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政府职权职责清理建立权责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CD-bmxzfb-zcwj-zfbw-2016-0840 公开目录: 县政府办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石政办发〔2016〕5号 成文日期: 2016年01月14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6-01-14 11:50
内容概述 按照市政府《关于全面清理政府职权职责建立权责清单制度的通知》(安政发〔2015〕8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石泉县开展政府职权职责清理建立权责清单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政府职权职责清理建立权责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驻石各单位:

按照市政府《关于全面清理政府职权职责建立权责清单制度的通知》(安政发〔2015〕8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石泉县开展政府职权职责清理建立权责清单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14日


石泉县开展政府职权职责清理建立权责清单制度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权责运行监督,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全面开展政府职权、职责清理,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统称“权责清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权责清单制度,进一步规范部门职权,理顺部门职责界限,有效解决部门管理越位、缺位、错位问题,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加快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为建设“三宜”石泉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基本原则

1.权责法定原则。“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将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行政权责,纳入重点清理范围。

2.简政放权原则。充分体现基层政府贴近群众、就近服务的优势,向市场、社会和下级政府放权,激发社会发展活力。

3.便民高效原则。优化权责运行流程,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能,提供优质服务。

4.公开透明原则。依法公开权责清单,确保清单之外无权力。制作权责运行流程图,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范围内容

(一)推行权责清单范围

1.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及部门管理机构;

2.县级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并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驻石单位和列入党委工作机构序列但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部门参照实施。

(二)开展权责清理内容

行政机关或单位依法实施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具体包括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检查、依法履行职责等10类权责事项。

三、主要任务 

通过全面梳理政府部门权责,提出权责调整意见,编制部门权责清单和权责运行流程图,依法向社会公布,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主要工作包括:

(一)全面梳理部门权责

县级各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方案规定,对承担的职权职责和内设机构权责进行认真梳理,逐条逐项进行分类登记,确定部门权责清单。权责清单须规范列明权责编号、权责名称、权责类型、实施主体、承办机构、实施依据、联系方式等,力求部门权责可考量可评估。

(二)开展权责清理调整

各部门在全面梳理权责的基础上,按照职权法定、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的要求,对现有权责提出保留、取消、下放、整合等调整意见。

1.保留。对涉及全局性、影响重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由县级部门行使的权责事项,由县级部门承担。

2.取消。对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权责,全面予以取消。部门自行发布的文件,不得作为权责设定和行使依据。阶段性工作和内部管理职权,不列入权责清单。

3.下放。对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基层管理更方便有效的事项,按照方便群众、提高效率、便于监管的原则,下放到镇政府(站、办、所)管理。

4.整合。对确需保留的权责,工作内容相同或相似,前后环节存在反复核准、审查、确认等情况的,按照简化环节、提高效率的要求进行整合。

(三)优化流程建立清单

各部门对保留和整合的权责事项,按照规范运行和便民高效的要求,减少内部运转环节,优化权责运行流程,明确权责履行界限,规范自由裁量空间,确定办理程序、办理期限和承办机构,编制部门权责清单和权责运行流程图。权责运行流程图要细化到申请、受理、审查、决定、批复、确认等具体环节;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共同承担的,要明确前置和后置关系;对涉及上下层级共同实施的,要明确各层级受理、审核、时限等内容。

(四)健全常态管理制度

建立权责清单和权责运行流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执法依据和机构职能调整变化,定期修订完善,确保政府权责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健全违法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的问责。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阶段(2016年1月10日前):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牵头部门,落实工作职责,细化分解主要工作任务。

(二)推进阶段(2016年1月10日-2016年2月29日):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完成权责梳理、权责调整、编制权责清单和权责运行流程图,县政府对部门职责进行调整、优化,并对各部门的权责进行确权。部门和单位编制的权力清单报县政府法制办,责任清单报县编委办。

(三)评估阶段(2016年3月1日-2016年5月31日):由县编委办牵头,汇同县政府法制办、监察局、政务服务中心对部门权责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必要性审查和论证,并向部门反馈意见。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评估,总结经验,查找存在问题,深化改革举措。

(四)公布阶段(2016年6月1日-2016年6月30日):部门权责清单和权责运行流程图修改完善,由县编委办汇总并报县政府审定,统一向社会公布。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全面清理政府权责,建立权责清单制度,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一项重要内容。各部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调动本部门本系统各方面人员力量的积极性,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任务落实、责任到人、保障到位,共同推进政府权责清理工作顺利开展。要紧紧围绕工作重点,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倒排时间节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二)明确工作责任。县政府建立由县编委办牵头,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府信息中心等部门组成的推行权责清单制度会商机制。县编委办指导督促各部门权责清理工作,并结合部门“三定”方案,做好责任清单的审核把关、公布后的动态管理;县政府法制办做好权力清单审核把关、公布后的动态管理;县政务服务中心结合部门权责清单,拓展中心覆盖面,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县政府信息中心做好部门权责清单和权责流程图的公开工作。

(三)严格督导检查。各部门要增强政治责任感,把建立政府权责清单制度,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全面深化改革有关要求的重要举措,作为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抓手,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政府权责事项清理和建立权责清单制度的督查,适时组织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瞒报漏项的,工作进展缓慢、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

1.行政权力清单汇总表

2.行政权力清单登记表

3.行政责任清单登记表

4.行政权力清单填表说明

5.行政责任清单填表说明

6.报送权责清单部门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