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zfbmslj-hzz--2018-0207 公开日期: 2018-12-11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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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市级河长湖长负责河湖河长制工作实施情况

石泉县市级河长湖长负责河湖河长制工作实施情况

 

一、子午河河长制落实情况

1、建立健全河长+警长工作机制。两河镇按照属地管理和原则,明确各村级河长工作职责、监管范围,定期组织护河员开展巡河清理河道垃圾。各村制定护河员管理办法,落实签到制度,确保护河员巡河工作常态化。

2、集中开展河道专项整治。结合秦岭生态环境整治工作,一是加强溪沟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力度,各村组织人员、动用机械,对河道白色垃圾、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生产废物废渣、河道漂浮物等进行清理,整治乱堆乱放,做到全力消除卫生死角,有效地改善溪沟、河道环境卫生,确保境内水质安全河道无明显垃圾。二是实现全镇河道管理“河长制”全覆盖,坚决打击电捕鱼、河道采砂、涉河企业、工程施工、污水直排等,集中开展专项排查整治活动。

3、加大教育引导力度。上半年组织两次村级河长、护河员业务知识培训,明确职责任务,督促村级河长履职尽责,按照镇制定的实施方案、工作制度抓好河道巡查、河道管理工作,完善巡查日志,对涉河存在的问题全面梳理整改。

4、健全河长制度考核体系。镇河长办联合镇纪委,对各村开展河长制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巡查,针对各村级河长及村干部履职尽责不到位,发现问题整改不及时的镇纪委启动问责程序,对护河员不按要求巡河,清理垃圾不及时的,进行辞退换人。此外,河长、警长及时督促护河员定期开展保洁,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目前已组织村级河长及18名护河员业务知识培训2次,制定工作目标任务,实现辖区内河道巡查常态化。

5、严肃查处涉河案件。今年上半年镇河长办、派出所联合县水利局执法大队共查处河道采砂、洗砂8起(共和村宾勇砂场、梦里水乡、高原村砂场、中心村砂场、迎河村民陶武学、迎河村民陈宽亮、金盆村民夏西平、中心村民郑昌旺),收缴非法所得砂石料1500方,罚款2万余元,取缔涉河企业2家(高原砂场、中心砂场),拆除洗砂设备3套,查处电鱼、非法捕鱼3起(童关村、金盆村、共和村),收缴电鱼、捕鱼工具3套。在日常巡查河道发现占用河道、乱堆乱倒5起,2起群众自建房屋在河道使用小三轮车拉沙进行劝阻制止,共下达整改通知书12份,教育劝阻10余次。镇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对金盆村、兴坪村、共和村河长(胡昌伦、柯友斌、梁长孝)进行提醒谈话;对中心村、迎河村村级河长(姜方玉、罗从华)进行问责,将线索已交至镇纪委,按照程序进行问责。

二、池河河长制落实情况

池河流经迎丰、中池、池河三个镇。迎丰镇1、建立了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河湖长制”组织体系,对全镇2条主要河流(池河、云川河)、6条主要河沟、3个电站库区、4个堰塘层层负责:镇级河湖长2名,由镇党委书记钟玮、镇长谭可新担任,镇级副河湖长1名,由副镇长贺强担任,村级河长12名,由流经各村村干部担任。每条河道设置了河长制公示牌,共14块。

2、落实责任,健全工作推进机制。一是印发了《“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湖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对各级“河长”的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进行了细化明确。二是建立了“河长制”定期巡查制,统一制作“河长制”巡查记录本,发给每一名段长、沟长,要求每周巡查记录。三是实行“河长制”会议制度,每月召开河长会议。

3、加大排查,集中整治。镇河长办每月开展河道专项检查,集中整治了河道面源污染、污水直排、河道采砂取土治理、渔业资源保护等行为。各村级河长每月按时巡河并按要求做好巡河日志。全镇共有护河员公益性岗位21名。各村每周组织开展沿河沿路环境卫生整治2次,全镇河沟溪无污染问题发生。

4、深入宣传发动,增强环保意识。充分利用标语、宣传单等形式宣传“河长制”工作,切实增强群众的环保意识,激发广大群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为“河长制”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今年以来开展集中宣传活动4次,发放宣传手册1000余份。

