观平台高程约为372.00m,处在5年一遇洪水位以下。但因架空栈道、三级观景平台都随地形沿岸坡布设,全框架结构,不改变地形地貌,基本没有阻水碍洪作用,各建(构)筑物均属可淹没设施,项目建设对河道行洪及洪水对项目建设自身均无影响;③休闲广场、临水平台、健康步道、亲水步道等是在喜河水库正常蓄水位360.27m以上沿河岸修建的不阻水地平设施,其标高处在361~365.5m之间,低于石泉水文站2年一遇常遇洪水位369.13m以下。据资料统计,自1954~2015年的62年间,出现或超过本量级洪水共达40次之多,为经常性洪水。这些设施遭遇洪水淹没的机率约为65﹪,虽然如此,即就是一旦被洪水淹没,只需将淤泥清除冲洗干净即可恢复使用,故这些设施为可不设防的评价对象。

六、同意《评价报告》对本景观栈道项目建设防洪影响所作的综合分析论证与评价。①项目建设对有关规划的关系及其影响:⑴本项目主要是充分利用江景资源打造一江两岸城市景观带,提升城市景观形象而修建的旅游休闲设施,对促进旅游产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⑵本项目的实施建设与正在规划实施的《石泉印象汉江文化旅游扶贫项目》、《石泉县云栖后柳文化旅游开发建设项目》、《石泉长岭谷旅游开发建设项目》相得益彰、互为补充。与现有两个4A景区燕翔洞、中坝大峡谷和3A景区以及明清古街、后柳水乡、汉江三峡、云雾山鬼谷子文化主题公园等构成石泉旅游大格局。⑶已开工建设的汉江四桥位于汉江一桥下游约1600米,桥梁南与G316分离式路基相接,向北跨过汉江后上跨滨江大道,沿规划红花路设高架桥,上跨向阳路后与县城环城北路相接。桥梁全长1193米,主桥跨汉江段采用椭圆形钢箱混凝土塔柱空间双索面斜拉桥,由于桥梁跨度大、位置高,本项目建设不影响桥梁施工。因此,本项目的实施符合《石泉县城总体规划》、《石泉县江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石泉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要求,项目建设不会对其它有关规划产生不利影响;②项目建设符合防洪标准及有关技术和管理要求:⑴本项目针对不同区域或设施功能及防洪保安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设防标准,即符合国家颁布的《防洪标准》(GB50201-2014)相关规定。⑵本项目按喜河水库正常蓄水位作为栈道设施的最低控制标高,符合《石泉水库调度规程》和《喜河水库调度规程》的有关技术和管理要求;③栈道设施建设对河道泄洪的影响:⑴挑出平台构造柱和阶梯虽占据了部分行洪面积,但在20年一遇洪水情况下其阻水面积率仅为0.76%,即减小过水流量126m3/s,仅占对应设计洪水流量的0.79﹪;而且观景台紧靠河道凹岸堤防边而修建,下部且为框架结构,基本不影响水流正常通过,观景平台建设对河道行洪能力的影响微乎其微。⑵架空栈道随地形起伏变化布设,大部分路段高程在377.0m左右,均高出5年一遇洪水位以上,只有跨沟路段和与休闲步道衔接段标高处在5年一遇洪水位以下。架空栈道、三级观景平台随地形沿岸坡设置,全框架结构,不改变地形地貌,基本没有阻水碍洪作用,该部分设施建设对河道行洪基本没有影响。⑶休闲广场、临水平台、健康步道、亲水步道等是沿河道岸边修建的地平设施,没有阻水碍洪作用,对河道行洪更无任何影响。综上分析,本项目各设施沿岸坡随地形起伏变化布置,只是微地貌有一些小的变化,没有改变河道地形地貌,基本没有减少河道行洪断面,项目建设对河道行洪没有影响;④洪水对建设项目自身安全的影响:⑴挑出平台一层高于50年一遇洪水位2.05m,高于20年一遇洪水位5.79m;挑出平台二层虽低于50年一遇洪水位0.73m,但高于20年一遇洪水位3.01m,符合城区现行20年一遇设防标准要求。⑵架空栈道、三级观景平台随地形沿岸坡设置,而且是框架结构,属可淹没设施,洪水对该部分设施没有影响。⑶休闲广场、临水平台、健康步道、亲水步道等岸边设施,低于石泉水文站2年一遇常遇洪水369.13m以下。当遇到2年一遇以上洪水时这些设施就会全部被淹没,但这些设施被洪水淹没后基本不会遭到损毁,洪水退却后只需进行清淤冲洗处理即可恢复使用,汉江洪水对这些设施无大的影响;⑤项目建设对堤防、护岸及其它水利工程和设施的影响:⑴本项目无较大开挖工程,不破坏河道岸坡,不改变现状地形地貌,项目区内无水利工程。⑵涉河工程挑出平台构造柱紧靠河道岸边,下部为全框架结构,阻水率很小,且工程建设没有压缩河道有效行洪断面,不会改变水流流态,不会影响断面平均流速,形成的壅水高度及长度也极其有限;更不会影响石泉水电站的防洪和安全运行。该部分岸边设施没有阻水碍洪作用,所以本项目建设对堤防、护岸及上游的汉江一桥和正在施工建设的汉江四桥没有任何影响;⑥项目建设对防汛抢险的影响:⑴项目建设本身不会有妨碍防汛抢险工作的制约因素。⑵由于项目建设区紧临316国道,为防止洪水等自然灾害的发生,保障公园内人员生命安全,在园内约2km的纵深空间内设置有6处应急疏散出口,最远疏散半径为275m,可使园内人员在2分钟内快速疏散至安全地带(316国道),故对防汛抢险没有影响;⑦洪水对项目建设本身防洪安全的影响:⑴挑出平台是本项目的重要设施,构造柱设置在河道岸坡裸露的基岩上,采用全框架灌注桩基础,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和施工资料显示,灌注桩嵌入基岩1.6m以上,基础埋设安全可靠。经石泉水文站多年实测流量和断面资料分析,岸边流速很小,河滩部分河床稳定,没有冲刷;再通过现场查勘,岸边河滩树林茂密,没有冲刷迹象。综合分析,挑出平台受洪水冲刷力很小,在基础埋设安全可靠和在设计洪水标准内,挑出平台的安全是可靠的。⑵架空栈道、三级观景平台随地形沿岸坡设置,而且是框架结构,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和施工资料显示,柱桩嵌入基岩1.65~15.3m,全部为人工钻孔,基础埋设安全可靠。⑶休闲广场、临水平台、健康步道、亲水步道等属于可淹没设施,只需进行清淤冲洗后即可恢复使用,不存在安全问题;⑧项目建设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影响:本项目建设区域内没有水利工程、排污管道、通讯线路等其它设施,故本项目不涉及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影响问题。

