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M-zfbmslj-hzz--2018-0025 | 公开日期: | 2018-04-12 16:01 |
来源 | |||
内容概述 |
4月2日至8日,县河长制办公室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2018年第一季度督查暨入河排污口摸底和规范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总体情况本次督查的重点是汉江、池河、子午河、饶峰河干支流等流域。从总体情况来看,我县县、镇、村三级河长责任体系已全面建立,江河湖泊管理保护初见成效;“河长+警长+四员”制响应和联查联动机制已基本形成合力;河长微信管理平台信息传递、上下协同、监督作用初显。大部分镇能及时组织管护队伍对辖区河道进行全面清理,进一步落实长效管护机制。其中后柳镇、池河镇和迎丰镇落实河长制各项工作有力有序,上下衔接紧密,信息上报及时,组织民间志愿服务队和护河员队伍开展河道保洁已逐步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全县12个农村小水电站生态基流已基本整改到位,河道无干枯断流现象。
存在的问题一是各级河长、各相关部门对河长制工作重视不够;二是河长巡查频次不足,未能及时发现问题并制定相关措施;三是县、镇河长制常态化执法监管力度不够,镇级依法履行县级委托执法相关职能职责待加强;四是镇级河长不能及时安排部署、推动落实各项治理工作,部分镇涉及人员分工调整和村级组织换届,导致工作衔接不到位,责任落不实,工作有断档现象;五是大部分镇护河员还未正常开展河道巡查、保洁、劝阻工作;六是河湖保护的宣传教育氛围不足,居(村)民环保意识不强,随意向河道坡面抛洒或倾倒生活垃圾现象严重。
下一步要求一要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全面推行河长制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三宜石泉”的重大举措,各级、各部门都要高度重视,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各项工作。二要严格落实河长制七项制度。各级河长要严格按照河长制联席会议、巡查、督查督办、责任追究、信息报送、投诉举报受理、考核实施办法等七项工作制度,加大对责任河道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研究制定相关措施,层层夯实责任,强化监管执纪和激励奖惩,充分利用河长微信群和河长制QQ群加强信息报送和联查联动,逐步形成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责任机制。三要继续加大联合巡河执法力度。充分利用“河长+河警+四员”制度,县镇两级要继续深入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和涉河违法行为监督检查,继续严厉打击整治非法电毒鱼、排污、采砂、围垦等活动;四是各镇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夯实责任,强化措施,严格落实河长制各项工作要求,及时更新河长、警长名录和河长公示牌并上报县河长制办公室。村级河长要切实履行日常巡查、保洁监管、信息上报、宣传教育、制止和劝阻等职责。五是各镇要管好用好护河员队伍。要及时制定护河员管理、考核制度,督促、组织护河员常态化开展河道巡查、保洁、监管、信息上报等日常工作。六要持续开展河长制宣传活动。各镇、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行业职能,加强组织引导和宣传活动,丰富活动载体,使河湖长制工作“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景区、进市场、进家庭”,提高社会各界和群众河湖保护及涉水安全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参与支持河湖保护的浓厚氛围。
石泉县河长制办公室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