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zfbmslj-zcwj--2019-0225 公开日期: 2018-06-12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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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水利局关于对《石泉县云雾山镇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的审查批复意见

石泉县水利局关于对《石泉县云雾山镇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

的审查批复意见


石泉县污水处理厂建设管理办公室:

根据水利部颁发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520—2014的要求,你办委托陕西省安康水文水资源局于2017年7月上旬编制完成了《石泉县云雾山镇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接你办“关于申请对《石泉县云雾山镇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进行评审的函”后,我局组织相关专家于2017年7月31日,对《评价报告》进行了评议和审查,并形成了审查批复意见。后因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场地发生变更,编制单位通过再次对变更后的建设场地进行现场勘察后,于2018年4月重新编制完成了新的《石泉县云雾山镇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报我局进行审查批复。经组织相关专家于2018年6月5日,对新的《评价报告》进行了评议和审查,形成审查批复意见如下:

一、该《评价报告》符合《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520—2014的基本要求,同意通过审查。

二、该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位于石泉县城以北约9km的云雾山镇政府下游侧,地处将军河与珍珠河交汇口(双河口)下游约900m处的珍珠河干流右岸阶地,紧临石(泉)~云(雾山)~迎(丰)地方公路旁,其交通便利、环境优美。依据《石泉县云雾山镇污水处理站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集镇区人口发展规模预测结果,确定本污水处理工程设计总规模为:近期( 2015~2025 年)200m3/d,远期(2025~2035 年)300m3/d。

三、依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的规定,同意《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该污水处理站建设工程设防标准按小型工矿企业确定,其防洪等级为Ⅳ级、防洪标准(重现期)即为20~10年。根据项目防洪安全需要,本建设工程防洪标准按项目区河段珍珠河20年一遇洪水设防。而且建设场地上游及周边无其它山洪沟道、病险库塘等洪涝安全隐患,故,只考虑珍珠河洪涝安全威胁和场区地表雨水的危害因素。

四、同意《评价报告》对建设场地河段设计洪水及设计洪水位的分析计算成果,其结论与建议可作为该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和场地防护工程建设的设计建设依据。通过采用洪峰面积相关法和综合参数法及水文比拟法进行计算分析和比较,建设场地处珍珠河20年一遇设计洪水流量采用值为297m3/s,对应建设场地处2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高程为450.00m。

五、同意《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建设场地防护工程按Ⅳ级堤防考虑,堤顶高程均按建设场地处2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加波浪爬高、风壅增高、安全加高共1.2m确定,即:对应建设场地处20年一遇堤防工程的设计堤顶高程为451.20m,建设场地处最小堤距(河宽)宽度计算确定为18m。因此,如按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堤顶高程和堤距(河宽)要求修建场地外侧堤防工程后,即可满足20年一遇洪水防御标准,污水处理站建设工程不会遭遇珍珠河20年一遇及以下量级洪水的危害。故而,该污水处理站建设工程的选址是合理、可行的。

六、同意《评价报告》对该污水处理站建设工程防洪评估所作的结论。①本项目建设场地堤防工程采用20年一遇设计洪水标准,符合国家颁布的《防洪标准》(GB50201-2014)、《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及水利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要求;②本项目场地堤防工程级别按4级,堤顶设计高程按建设场地处设计洪水位以上加超高1.2m确定,符合《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6—2013)的规定;③本项目建设场地处河道控制断面2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297m3/s,相应设计洪水位为450.00m,加堤顶超高1.2m后,堤顶设计高程为451.20m,最窄处河道底宽不小于18m;④本项目建设符合云雾山镇集镇总体规划要求,符合防洪标准及有关技术和管理要求,不会对其它有关规划、河道泄洪、河势稳定、堤防及护岸、防汛抢险和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等产生影响。从以上情况表明,此处适宜作为污水处理站建设工程的选址。

七、同意《评价报告》对该污水处理站项目建设及管护所提的建议。①本次分析计算的堤防高程数据仅供项目主体规划设计单位参考,在实施堤防工程建设时应以具有相应专业资质单位设计的图纸为准;②在实施堤防修建时其堤顶高程不得低于451.20m,河道断面最窄处宽度(底宽)不得小于18m,以确保行洪安全;③堤防工程是防洪保安的重要保障,在实施堤防工程建设时应加强施工质量管理,确保堤防工程结构安全;④堤防工程施工完毕后,应对全河段进行彻底疏通清障,并加强河道管护,禁止向河道倾倒渣土挤占行洪断面,保证泄洪顺畅,提高泄洪能力。⑤项目建成运营期间,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度汛预案,强化防洪安全保障措施和防灾避灾意识,在汛期特别是强降雨时期,应密切注意上游暴雨洪水情况,做好特殊情况下的防范应对工作,当出现洪涝险情时,应及时组织人员有序撤离转移,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八、基本同意《评价报告》中的评价内容,包括概述、基本情况、河道演变分析、防洪评价计算、防洪综合评价、工程影响防治与补救措施、结论与建议。

九、要求该污水处理站项目建设业主要严格按照本《评价报告》和“审查意见”的要求,严格依据工程建设管理程序开展各类工程设施建设和施工;要严格执行规范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和防洪安全万无一失。

十、要求建设业主在实施污水处理站工程建设时,要严格依照《评价报告》中所提出的建议意见,按地表雨水和生活污水分类排放规范标准,对污水处理站自身场区及周边排泄雨污设施系统进行建设和完善,保障场区内及其周围地表雨水和生活污水的安全排泄。

十一、要求建设业主要对建成后的防洪工程和排雨污设施建立有效地管护机制,坚决避免“重建、轻管”现象的发生。要积极引导和教育各运行管理人员牢固树立水患意识、环保意识和水生态意识,自觉维护所建防洪排涝和公共设施安全,坚决杜绝损毁防洪排涝设施、挤占行洪河道、乱倒垃圾弃土、污染河道水体等行为的发生,确保项目区山更青、水更秀、天更蓝、景更美。

综上所述,编制单位所编制完成的《石泉县云雾山镇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其依据充分、内容完整、数据翔实、评价结论可靠,符合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建议在实施中严格依照执行,切实防范和避免洪涝灾害隐患,确保工程区及周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石泉县水利局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