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第二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报 | ||
索引号 | CD-bmxzfb-zcwj-zfbw-2014-0504 | 公开目录: | 县政府办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石政办发〔2014〕52号 | 成文日期: | 2014年11月04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4-11-04 10:06 |
内容概述 | 为进一步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行依法行政,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安政办发〔2013〕133号)文件要求,县政府组织对2008年1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发布的涉及人事、财政、招商优惠政策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通报如下: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行依法行政,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安政办发〔2013〕133号)文件要求,县政府组织对2008年1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发布的涉及人事、财政、招商优惠政策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通报如下:
县政府决定,废止《劳动力技能培训办法》等12件规范性文件;拟修订《鼓励个体经营户进驻县城古街从事特定行业经营活动优惠政策》等12件规范性文件;保留《鼓励农民进城居住和就业创业的十条意见》等11件规范性文件。
凡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各部门要认真遵照执行,并切实做好有关规范性文件废止后的后续管理工作;凡拟修订的规范性文件,按照“谁起草、谁牵头、谁修订”的原则,由制定机关于2014年11月底前报县政府审核后重新发布实施;凡保留的规范性文件,各部门要继续认真执行,进一步管理好经济社会各项事务。
附件: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