七、同意《评价报告》对该景观栈道项目建设防洪影响评价所作的结论。①通过石泉江南滨江景观步行栈道建设项目的实施,可提升县城旅游休闲功能环境,进一步做大做强石泉县旅游产业,构建石泉大旅游格局,扩大对外开放,改善旅游休闲观光环境,满足旅游开发对生态观光的要求,打造汉江沿岸旅游休闲功能区,提升陕南水乡城市形象,使“石泉十美”的生态县城更加美丽,实施该项目建设十分必要;②本项目建设是完善和提升城区汉江两岸旅游休闲设施,充分利用汉江宽阔的水面资源,使县城“一江两岸”形成优美的人文旅游休闲环境,打造精品文化旅游景区,项目建设符合《石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石泉县城总体规划》、《石泉县江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石泉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要求。在建的县城汉江四桥位于汉江一桥下游约1600米,在本项目河段范围以内,由于该桥梁设防标准为100年一遇洪水,其跨度大、位置高,本项目建设不影响桥梁实施建设。故项目建设不会对其它有关规划产生不利影响;③本项目针对不同区域或设施功能及防洪保安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设防标准,符合国家颁布的《防洪标准》(GB50201-2014)相关规定。项目建设对石泉水库泄洪及喜河水库正常运行、对石泉水文站测验设施和测验工作、对汉江通航等均没有影响。项目建设符合《石泉水库调度规程》、《喜河水库调度规程》、《河道流量测验规范》及航运等有关技术和管理要求;④挑出平台构造柱和阶梯虽占据了部分行洪面积,但在20年一遇洪水情况下其阻水面积率仅为0.76%,即减小过水流量126m3/s,仅占对应设计洪水流量的0.79﹪;而且观景台紧靠河道凹岸堤防边而修建,下部且为框架结构,基本不影响水流正常通过,因此,工程建设对河道行洪能力的影响仅是微乎其微的。架空栈道、三级观景平台随地形沿岸坡设置,全框架结构,不改变地形地貌,基本没有阻水碍洪作用,对河道行洪基本没有影响。休闲广场、临水平台、健康步道、亲水步道等是在岸边修建的平面设施,更没有阻水碍洪作用,对河道行洪无任何影响;⑤挑出平台一层高于50年一遇洪水位2.05m,高于20年一遇洪水位5.79m;挑出平台二层虽低于50年一遇洪水位0.73m,但高出20年一遇洪水位3.01m,符合现行县城区20年一遇设防标准的要求。在设计洪水标准范围内,该建设项目不会遭受洪涝危害影响。架空栈道、三级观景平台随地形沿岸坡设置,而且是框架结构,属可淹没设施,洪水对该设施基本没有影响。休闲广场、临水平台、健康步道、亲水步道等岸边设施,低于5年一遇洪水位373.02m以下,当这些设施被洪水淹没后基本不会遭到毁坏,只需进行清淤冲洗后即可恢复使用,洪水对这些设施影响不大;⑥

