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创办督字〔2017〕11号—文广局

时间:2017-04-01 17:18作者:源自:

石创办督字〔2017〕11号

 

文广旅游局:

 3月31日,我办按照《关于认真做好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资料收集上报工作的通知》(石创办发〔2015〕22号)文件相关要求对你单位上报的创建资料进行查看,发现资料还有缺失、不完整,情况如下:

1.村屯绿化:缺少城关镇杨柳社区、池河五爱村、后柳中坝村、黄村坝村、两河潼关村等旅游示范村建设规划设计等相关资料。

2.生态旅游:缺少重点自然风景区、旅游村镇建设介绍及2015年、2016年建设情况和工作总结。

   请你单位迅速行动,按照《石泉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档案资料搜集整理工作责任分解表》的任务,收集完善相关资料,整理归档于4月6日之前上报三创办。我办将在4月6日对你单位资料整理归档情况跟踪督查,对因行动迟缓,未能按期完成任务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石泉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档案资料搜集整理工作责任分解表(文广局)。

 

石泉县三创指挥部办公室

2017年4月1日


 

附件

https://www.shiquan.gov.cn/UploadFiles/akjyhfj69/xwzx/2017/4/20170401171820364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