中池镇开展专项清理活动,集中整治河道卫生,根据镇河长办要求,各村(社区)每周不少于两次组织村护河员、保洁员及志愿服务群众开展专项卫生清理整治活动,对辖区内河、湖、沟、溪、堰塘进行白色垃圾捡拾、清理水面漂浮物、阻碍物,长期保持河道及沿岸卫生整洁,水质清洁,并及时做好宣传工作,引导带动群众参与河道卫生治理和保持工作。

镇河长办设立河道违法情况群众举报箱,广泛接受群众对违法线索的举报,按照要求关停河道违规作业1起,化解涉河矛盾纠纷4起。今年4月,接群众举报,我镇河长办联合镇农综站处理了一起破坏河道环境的违法行为,按照规定对问题立即解决到位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警示教育。

池河镇1、夯实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年初,我镇组织村(社区)河长、环境管理监督员和护河员在镇一楼会议室召开环保工作推进会,就沟河溪长、环境管理监督员、护河员工作职责做到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建立了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河(湖)长制”工作会议;建立工作动态报告制度,每月向上级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加强监督考核,对各村进行河道管理量化考核。在池河和境内11条河沟的醒目位置设立了河长制公示牌。与涉及河流的村全部签订了“河(湖)长制”目标责任书,并安排15名护河员负责辖区内江(河)道垃圾杂物清理和水体漂浮物的日常打捞工作,河长进行日常河道巡查,记录河长日志,把水质保护责任落到实处。

2、把握工作重点,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按照“水清、河通、无杂物”的标准,一是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加强沟河溪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力度,各村组织人员、动用机械,对镇辖区内河道白色垃圾、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生产废物废渣、河道漂浮物等进行清理,整治乱堆乱放,做到全力消除卫生死角,有效地改善溪沟、河道环境卫生,确保境内水质安全河道无明显垃圾。二是实现全镇河道管理“河长制”全覆盖,坚决打击电捕鱼、河道采砂、涉河企业、工程施工、污水直排等,集中开展专项排查整治活动。三是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积极安排专人对乱占、乱采、乱占、乱建等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进行调查摸底整改,共计整改到位三处。四是加强环保设施建设,积极开展水域保护。建立“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置机制,统一运往县城垃圾填埋厂处理,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3、加强宣传引导,大力营造工作氛围。一是充分利用宣传车、宣传标语,宣传栏和宣传单等形式,宣传“河(湖)长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群众的环保意识,激发广大群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不断提高村民维护清水工程的自觉性,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二是建立环境保护工作微信群、“河湖长制”工作群,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交流沟通,通过省、市、县、镇大微信公众号推送各类环境保护工作宣传文章,让更多人从媒体了解环境保护工作,不断提高民众环境保护意识。

存在的问题1、一是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资金缺口大。截至目前已建成及在建的污水厂资金缺口为1.4亿元,施工企业垫资9786万元。二是运行费用尚未落实。通过测算已运行的城西污水提升泵站、后柳、曾溪、江南、池河镇级污水处理厂运行费用共计229万元/年,自运行至今已产生费用374.9万元。三是污水管网覆盖率低。已建成的集镇污水厂污水收集管网设施严重滞后,污水收集率低,导致污水处理厂无法正常运行,达不到环保验收要求,同时也增加了污水处理成本。而且污水未能做到应收尽收,全覆盖全处理。

2、河道巡查管理还有不足。镇、村两级河(湖)长巡查频次不足,对护河员组织管理良莠不齐,大部分护河员为贫困户,人员更换频繁以及很多不会操作使用河长制APP,导致河道巡查管理精细度还不高,一些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处理。

3、各类河湖专项整治受时间紧、点多面广战线较长的影响,也因涉水违法行为具有突发性、机动性、隐蔽性的特点,无法做到所有江河沟溪检查摸排到位,一些问题有待今后日常巡查中发现解决。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河长办自身建设,要充分发挥河长办牵头谋划、综合协调作用,服务好河长湖长履职,定期向河长湖长汇报工作,不断提高河长办运转效能。

(二)完成石泉县“一湖一策”编制工作,按照一河一策、一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相关单位要在“问题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四张年度工作清单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措施,在区域内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加强对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排乱倒、黑臭水体、水土流失等突出问题的整治。

(三)引导公众积极参与。进一步完善河长制信息化平台建设,持续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激发社会公众参与河湖管护的积极性。

(四)继续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县河(湖)长制办公室采取定期全面巡查、联合县环保局、县住建局等单位开展专项督查等方式,建立工作台账,加大督办问责力度,确保河(湖)长制工作有序有力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