本项目无较大开挖工程,不破坏河道岸坡,不改变现状地形地貌,挑出平台构造柱紧靠河道岸边,下部为全框架结构,阻水率很小,且工程建设没有压缩河道断面,不改变水流流态,不影响断面平均流速,形成的壅水高度及长度极其有限;栈道、休闲广场、临水平台、健康步道、亲水步道等岸边设施没有阻水作用,所以本项目建设对堤防、护岸及上游的汉江一桥、二桥和正在施工建设的汉江四桥均没有任何影响;⑦项目建设本身不会有妨碍防汛抢险工作的制约因素。由于项目建设区紧临316国道,为防止洪水等自然灾害的发生,保障公园内人员生命安全,在园内约2km的纵深空间内设置有6处应急疏散口,最远疏散半径为275m,可使园内人员在2分钟内快速疏散至安全地带(316国道),对防汛抢险没有影响;⑧挑出平台构造柱设置在河道岸坡裸露的基岩上,采用全框架灌注桩基础,灌注桩嵌入基岩1.6m以上,基础埋设安全可靠;岸边流速很小,河滩部分河床稳定,树林茂密,没有冲刷迹象;挑出平台受洪水冲刷力很小,在基础埋设安全可靠和在设计洪水标准内,挑出平台的安全是可靠的。架空栈道、三级观景平台随地形沿岸坡设置,而且是框架结构,柱桩嵌入基岩1.65~15.3m,在基础埋设安全可靠和在设计洪水标准内,该设施也是安全可靠。休闲广场、临水平台、健康步道、亲水步道等属于可淹没设施,遭遇洪水后只需进行清淤冲洗后即可恢复使用,不存在安全问题;⑨本项目建设对水利规划、防洪标准、河势稳定、现有防洪工程与水利工程设施、防汛抢险和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均没有影响,不存在工程影响防治与补救措施问题。

八、同意《评价报告》对该景观栈道项目建设防洪影响评价及安全运营管护所提的建议。①项目建设单位及经营管理业主务必按照《石泉县城区防汛抗洪抢险预案》全力做好超标准洪水的防范应对工作,服从县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②该景观栈道项目处在属于开放式旅游休闲区的江南公园,紧临汉江喜河水库库尾江岸滩地,项目区上端仅距石泉水库大坝下游约800m,其防洪保安和安全管理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因此,要求公园管理单位必须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汛及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救援机制,并按一定的密度要求在重要路口、关键部位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牌和指示引导牌,标明防汛避灾和紧急疏散撤离路线。当石泉水库大坝发出泄洪警报信号时,立即组织人员有序、有效地撤离到安全地带;③项目建成运营后,建设单位及经营管理业主须将工程区不同重现期洪水位标高醒目地标示在相应位置,提高游览观光群众对景观栈道防洪安全条件的知晓度。要结合各功能区地理条件及防洪安全环境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度汛预案,有效地防范上游突发性暴雨洪水及石泉大坝的开闸泄洪。必须选定安全可靠的应急撤离路线,强化防洪安全保障措施,加强防汛安全管理。当出现洪涝险情时,及时组织人员有序、有效地撤离转移,确保防洪安全万无一失;④项目运营后,应对管理人员进行防汛基本常识的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防汛避灾意识,并细化分工、落实责任,保障应急措施的有效落实,确保防患于未然。

九、基本同意《评价报告》中的评价内容,包括概述、基本情况、河道演变分析、防洪评价计算、防洪综合评价、工程影响防治与补救措施、结论与建议。

十、要求该景观栈道项目建设业主要严格按照本《评价报告》和“审查批复意见”的要求,严格依据工程建设管理程序开展各类工程设施建设和施工;要严格执行规范标准,确保工程自身安全和防洪安全万无一失。

十一、要求建设业主在实施该景观栈道项目各类工程设施建设时,要严格依照《评价报告》中所提出的要求和建议意见,并按地表雨水和生活污水分类排放规范要求,对工程区及周边排泄雨污设施系统进行配套建设和完善,保障场区内及其周边地表雨水和生活污水的安全排泄。

十二、要求建设业主要对建成后的景观栈道项目区各类防洪排涝及排雨污设施建立有效地管护机制,坚决避免“重建、轻管”现象的发生。要积极引导和教育运营管理人员及游览观光群众牢固树立水患意识、环保意识和水生态意识,自觉维护所建各类防洪排涝工程设施和景观栈道公共设施安全,坚决杜绝损毁各类工程设施、挤占行洪河道、乱倒垃圾弃土、污染河道水体等行为的发生,确保项目区防洪安全环境、水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环境不受任何影响。

综上所述,编制单位所编制完成的《石泉县江南滨江景观步行栈道项目防洪评价报告》,其依据充分、内容完整、数据翔实、评价结论可靠,符合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建议在实施及运营中严格依照执行,切实防范和避免洪涝危害,确保工程区及周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石泉县水利局

2018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