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zfbmslj-hzz--2018-0196 公开日期: 2018-11-26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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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河(湖)长制办公室 关于河湖采砂专项整治督导检查的报告

石泉县河(湖)长制办公室

关于河湖采砂专项整治督导检查的报告

按照市河长办《关于开展加强环保督查整改暨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安河长办发〔2018〕15号)的要求,我县河长办高度重视,立即抽调专人成立了督导检查组,由县河长办公室副主任、水利局副局长李品宝带队对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了督导检查。

(一)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基本情况建立了完善的组织机构。县水利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局党委委员任副组长,水政大队监察人员组成的2018年石泉县河湖采砂专项整治工作行动小组,并联合县公安局、县环保局等多个相关部门开展了联合执法行动。

(二)加强了日常宣传。县水利局结合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抽调人员利用水政监察执法车车载宣传设备,除日常进镇宣传外,每周利用节假日在县城周边、汉江沿线群众休闲锻炼较多地段进行了水法律法规巡回宣传。

(三)分类协同,制定了整治方案。在2018年石泉县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中,河湖采砂专项整治工作行动小组以调査摸底、执法打击和集中整治、建立长效机制等工作为整治内容摸排了全县所有河湖沟溪,其中,县河长办也重点督导检查了汉江流域、池河流域、子午河流域、汶水河流域、堰坪河流域沿线整治工作情况。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镇党委、镇政府组织,各镇村(社区)河长、湖长,以河湖长制为抓手积极行动,制定了本属地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开展了本行政区域内的河湖采砂专项整治工作。

(四)落实整治行动,效果明显。县水利局利用“警长+四员”联合执法机制,在公安、环保、住建、海事、国土等部门的配合和支持下,开展了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全面摸清了全县境内河湖采砂管理现状和非法采砂情况,河湖采砂调查摸底工作已于7月中旬完成;查清了非法采砂重点河段、敏感水域情况,已于2018年10月下旬将我县河湖采砂重点河段、敏感水域情况表及河湖采砂管理情况统计表报送市水利局;严厉打击了非法采砂行为,对非法采砂、堆砂场和涉砂船舶的执法打击和专项整治工作已于10月上旬完成;清理整治了非法堆砂场,建立了河湖采砂管理长效机制。自2018年河湖采砂专项行动开始以来,专项行动小组联合多部门共同行动,排查了全县范围内的11个乡镇,出动了车辆约60余次,巡查河道约70余次,出动的人员约200余次。打击了6起典型偷采砂石案,处没罚款共计6.2232万元,拆除了非法堆砂筛分厂2处。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因此次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时间紧、任务重,也因非法采砂行为具有突发性、机动性的特点,对所有江河沟溪检查和摸排不够全面。

二是因为经费、机构、装备总体上落后于日常监管和集中打击的现实需要,导致常态化监管手段不足,信息化监管能力不足。

石泉县河长办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