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zfbmrsj-zcwj--2018-0246 公开日期: 2018-07-20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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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切实做好全民参保入户调查登记工作的通知

石人社发〔2018〕81号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切实做好全民参保入户调查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开展全民参保计划数据比对暨入户调查登记工作的通知》(安人社发[2018]196号)要求,结合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省、市反馈至我县户籍中应参加社会保险而未参加任一险种的人员,即应保未保人员。

二、目标任务

以落实全民参保登记计划为主线,采用信息比对、入户调查、数据集中管理、动态更新等措施,对全县应保未保人员入户调查,核对采集本人全民参保登记基本信息,在8月底前完成入户调查任务,将参保情况及时更新至省级登记数据库;对确实未参保的人员,及时落实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参保手续。杜绝重复参保、有效改善社会保险关系接续不顺等问题,努力推进基本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制度对法定人群的全覆盖。

三、调查程序

数据比对。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负责,先将省市反馈的数据与社会保险各经办机构的数据进行比对,再将比对后的数据分类整理,确定各镇及相关单位需要入户调查的对象。在比对过程中,在比对过程中,公安、卫计、教体等部门及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积极支持配合。入户调查。由各镇社保站负责镇村两级的入户调查工作;按照反馈的调查对象名单,安排各村(社区)经办人员入户调查,按要求填报《陕西省全民参保计划入户调查登记表》,分镇汇总并录入电子表格后,报城乡居民养老经办中心。由局社保股、社保(医保)中心负责相关单位的入户调查工作;所涉及的单位要全力配合。城乡居民养老经办中心负责审核汇总全县调查核实的数据,及时将调查结果录入全民参保登记管理系统。动态管理。登记对象因死亡、户籍迁移或参保情况发生变化,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务必按规定程序及时更新,形成实时动态管理的大数据。四、工作步骤

全民参保入户调查登记推进工作自2018年7月20日开始,2018年10月底完成,分四个阶段实施:

组织动员阶段(2018年7月20日至7月31日)。制定印发《石泉县全民参保入户调查登记工作推进方案》,抽调人员,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并及时开展业务培训。入户调查阶段(2018年8月1日至31日)。各镇及相关单位组织人员进行入户调查,如实填报《陕西省全民参保计划入户调查登记表》,按时完成数据汇总及电子录入工作。数据上报阶段(2018年9月1日至15日)。按照“查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的基本要求,逐一核对省市反馈的名单,确保登记信息真实、完整。在此基础上,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负责将其录入全省的全民参保系统。总结评估阶段(2018年9月16日至10月10日)。对各镇、各单位完成入户调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建立健全登记信息数据动态管理机制,夯实全民参保计划实施的基础。五、工作要求

(一)组建工作机构。成立全民参保计划入户调查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小平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城镇医疗保险经办中心主任周洪安同志任副组长,社会保险各经办中心负责人、各镇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民参保入户调查登记工作。各镇、相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通力合作,确保此项工作按照既定目标有序进展。

(二)强化宣传引导。县人社局将协调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利用广播电视、政府网站、微信平台开展专题宣传,各镇、各相关单位要深入机关、企业、学校、村(社区)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凝聚社会共识,提升全民参保意识。

(三)及时督促检查。分阶段检查督促各镇和相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落实不力、进展缓慢、未按时间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通报批评。

工作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周洪安(13992577929)、申彩彩同志(15029855985 0915-6327192)联系。

附件:陕西省全民参保计划入户调查登记表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19日

抄送: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