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索引号 EF-xwxgyjzq-zcwj--2017-0028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石管委发〔2017〕26号 成文日期: 2017年08月24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7-08-24 10:07
内容概述 石泉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石泉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园区各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办字〔2017〕122号的要求,管委会决定,自7月至10月底,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为确保园区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扎实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近期重要批示和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集中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牢牢把握制定检查方案、进行层层动员部署、排查问题及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总结检查成效、建立长效机制等重点环节。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增强全员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努力实效“四个转变”,即:安全生产工作由被动应付向主动防范转变;职工安全意识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由只重视重大危险部位隐患排查向同时一般岗位及安全死角的日常检查转变;由主管部门督查向各企业检查组定期检查转变,提高现场隐患排查能力。

二、组织机构

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朱嗣斌副主任

副组长:侯小山基础设施部部长

成员:陈烁基础设施部干部

谢 东 基础设施部干部

由基础设施部负责日常工作。

三、检查方式

(一)企业自查。各企业都必须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检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时限和预防事故措施。本企业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本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上报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二)专业检查。各企业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行车、压力容器、工艺、设备等相关专业组,组织本专业组对所管理的专业进行安全大检查,每周至少检查两次,检查出的问题,要组织相关人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人,规定整改期限,并及时进行验收复查并上报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备案。

(三)创新检查方式。在企业专业组全面检查的基础上,还要采取听取职工意见、突击夜查、回头检查,组织交叉检查的方式,来提高大检查的实际效果。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一查到底。每半月召开一次安全大检查总结分析会,总结分析半月来的安全检查工作,通报检查出的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

四、实施步骤

自2017年7月开始,到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动员阶段(7月28日-8月30日)。

各企业要组织领导、技术部室、安全管理人员、车间主任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动员会。各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本企业隐患自查自改实施方案。并利用班前班后时间第一时间将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部署至班组级,调动职工参与岗位隐患自查的积极性。

(二)全面检查阶段(8月31日-9月13日)

各企业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专业组分工本着每周两次检查的原则制定检查计划,确保检查全覆盖,检查计划上报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要坚持对隐患“零容忍”的态度,再小的隐患也要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同时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将对园区各企业的生产现场全方位进行检查。

(三)全面整改、总结汇总、巩固提高阶段(9月14日-9月30日)。

各企业要全面整改在大检查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加大对重大隐患的监控监管力度,做到排查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间和预案“五落实”,确保大检查活动取得实效。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参与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做好动员,落实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明确责任,做到动员部署至班组,责任落实到班组,自查到班组。

(二)加强宣传发动,引导职工参与。发挥班会、周五安全活动及车间宣传栏等作用,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确保安全生产警钟长鸣,使安全文化深入人心。同时对安全检查走过长、隐患排查不力的要予以通报、考核。

(三)严格检查,务求实效。各企业安全大检查要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坚持“命”字在心、“严”字当头,忠实职责,深入现场、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四)及时上报大检查活动开展情况。各企业要将隐患自查方案上报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各专业组组长要求实发挥作用,细化检查方案和计划,上报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每月30日上报当月大检查小结,9月22日前上报大检查活动总结。

石泉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