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下达部分村精准脱贫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的通知 | ||
索引号 | jz-fwzxxczj--czys-2017-0005 | 公开目录: | 财政信息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石财发〔2016〕39号 | 成文日期: | 2016年11月25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6-11-25 17:29 |
内容概述 |
饶峰镇、曾溪镇人民政府:
根据县委、县政府《石泉县2016—2019 年精准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石发〔2016〕1 号)、县发改局《关于下达部分村精准脱贫产业发展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石发改发〔2016〕360号)文件精神,现下达资金24.9万元,其中饶峰镇5.4万元,曾溪镇19.5万元。请你镇专款专用,严格管理,及时兑付,并将资金使用和兑付情况报送我局。
石泉县财政局
201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