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zfbmslj-zcwj--2019-0233 公开日期: 2018-01-26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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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水利局关于对《石泉县熨斗镇棚户区人行桥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的审查批复意见

石泉县水利局

关于对《石泉县熨斗镇棚户区人行桥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的审查批复意见


熨斗镇人民政府:

根据水利部颁发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520—2014的要求,你镇委托陕西省安康水文水资源局于2017年12月编制完成了《石泉县熨斗镇棚户区人行桥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接你镇申请对《评价报告》进行评审批复的文件后,我局组织相关专家于2017年12月29日,对该《评价报告》进行了评议和审查,现形成如下审查批复意见。

一、该《评价报告》符合《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520—2014的基本要求,同意通过审查。

二、石泉县熨斗镇棚户区人行桥建设项目位于县城以南约45km的熨斗集镇,该桥为跨越汉江一级支流富水河的人行桥梁,起点为集镇处富水河右岸河堤路接熨斗镇文化站,终点与富水河左岸公园广场相接,桥梁全长51.25m,桥梁总宽度为5m。该桥设计荷载按3.5kN/m2人群荷载设计,设计基准期为100年,设计使用年限为:主体结构50年、可更换部件15年,设计洪水标准采用50年一遇: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05g。桥梁上部结构采用组合式对称3孔实腹式上承式拱桥,矢跨比1/2的等截面圆弧线钢筋混凝土拱桥,纵桥向三拱孔径分别为12m、16m、12m,拱圈厚度分别为0.4m、0.55m、0.4m;下部结构采用“承台+钻孔灌注桩基础”的结构型式。桥梁墩台均平行布设,桥梁交角90°;桥梁宽度方向横断面布置为0.25m(栏杆)+4.5m(人行道)+0.25m(栏杆)=5m。

三、依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的规定,结合该跨河桥梁建设工程所处位置、规模等级、使用功能、防洪安全重要程度等,同意《评价报告》提出本桥梁工程设计洪水采用工程区富水河河道50年一遇重现期洪水进行防洪影响评价与分析。因建设工程上游及周边无病险水库、塘坝、窖池等洪涝次生灾害威胁,故,本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分析仅考虑富水河洪水的危害因素。

四、同意《评价报告》对拟建桥梁处富水河河道断面设计洪水流量及其设计洪水位的分析论证。依据实际量算核准的工程区河道断面以上控制流域面积及其相关水文要素,通过采用洪峰面积相关法、综合参数法、推理公式法、水文比拟法、调查洪水法五种方法进行计算分析和综合论证比较,桥位处富水河河道断面50年一遇重现期设计洪水流量值选定为1230m3/s,推求出的相应5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为397.51m。此结论性成果可作为该跨河桥梁建设工程防洪评价和建设实施的基本依据。

五、同意《评价报告》对建桥后防洪安全能力的分析计算结果和对桥梁底部高程及桥墩防冲刷深度的分析论证。①通过对工程区富水河河道桥位处评价断面设计洪水位和桥梁底部标高空间对比分析得知,该大桥断面处5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为397.51m,复核计算所得加风壅增高、波浪爬高、安全加高后的设计安全防洪高程为398.54m,而设计拟建桥梁下缘底部高程则为398.86m,其桥梁拱圈下缘高度高于本次复核所需安全防洪高程0.32m,故拟建桥梁设计高程满足行洪安全要求;②经计算,桥位断面处一般冲刷深度为1.42m,局部冲刷深度为1.68m,一般冲刷与局部冲刷合计为3.10m;大桥处现状河道断面情况下50年一遇洪水位为397.51m,计算出的该处最低冲刷线高程为388.49m,而所设计拟建桥梁最深桥墩基础底部高程为379.86m,则桥墩基础底部处在最低冲刷线以下8.63m,故冲刷对桥墩基础没有影响,满足防洪安全标准要求。

