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索引号 CD-fwzxxhbj--czys-2017-0006 公开目录: 财政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7年10月23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7-10-23 10:28
内容概述

石泉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石泉县委办公室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泉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石办字〔2015〕14 号)文件精神,设立石泉县环境保护局,为主管全县环保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县环保局内设4个股(政办股、综合业务股、法制股、水气股),下属2个事业单位(石泉县环境监察大队、石泉县环境监测站)。在职人数28人,退休人员1名。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县级环境保护基本制度。贯彻执行中、省、市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全县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负责依法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管理;拟订全县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组织监督实施国家、省、市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二)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县重大环境问题。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协调解决跨区 域、跨流域的重大环境问题;统筹协调全县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三)承担落实全县减排目标的责任。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全县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工作。

(四)负责提出全县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负责排污费的征收及稽查。

(五)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废气、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重金属以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审核和发放;负责危险废物的转移和监督管理。

(六)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生态保护工作。拟订全县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的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生存环境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示范区建设。

(七)对涉及全县环境保护的政策规定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规定审批或审核全县开发建设区域、综合性规划、专项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八)负责全县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核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和技术标准,研究起草并组织实施县级地方性辐射安全规章;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安全防护和统一监督管理。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九)负责全县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全县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建设和管理县级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编报全县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全县环境综合性报告和环境信息。

(十)负责开展全县环境保护科技与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监督执行国家、省上和市上颁布的各类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组织县级环境成果的鉴定、交流与推广;指导全县清洁生产,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指导和推动全县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负责开展环境保护方面的交流合作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 实施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依法按程序对保护和改善环境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

部门主要任务:

2017年,环保部门主要任务:牵头组织开展省市级生态村创建工作;组织开展环保执法检查,严防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组织实施污染减排工作;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关;定期组织开展县域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完成年度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

(一)组织开展环境执法检查。开展汉江水质保护专项行动、城区油烟噪声专项整治、中高考禁噪、沿江沿河排污口专项排查整治、危险废物专项等10余项。

(二)扎实开展污染减排及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对全县排污单位进行调查摸底,制定减排项目和减排措施,启动了5个集镇及江南污水处理厂建设,严密监控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严把环境影响评价关。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相关规定。

(四)积极开展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每月定期对县域水、大气、噪声开展监测,严密监控环境质量变化。同时开展环境应急监测2次,为环保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保障。

(五)做好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编制了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报告及时报送省环保厅。

四、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石泉县环保局下属2个事业单位,纳入机关统一核算。

五、部门人员情况

编制人数1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28人。退休人员1人。

六、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固定资产账面120万元,单位无办公用房,有执法执勤用车2辆。

七、部门预算绩效目标

财政拨款436万元,其中基本收入236万元,专项收入200万元。

八、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1、公共预算436万元,基本支出236万元,项目年支出200万元, 较去年预算有所增加,主要原因基本支出是增加工资福利支出,项目支出是增加农村环境整治县级配套100万元。

2、预算拨款436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96万元,对多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万元。项目年支出200万元, 相较去年预算有增加,主要原因基本支出是增加工资福利支出,项目支出是增加农村环境整治县级配套100万元。

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9.7万元,其中接待费1.2万元,公车运行费8.5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4.36万元,其中接待费1.36万元,公车运行费3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比2016年有所压缩。

4、2017年预算436万元,基本支出23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6万元,对多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3万元,工会经费3.2万元,其他交通费11.5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其中办公费12万元,差旅费5万元,维护费110万元,培训费5万元,劳务费20万元,委托业务费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

5、2017年专项资金情况。2017年专项资金200万元。县域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100万元,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县级配套100万元。环境监测站80万元,用于水质自动监测站、空气自动监测站、监测实验室的运行、维护以及请第三方监测费用。环境监察大队20万元,用于开展检查执法工作经费和业务经费。

6、政府采购情况。

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九、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石泉县环保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综合收支总表

2、部门预算收入预算表

3、部门预算支出预算表

4、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

5、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6、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表

7、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基金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

8、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基金预算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9、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基金

10、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https://www.shiquan.gov.cn/UploadFiles/akjyhfj69/PublicInformation/fwzxxhbj/20171124112023347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