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rmzfbgs-GK-2019-0119 发布日期: 2019-06-27 15:57
来源 石泉县财政局
内容概述 关于加强“120”急救能力建设的建议

关于加强“120”急救能力建设的建议

领衔代表:马玉霞

附议代表:

内    容:

石泉县北依秦岭,南枕巴山,一江清水由西向东横贯全境。地处交通要到,集镇、农村发展迅猛,建设快,人口集聚、流动量大。随着我县旅游业等产业的快速发展,更是给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契机。那么,与此同时,为全县老百姓加健康保驾护航、肩负辖区及周边区域60多万人民群众急诊急救重任的120急救中心建设工作,在推进健康石泉建设中更加显得至关重要。

120急救能力建设是关系到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是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基本医疗保障。我县120急救中心依托于石泉县医院,作为全县规格最高、功能最全的二级甲等公立医院,石泉县医院长期发挥着政府公立医院的公益性作用,承担着全县120院前急救(全县的120急救中心、孕产妇急救中心、新生儿救治中心)工作任务。

近年来,随着健康扶贫工作的深入以及政府日常医疗保障任务的增多,院前急救、转诊车辆调动、使用频繁,石泉县医院现有的3辆救护车车况老旧、且无车载急救设施,先后在省、市专项检查中受到通报批评,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这些病险车辆也将陆续面临淘汰、报废的境地,严重制约了医疗工作的开展。尤其是今年我县在创建省级应急示范县,现有的调度运行、指挥系统、急救车辆等远远满足不了创建任务及医疗保障的需求。为进一步改善石泉县120急救中心基础设施条件和医疗急救设备等硬件设施,提高提高急救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120急救体系建设迫在眉睫,因此急需政府层面出资建设信息完备、功能齐全、规划合理、保障有力的120院前急救体系。

为此建议:

在120急救体系建设中县财政予以经费保障,同时,作为全县120急救中心,应作为单独机构纳入财政预算,共同努力积极为健康石泉的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签发人:陈全军                                                   类别:A


石泉县财政局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号建议的复函


马玉霞代表:

感谢您对我县“120”急救能力建设的关心支持!对您提出的“关于加强‘120’急救能力建设”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全县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健康生活的意识日益提高,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县的医疗事业得到了大力发展,公立医院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对两大医疗集团的保障也在逐年增加。

一、在我县财力有限、支出压力不断加大的情况下,县财政每年对两大医疗集团采购大型设备补助30%,用于医疗设备的更新升级。2018年对于县级公立医院能力建设投入730万元,其中:大型设备购置450万元、县医院新配备救护车4辆80万元、县中医院重点科室建设(含新购置救护车1辆)100万元、县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能力提升经费100万元;2019年截至目前财政已投入425万元。

二、目前120急救中心隶属于县医院医疗集团,无独立编制,不具备“作为独立机构纳入财政预算”条件;如全县120急救中心独立建成,届时,根据县委县政府批示及县编办核准文件,县财政局积极配合,按程序办理相关业务。

下一步,县财政局将积极筹措资金,努力向上级争取专项,并将根据实际情况和医疗发展计划,逐步推进我县“120”急救体系建设,助力建成健康石泉。

最后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支持财政工作,县财政局将竭诚为代表服务。

联系单位及电话:石泉县财政局  6318223


石泉县财政局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