六、同意《评价报告》对该桥梁建设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所提出的工程影响防治与补救措施。根据计算分析和评价论证,本项目建设虽对河势稳定以及其它水利工程等不会带来大的不利影响,但对项目区水利规划、河道防洪、防汛抢险和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等方面会带来不利影响,应采取一定的补救措施加以消除或减轻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①桥梁跨径设计没有采用全桥渡方式跨越富水河,河道有效行洪断面宽度减小,桥梁设计跨径与现状河道宽度不一致,造成桥位上游水位壅高较大,对两岸居民房屋、学校及公共设施造成淹没影响,建议设计单位优化设计方案,按现状河道断面宽度确定桥孔跨径,确保河道行洪安全;②右岸桥台基础坡堤施工可能占据部分河堤道路,应预留满足防汛抢险车辆通过的道路宽度,确保防汛抢险工作不受影响;③在桥梁建设期间应优化施工组织设计,避免因工程施工给河道行洪带来不利影响。施工期内桥梁建设单位应主动与当地政府和水利(防汛)部门密切配合,制定切实可行的度汛施工方案,以确保防汛安全;

④施工围堰、施工便道等阻水作用较大的临时设施应尽量少占河道,河道内尽量少堆放砂、石等建筑材料,以减少对行洪的影响;

⑤施工结束后,应彻底清理施工现场,推平施工临时道路,拆除施工围堰,清除各种施工弃渣,恢复河道原貌,以利洪水畅通渲泄;⑥施工期内桥梁建设部门应注意上游暴雨洪水情况,及时做好人员和重要物资、设备的安全转移工作;⑦建设单位应与施工单位建立有效地防汛工作责任机制,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强化措施。并加大防汛检查力度,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七、同意《评价报告》对该桥梁建设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所作的结论。通过对富水河熨斗集镇人行桥所在河段水文泥沙特性、河床冲淤演变规律以及大桥建设对所在河段防洪影响情况的分析,可得出如下主要结论:①拟建的熨斗集镇人行桥是一座连接东西两岸的重要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实施不仅完善了镇区道路建设,还对推进城镇化建设步伐,使城镇辐射功能增强,对助推熨斗古镇旅游发展有着重要作用。该项目建设是方便居民出行需要,是脱贫攻坚的需要,是加快旅游开发的需要,对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该项目建设是十分必要的;②

依据石泉县水利局《关于石泉县富水河熨斗镇重点段防洪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石水发〔2017〕106号),熨斗镇镇区河段防洪治理工程即将实施,拟对镇区段现状防洪工程进行系统加固改造,计划新建护脚工程570m,加固护脚580m。堤距按现状河道宽度不变,镇区现状河道实际宽度为42~47m,现状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拟建人行桥处在镇区防洪工程治理河段范围内,桥梁设计施工应充分考虑河道规划治理方案的相关要求,必须严格依据“防洪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确定的堤线走径和堤距宽度,在确保不压缩河道行洪断面的前提下,则桥梁建设不会影响防洪工程的实施;③根据“防洪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桥位处河段堤距宽度按现状河道宽度47m不变,而桥梁设计三拱总跨净为44.0m,即左岸桥台压缩河道断面宽度约3m,减少了有效行洪断面,影响河道行洪安全,桥梁跨径设计不符合《河道管理条例》和《防洪标准》等有关防洪安全的基本要求;④桥梁设计跨径与现状河道断面宽度不符,左岸桥台压缩了河道有效行洪断面,使上游水位壅高,建桥后桥位处5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为398.13m,高于右岸堤防(河堤路)0.81m,高于左岸广场0.99m,不能满足本河道安全行洪的需要,对行洪能力有较大影响。且桥梁建设施工至少需跨越一个汛期,尤其是桥梁基础为水下工程施工,其施工围堰、临时便道等都会对汛期河道行洪安全带来一定影响;

