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zfbmslj-hzz--2018-0126 公开日期: 2018-09-03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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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渔政执法专项整治方案

2018年渔政执法专项整治方案

近期,群众从不同渠道反映汉江违法电鱼和使用禁用渔具捕鱼等现象时有发生,且长治不断,不仅严重威胁着野生水生动物的安全,而且给我县良好的生态环境和对外开放形象造成了不良影响。为进一步加强渔业资源管理,保护生态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和县委、县政府领导指示,县水利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电鱼及使用禁用渔具捕鱼等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整治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强化宣传、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开展专项整治,提高全民依法保护野生渔业资源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加强对野生渔业资源的管理,依法维护渔业管理秩序;通过对核心区域(禁渔区)违法捕鱼案件的查处力度,有效杜绝电鱼和使用禁用渔具捕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确保渔业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二、整治时间

自2018年8月21日起至2018年10月21日止。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

专项整治活动的范围是打击在全县境内河湖、水库等水域的渔业违法犯罪行为。重点区域是汉江石泉县城段(禁渔区)、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饶峰河。

工作重点:一是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依法保护渔业资源的自觉性。二是强化源头管理,坚决取缔非法经营、制造、销售毒鱼药品和炸鱼、电鱼、小眼网等禁用渔具。三是加大对汉江石泉县城段(禁渔区)、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饶峰河等重点水域的督查力度,严厉查处县域内电鱼、毒鱼、炸鱼和使用禁用渔具捕鱼等破坏野生渔业资源的各类案件。四是坚决打击围攻、殴打执法人员以及暴力抗法、妨碍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由县水利局抽调水政、渔政、水产、水保、政办、河长办相关人员会同公安、交通(海事)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以强化宣传,集中查处渔业违法案件为突破口,重点打击电鱼、炸鱼、毒鱼和使用禁用渔具捕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实现对野生渔业资源的依法保护和有序管理。

(一)成立由副局长李品宝任组长,水政大队队长古志兵、水产养殖中心主任何谦任副组长,相关抽调人员为成员的渔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小组,负责全县打击电鱼、炸鱼、毒鱼和使用禁用渔具捕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执法工作。

(二)专项整治行动在水利局抽调16人组成2个专项整治小组,每日由一个组负责当日渔政执法工作,重点在19:30-21:00开展渔业法规宣传教育,21:00-0:00的开展巡查执法和接警处置工作,凌晨以后接到举报后,由当天责任小组核实清楚无误后,在本组人员不足情况下电话电话通知另一组人员立即集中开展突击查处行动。抽调人员分组如下:

第一组组长:古志兵 副组长:李 泉

成员:琚飞 罗霄 王杨停 陈兴刚 周长征 朱文华

第一组组长:何 谦 副组长:陈 亮

成员:刘兴东 刘申堂 王佶 张先卫 周传水 寇建兵

专项整治期间一要对石泉水力发电厂停发电期间坝下水位下降干枯时群众徒手捡拾或利用粘网捕鱼行为进行教育和劝离,必要时可采取拍摄视频予以曝光,消除安全隐患和社会舆论影响。二要及时查处电鱼、炸鱼、毒鱼和使用禁用渔具捕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各类案件,违法嫌疑人涉及触犯刑法应及时将涉案人员及物品、工具查扣,移送公安部门处理,对暴力、威胁阻碍渔政执法人员执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专项整治期间可采取邀请公安、海事部门执法人员联合巡查执法,也可在发现违法行为时,可在先采取布控监视的同时,联系公安、海事部门予以支持配合,在加强追捕执法人员和采取配备穿戴救生设备,确保安全的基础上,可实施水上追捕渔业违法捕捞分子行动。五、举报有奖制度

设立渔业违法举报有奖制度,对举报查实处理的案件,给予举报人员300-500元的奖励,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六、后勤保障

车辆安排及车船用油保障由政办室琚飞负责,确保执法船艇设备油料到位,水政执法车辆主要用于每日的法规宣传,临时调配的车辆主要用于隐蔽巡查执法。

七、严明纪律所有参加人员,一切行动听从指挥,按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不得泄露执法信息,不得违纪违规,一经查实,实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