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石泉县重大项目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
索引号 | ZFBM-zfbmzfb-zcwj-szbf-2018-0170 | 公开目录: | 县政府办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石政办发〔2018〕53号 | 成文日期: | 2018年10月29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8-10-29 16:39 |
内容概述 | 为加快推进全县重大项目建设,及时解决重大项目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促进项目早开工、早见效。经县政府研究,对原石泉县重大项目推进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进行完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加快推进全县重大项目建设,及时解决重大项目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促进项目早开工、早见效。经县政府研究,对原石泉县重大项目推进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进行完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联席会议设总召集人、召集人,县政府主要领导为总召集人,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发改局、财政局、经贸局、住建局、国土局、环保局、招商局、农林科技局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根据重大项目实际情况,邀请相关县级领导和部门参加。县重大项目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负责日常工作,由胡义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主要职能
(一)听取市级、县级重大项目建设(前期)进展情况;
(二)研究加快重大项目建设的对策和措施;
(三)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重大项目在审批、规划、选址、用地、环评等前置审批手续办理及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四)通报上一次联席会议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五)需提请联席会议研究的其它重大问题。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或委托召集人主持,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会议组织并记录。
(二)各重点项目建设单位于每月20日前,将需提请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的问题及相关材料报至县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有关议题进行归纳汇总,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拟定会议方案(议题、需解决的事项、参会人员、会议议程等)和议题申请表报主持人审定。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三)联席会议协调确定或审议通过的事项,形成石泉县重大项目联席会议纪要。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将议定事项逐项分解落实到各有关单位,明确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并负责跟踪督查落实。
(四)各项目责任单位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工作落实情况书面报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议定后及时报总召集人、召集人。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