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rmzfbgs-GK-2019-0657 发布日期: 2019-08-09 20:38
来源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内容概述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对政协安康市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98号提案的复函

石泉县人民政府对政协安康市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98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A

签发人:周耀宜

乔永信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土壤污染治理修复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建言献策!您提出的建议很好。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以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秦岭保护为重点的生态环保工作,2017年出台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随后每年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并推动落实,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认真开展土壤质量详查。按照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核实要求,我县配合省环科院对辖区内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及空间布置、土壤污染问题突出区域进行了逐一核实,划定详查单元16个,核实农用地详查点位和表层土壤采样点位182个,深层土壤采样点位50个,重点污染影响区采样点位8个。通过核实,我县辖区内无土壤污染问题突出地块和土壤污染工业园区,唯一确定了土壤重点行业企业1家(石泉县垃圾处理场),我县与其签订了《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并督促严格落实防治责任,落实情况在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严格实施准入,严控污染企业落地。坚持建设用地联合会审制度,将环评作为审批要件,对招商引资项目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依法征求生态环境部门意见后才决定是否准入。鼓励工业企业集聚发展,新建工业企业必须入园,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减少土壤污染。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土壤污染防治需要,科学布局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废旧资源再生利用等设施和场所,合理确定畜禽养殖布局和规模。建立完善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将可能造成土壤污染和土地资源浪费的建设项目列入开发利用负面清单,不予办理供地手续。

三、实施农田分类管控,确保农用耕地安全。围绕农业用地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划定永久性基本农田20.52万亩,实行特殊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同时将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纳入各镇年度目标考核管理,落实“党政同责”。加强基本农田后期培肥改良,综合采取工程生物、农艺等措施,有效提高耕地土壤质量。

四、控制化肥农药污染。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采取测土配方施肥、推进有机肥使用、加强农产品安全监管等方式降低农药化肥使用量,确保化肥利用率达到40%以上,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生物、物理防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

五、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连续4年累计争取投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4721万元,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为11个镇99个村配齐垃圾清运车、垃圾箱(桶)等环卫设施,建设垃圾中转站7座,实行“户入桶、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化管理模式,确保全县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尽最大努力降低生活垃圾乱扔乱堆乱放造成的土壤污染。

六、认真做好土壤环境监测。因目前县级监测机构均不具备土壤污染监测能力,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由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具体实施,在我县设置监测点位1个,省监测中心站每年会同市环境监测站现场采样,我县积极配合做好县内监测点采样监测工作,监测结果由省市直接运用。

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赢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各类宣传载体,不断加大保护土壤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实施垃圾分类处理,合理施用农药化肥,形成全民参与保护土壤环境的良好氛围。二是严控土壤污染。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负面清单制度,严防污染企业落地,加强重点企业监管。不断完善城乡环卫配套基础设施,提高处理能力和水平。继续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推进有机肥使用,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开展灌溉水定期监测评价,积极配合做好土壤环境监测,有序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三是加强监管执法。扎实开展土壤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垃圾乱倒、污水直排等现象加大执法力度,倒逼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切实防治土壤污染,保护土地环境,全面打赢净土保卫战。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请反馈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0915-6323116

石泉县人民政府

2019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