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zfbmsfj-pfxc--2018-0129 公开日期: 2018-10-23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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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司法局关于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发动方案的通知

石 泉 县 司 法 局

关于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发动方案的

通 知

各镇司法所,各内设机构、下属机构:

现将《石泉县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发动方案》予以印发,望认真组织实施。



石泉县司法局

2018年10月8日


石 泉 县 司 法 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发动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扎实有效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在震慑犯罪、教育公民方面的重要作用,为此次专项斗争的顺利实施在全县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结合石泉县司法局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和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将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摆在事关全局的重要位置。以“法律七进”为载体,努力营造全党动员、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扫黑除恶氛围,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加快“三宜”石泉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实施步骤

(一)精心组织部署。切实履行司法行政工作职责,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列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召开班子会议进行专题研究,结合实际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宣传动员,传达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

(二)营造浓厚氛围。组织编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资料,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采取设立大型宣传牌、出动宣传车、开辟固定宣传栏、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集中宣传等形式,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同时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功能,结合“七五”普法规划实施,广泛宣传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方面的法规以及与扫黑除恶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

(三)形成工作合力。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中的职责任务,明确各乡镇、各股室宣传职责,统一宣传思想,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宣传合力。

三、主要措施

(一)加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力度。协调指导各镇各部门,大力宣传扫黑除恶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全县形成上下一体、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实现各类人群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常态化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突出重点时间、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广泛宣传国家扫黑除恶的信心和决心,宣传扫黑除恶的目的意义、方式和方法。充分利用“法治石泉”微信公众号开展扫黑除恶知识宣传;利用法治文艺汇演、“法治电影巡演”活动,组织播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片、有奖知识问答等宣传扫黑除恶知识,提升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

责任单位:法宣股,各镇司法所

(二)进一步夯实村(居)法律顾问法治宣传职责。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进村入户宣传的一项重要任务,及时督促法律顾问进村入户开展以扫黑除恶为重点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村(居)法律顾问微信工作群,传播扫黑除恶相关知识。

责任股室:法律服务管理股、法援中心,各镇司法所

(三)进一步加强特殊人群管理。要利用每月报到学习、集中点验和社区服务时间,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降低其重新犯罪或参与黑恶势力犯罪的风险。

责任股室:社区矫正中心、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安置帮教办,各镇司法所

(四)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利用周五例会时间安排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知识,使全体干部职工熟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

责任股室:政办股,各镇司法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充分认识做好扫黑除恶集中宣传对于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方案内容,创新活动载体,确保活动有声势,有特色。

(二)立足实际,务求实效。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努力推进活动深入机关单位,把普及《宪法》《监察法》及扫黑除恶工作集中宣传,把此活动作为推进法治教育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并以此为抓手统筹推进日常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加强配合,畅通信息。各股室、各镇司法所要积极配合宣讲队伍开展工作,并将开展活动情况及好的典型好经验,及时上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