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K-2019-0000 | 发布日期: | 2019-09-03 18:38 |
来源 |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人民政府对政协安康市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85号提案的复函 |
类别:A
签发人:周耀宜
蔡明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治理小轿车滥停滥放乱象严重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宣传和处罚力度,宣传、处罚并举”的建议
今年以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充分利用LED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通过发放文明交通宣传单,进社区、进企业上门宣传,举办法制讲座,组织交通违法行为人上路开展文明交通劝导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累计组织民警深入学校、企业、社区、农村、机关等上门宣传12次,开展集中宣传活动4次,举办法制讲座14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8000余份,组织交通违法行为人上路开展文明交通劝导220人次,倡导市民文明出行、规范停车,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关于“增加和扩建停车场”的建议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已与住建局等职能部门进行多次实地勘察并召开专题会议研讨,积极推进地下停车场建设。目前,城区内已建成6处停车场共计1100余个地下车位,并全部对外投用;另有一批新建停车场正在抓紧建设施工(其中,老体育场地下停车场近1000余个车位预计今年年底前投入使用),待建成后,将逐步取消城区内各主干道路面临时停车泊位,释放出更多的有效路面,确保城区道路畅通。
三、关于“制定地方法规,规范停车秩序”的建议
2018年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县住建局、创建办、城关镇政府、物价局等部门,在多方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订出台了《石泉县城区内停车资源整合利用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要求,在充分整合盘活现有停车资源,提升停车资源使用效益的基础上,分步取消城区主干道影响车辆通行的路面临时停车泊位,还路于民,真正让公共资源服务于城市管理,受益于城区广大群众。
四、关于“加强下班后停车管理,尤其是各路口。含大街小巷各路口的进出影响视线的路口,人行道的入口,人行道崖上,不宜停车的公路边等都应常态化管理”的建议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常态化开展城区道路交通管理暨治乱疏堵专项整治,尤其是上下班等重点时段,重点整治机动车辆乱停车、乱占道等多发性交通违法行为。对乱停乱放情况较严重的财政路、迎宾路等路段,每天安排专门警力巡逻管控,对造成严重交通拥堵的违停车辆一律拖移并上限处罚。
五、关于“要加强已有车库的入库率的规制管理”的建议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正会同县交通局、住建局等职能部门,对城区各路段和各停车场进行实地踏勘,将于近期增设停车场标识及车位预告标识,并要求各停车场做好本停车场车位预告、车辆停放引导及停车场秩序管理工作。同时,强化违法停车的整治力度,对无视禁令屡次违法停车的车辆一律上限处罚,并曝光处理。
六、关于“要加大处罚力度,小车买得起,接受处罚也不是事,那就在处罚力度上加大,迫使他长记性,促使他当一个好司机”的建议
今年以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城区内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5000余起,警告2000余次,处罚3000余人次,公开曝光交通违法行为150余人次,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道路通行率大为提高。
七、关于“从源头治理,实行违规档案制与限驾规制相结合”的建议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继续坚持初学驾驶人在进行科目四考试前必须参加文明交通劝导的要求,同时协调相关部门,将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和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与个人信用挂钩,纳入征信不良记录,实施联合惩戒。
下一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继续常态化开展“城区乱停乱放专项整治”,加强对乱停乱放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确保城区道路有序畅通;积极组建交通安全文明劝导队伍,开展专职交通文明劝导,对违法记分教育驾驶员一律要求参加文明交通实践活动,强化提升违法驾驶员的文明交通意识和法治意识;不断加大文明交通宣传活动力度和对违法停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曝光频率,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文明、守法驾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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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石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0915-6321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