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rmzfbgs-GK-2019-0621 发布日期: 2019-08-16 15:58
来源 石泉县公安局
内容概述 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4号建议的复函

关于有效利用城市立交桥的建议

领衔代表:罗来琦

附议代表:

内    容:

近年来,我县在推进城市建设中,积极投入加大现代化发展进程,先后建起了三座立交桥。但是,利用率可以说很低;另一方面,行人随意横穿马路现象比比皆是;原因是市民的生活习惯还不适应。如此现象,与我们文明城市的创建不相符合,与我们优秀旅游目的地城市的称谓大相庭径,应该得到有效管控和治理,从而提高城市立交桥的有效利用,规范城市文明秩序,树立良好的城市文明形象。

为此建议:

由交警队牵头,城管执法大队配合,学校和各个机关单位以及社区担责参与,三创办考核,发起有效利用城市立交桥的新生活运动。可以,要求各单位负责规范本单位干部职工做带头做立交文明行的模范;要求城区学校把有效利用城市立交桥和作文明市民纳入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进行检查评比,还可以倡导学生发起小手拉大手活动影响家长做文明市民,崇尚立交文明行。让全社会共同努力,创建文明美好的石泉城市形象。





签发人:田  波                                             类别:A

石泉县公安局

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4号建议的复函


罗来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有效利用城市立交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城区现有三座人行天桥,分别位于向阳大道东、中、西段。向阳大道中段和东三角人行天桥利用率较高,因其是针对学生而建,主要解决城一小、城二小及城关中学学生上放学和群众上下班时的集中过街安全和交通疏导。西三角人行天桥利用率相对来说较低。

关于人行天桥利用率低的问题,主要原因如下:一是行人安全意识低图方便是主要因素,天桥建成后,周边过往群众长久以来形成的出行习惯尚未改变,交通安全意识有待提高;二是由于道路中心未设置隔离设施,行人横穿马路成本较低,未能强制有效引导行人通行天桥;三是社会老龄化逐渐显现,天桥设置不科学,无方便老人、残疾人的无障碍通道措施,导致许多老年人宁愿冒着生命危险,给道路添堵,也不愿意爬楼梯过天桥。

针对以上情况,县交警大队积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常态化开展志愿者文明劝导活动,提倡并劝导行人过街使用天桥设施,让行人从不自觉到自觉;二是联合学校、社区、电视台,加强对行人不走天桥违法行为的纠正处罚、公开曝光、抄告学校及单位的工作机制;三是积极联系住建部门,逐步完善人行天桥及周边隔离设施,强制引导行人安全有序通行过街天桥,减少人车混行的现状,共建文明畅通的交通秩序;

以上回复是否满意,请反馈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石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6321259



石泉县公安局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