⑤桥位处河段右岸为浆砌石结构堤防,左岸现状为砌石加天然岸坎,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后,河道边界条件稳固。而大桥横跨富水河,其轴线与河道主流线成90°正交,且桥梁处在较顺直的河段,桥墩径向与水流方向一致,使水流总体流态、流向都不会发生改变,该大桥建设对河势稳定不会带来影响;⑥右岸桥台置于河堤路当中,桥台基础施工需要破拆河堤道路,待桥梁施工完毕后才能恢复河堤及道路原貌,该桥梁建设施工对现有堤防和护岸有短暂时间的影响;⑦右岸河堤路是进出熨斗集镇的唯一道路,桥台基础施工需要破坏河堤路,施工期内在预留足够宽度车行道路、确保车辆正常通行的前提下,本桥梁建设施工对防汛抢险工作无大的影响;⑧拟建人行桥采用5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符合国家《防洪标准》(GB50201—2014)中对小型桥梁设防标准的规定。经按50年一遇洪水对桥梁过水能力进行复核,其桥梁拱圈下缘标高高于复核所需高程0.32m,桥梁设计高程满足防洪安全要求。但却因桥梁跨径设计没有采用全桥渡方式跨越富水河,桥梁设计跨径与现状河道宽度不一致,河道有效行洪断面压缩较大,故桥梁设计跨径不能满足河道行洪要求,所采用防洪措施不够适当;⑨桥梁建设压缩了河道有效行洪断面,使桥前水位壅高,降低了现状堤防的防洪标准,致使右岸熨斗中学、沿河堤路房屋一层和左岸公园广场及居民房屋将会不同程度地受到洪水威胁,该桥梁建设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将有一定影响。因此,要求设计单位应对桥梁跨径设计方案进行优化,应采用全桥渡方式跨越富水河河道,且两岸桥台不得占用有效河道断面,以消除或减轻桥梁建设所带来的不利影响。

八、同意《评价报告》对该桥梁建设工程防洪影响评价和工程建设施工及管理所提的建议。①鉴于熨斗镇镇区河段已纳入中小河流治理范畴,且《石泉县富水河熨斗镇重点段防洪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已得到石泉县水利局的正式批复,建议设计单位应按照《初步设计报告》确定的堤距宽度合理设计桥梁跨度,两岸桥台应设置在堤身以内,以避免压缩河道断面而影响行洪,最大限度地消除或减轻桥梁建设所带来的不利影响;②要严格按照“河长制”的要求,在桥梁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和清理河道临时设施,推平阻水固体物,恢复河道原貌,并通过河道主管部门检查验收;③桥梁施工单位应成立安全度汛组织指挥机构,对防汛工作有专人负责,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度汛施工方案和防汛安全制度。建设业主应加强对施工单位防汛工作的检查指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④施工期间应加强对上游雨、水情信息的收集和掌握,当得知上游出现暴雨洪水时,应提前做好重要物资、设备和人员的安全撤离及转移,确保施工度汛安全;⑤应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工作,禁止弃土、弃渣排入河道。禁止将生产、生活污水直接向河道排放,以免引起河道水质遭受污染;⑥施工单位因工程建设需要需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的,应按照《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在河道管理部门办理采砂许可手续,划定采砂范围,制定河道恢复方案,并确保对河道行洪不产生影响。

九、基本同意《评价报告》中的评价内容,包括概况、基本情况、河道演变、防洪评价计算、防洪综合评价、工程影响防治与补救措施、结论与建议。

十、要求该桥梁工程建设业主要严格按照本《评价报告》和“审查批复意见”的要求,严格依据工程建设管理程序开展桥梁工程设施建设和施工;要严格执行规范标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防洪安全万无一失。

十一、要求建设业主在实施跨河桥梁工程建设施工时,要严格依照《评价报告》中所提出的标准和建议意见,开展桥梁工程和其它各类配套排雨洪工程设施建设,保障工程区雨水及山洪的安全排泄。

十二、要求建设业主要对建成后的桥梁及其配套工程设施建立有效地管护机制,坚决避免“重建、轻管”现象的发生。要积极引导和教育工程受益群众牢固树立水患意识、环保意识和水生态意识,自觉维护所建桥梁及其配套工程设施安全,坚决杜绝损毁各类工程设施、挤占行洪河道、乱倒垃圾弃土、污染河道水体等行为的发生,确保“熨斗古集镇”路畅、人富、山清、水秀、天蓝、景美。

综上所述,编制单位所编制完成的《石泉县熨斗镇棚户区人行桥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其依据充分、内容完整、数据翔实、评价结论可靠,符合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建议在实施中严格依照执行,切实防范和避免洪涝灾害隐患,确保工程区及周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石泉县水利局

2018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