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新生扶贫助学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 | CD-bmxzfb-zcwj-zfbwj-2017-1149 | 公开目录: | 县政府办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石政办发〔2017〕46号 | 成文日期: | 2017年08月11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7-08-11 15:18 |
内容概述 | 2017年高考录取工作已接近尾声,为切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新生扶贫助学工作,确保贫困家庭大学新生顺利入学、完成学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2017年高考录取工作已接近尾声,为切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新生扶贫助学工作,确保贫困家庭大学新生顺利入学、完成学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石泉县“十三五”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2017年参加高考列入国家计划内招生,录取到高等院校并入学就读的全日制本科、专科(高职)学生。提前批本科批次录取的军事、公安、免费师范生、免费医学定向等享受国家免费和补助政策的学生以及复读补习、参军入伍等未到大学入学就读的学生除外。
资助标准被本科(含三本)学校录取,且入学就读的贫困家庭大学新生,每生一次性资助10000元助学金,被专科(高职)学校录取,且入学就读的贫困家庭大学新生,每生一次性资助3000元助学金。被省外高等院校录取的大学新生,每生一次性资助1000元交通费,被省内高等院校录取的大学新生,每生一次性资助500元交通费。
三、办理程序
1.学生申请。由各镇安排驻村工作队负责组织符合资助条件的大学新生,如实填写《石泉县“十三五”贫困家庭大学生扶贫助学金申请表》,并提供录取院校通知书、身份证、户口本、“一卡通”等资料复印件。复读补习、参军入伍等未到大学入学就读的学生,由本人提交放弃资助的声明。申请表和相关资料复印件由各驻村工作队统一收集报镇脱贫攻坚指挥部。
2.镇级审核。各镇对各驻村工作队上报申请表和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汇总,汇总表和学生个人相关资料(一式两份)统一于8月18日18时前报县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县政务中心710室)。联系人:王全文,联系电话:632055815991339444;电子邮箱:sqxjyfpbgs@163.com
3.部门审定。县教体局会同扶贫局、民政局、财政局、残联对各镇上报的拟资助大学生名单进行集体审核,并将复审后的名单在石泉政府网、石泉教育网、石泉发布和石泉教育微信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后资助对象。
4.资金拨付。县教体局、财政局按照公示后审定名单,通过“一卡通”将补助资金拨付到贫困学生家庭账户上。
四、资金来源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新生扶贫助学资金由教体局、扶贫局、民政局、残联等部门负责筹集,不足部分由县财政兜底保障。
五、工作要求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新生扶贫助学工作,是我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县教体局要主动加强沟通衔接,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大学新生扶贫助学工作;各镇要组织各驻村工作队扎实做好摸底核实、资料收集等工作,为贫困大学新生提供全程代办服务;扶贫局、财政局、民政局、残联等部门要积极配合,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资金筹集、身份核实、资助兑现等工作,确保对象精准,资助及时。同时要广泛宣传,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开展扶贫助学活动,形成全社会帮困助学的良好氛围。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