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一川因保管不善,将石国用(2004)字第05983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王一川
2018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