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企业信息收集、问题处理和及时反馈机制的通知 | ||
索引号 | ZFJT-zfjtgyyqgwh-zcwj--2018-0029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石管委发〔2018〕30号 | 成文日期: | 2018年08月05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8-08-05 10:04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企业信息收集、问题处理和及时反馈机制的通知 |
各部室,各园区企业:
为进一步优化园区服务,及时了解、解决企业难题,推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7月25日县委书记李启全园区调研讲话精神,结合园区实际,建立本机制。
建立企业信息收集台账由管委会项目招商部负责企业信息收集台账管理,并及时将企业最新情况向管委会相关部室及分管领导汇报。具体工作人员刘益洁,电话:15349159192,QQ:3304137274。
企业每月5日前将企业最新情况填入企业信息表(详见附件)报项目招商部,上报方式可以使纸质报表、QQ报表或微信报表,个别企业因特殊情况不能通过QQ、微信形式上报的,可通过电话将最新情况报给管委会项目招商部。如果当月在上月报送基础上无新情况,要通过电话或QQ、微信告知项目招商部具体负责人员。
问题处理办法管委会负责干部及时将所收集企业困难问题进行整理、分类,上报单位领导。对管委会可直接解决的问题,管委会在5个工作日内安排专人负责解决;不能直接解决问题,管委会将于每季度末汇总信息上报政府,提请县政府研究解决。
及时反馈机制企业上报问题管委会应于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网络回复企业相关问题处理办法。企业应派专人负责企业信息表填报工作,如因企业未上报问题或提供相关资料导致企业问题未解决的,由企业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石泉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