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GK-2016-0000 发布日期: 2016-04-27 10:36
来源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内容概述 石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泉县2016年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通知

石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泉县2016年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石泉县2016年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泉县人民政府

2016年4月22日

 

石泉县2016年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防御山洪灾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避免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城区、各镇山洪灾害防御。

(三)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各级地方人民政府颁布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条例及规定;

2.经批准的国家、省、市、县山洪灾害防治规划报告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报告等。

(四)编制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

2.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撤相结合;形成“镇自为战、村组自救、责任到人、预警到户、提前转移“的山洪灾害防御机制。

3.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4.因地制宜,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五)编制单位和审批权限

本预案由县防汛办负责组织编制,经县政府审核同意后公布,并报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备案。各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由各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并及时公布,报县级防汛指挥机构备案。县防汛办负责镇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的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形成预案体系。

(六)修订要求

本预案根据区域内山洪灾害灾情、防灾设施、社会经济和防汛指挥机构及责任人等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并按原报批程序报批。

(七)编制内容

本预案包括以下内容:县域自然和经济社会基本情况;确定县级山洪灾害防御组织体系;监测通信和预警系统,确定预警程序和方式;规定转移安置要求;拟定抢险救灾、灾后重建等各项措施;安排保障措施。


二、基本情况

(一)自然地理及水文气象

1.河流分布情况

本县河流属长江流域汉江水系,汉江自县境中部自西向东横穿,境内流长58.5km。流域面积在0.5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沟溪329条,见下表:

0.5—5km2

5—10 km2

10—30 km2

30—50 km2

50—100 km2

100km2以上

234条

43条

34条

9条

6条

3条

汇入汉江的较大支流5条,即子午河、池河、饶峰河、富水河、中坝河,其中饶峰河支流大坝河、珍珠河流域面积较大,5大支流在县境内流域总面积1044.02km2,所含各级干支流45条,分属三大发源地,即秦岭南麓、云雾山、木竹山。子午河、饶峰河源于秦岭南麓;中坝河、富水河源于木竹山;大坝河、珍珠河、池河源于云雾山。

2.区域内的气象、水文条件、暴雨洪水特性

石泉县属北亚热带气候,温和湿润,雨量充沛,灾害天气频繁。在时间分配上季节差异大,配比不协调。地跨秦、巴两山,山势从中部河谷分别从北向南两侧增高。地形复杂,光照由南向北、由西向东渐增,气温随海拔增高而递减,降水由东北向西南递增,形成了明显的地域差异。

我县历年来平均年降水量在833.5~1042.8毫米之间。降水分布是:北部少于南部,西部多于东部,降水等值线由西南向东北逐渐减少。中部和南部年降水等值线沿汉江古河道呈东南~西北走向,年降水量约800毫米;喜河、熨斗等地平均年降水量略大于1000毫米,是我县降水量的最大中心;池河川道北部沿石泉古堰至北部菩窑一线,年降水量约880毫米。由此向东,降水逐渐减少,迎丰、云雾山东及宁陕交界一线,年降水量减少到820毫米,降水等值线呈南北走向,是县内降水的低值区。北区最大降水中心主要在兴坪一带,年降水量约890毫米。北部和中部的两河、饶峰至城关、池河川道,年平均降水量约870毫米。历年中,降水极端最大值主要集中在7、8、9月三个月。

3.区域内的地形地貌、地质构造与地层岩性、水土流失情况

我县地形复杂,南北山峦叠嶂,中部江河纵横,县内诸水均汇入汉江,呈“两山夹一川”之势。海拔高程在332.8~2008.9米之间。地貌属典型的土石山区,类型多样,大体可分为中高山、低山、丘陵和山间谷坝四种类型。全县现有水土流失面积844.67km2,占总国土面积的52.5%,总泥沙流失量约为417万吨,年平均侵蚀模数2748吨/平方公里,属中度水土流失县。多年平均流失厚度为0.15~3.8cm,个别值高达8.7cm。水土侵蚀类型以水力侵蚀中的面蚀、沟蚀为主,其中汉江以南主要是以面蚀为主,汉江以北的山区坡度较大,以沟蚀为主,局部暴雨性滑坡、崩塌等重力侵蚀也经常发生。

(二)山洪灾害概况

1. 历史记载及近年来典型山洪灾害情况

据《石泉县志》记载:

汉建安二十四年(219年)秋,“八月大雨,汉水溢”。

宋皇裕四年(1052年)六月九日,“汉水大溢,石泉咀淹没”。

明万历十一年(1583年)四五月,“猛雨数日,汉江大溢。兴安金州城淹没,公署民舍一空,溺死者五千余人”。汉江流量达34000立方米/秒。

清道光二年(1822年)八月,“大雨弥旬,石瓮为木筏横梗,水泻不及,汹涌澎湃。而大坝、饶峰、珍珠之水障于城西,红河之水障于城东,诸水混一,茫无际涯,数十里皆成泽国,是历年未有之灾”。汉水流量25000立方米/秒。

1954年8月11、19日两场大雨,后柳、熨斗冲走黄牛3头、筒车11架、水磨10架,塌房22处。

1983年连续遭受2次特大洪水灾害。7月19日至21日,大雨连降3天,雨量为160.4毫米。汉江流量11000立方米/秒,池河流量712立方米/秒。7月31日,汉江流量达15600立方米/秒。县城西关、东关、居民街被淹没,二里桥工业区被冲毁,交通中断,停电停水。

近年来,我县虽进一步加大了防洪防滑防灾投入,建设了一大批工程和非工程措施,但境内山洪灾害仍然频繁发生。

2002年6月9日凌晨5时许,佛坪县子午河上游突降暴雨,我县两河镇遭受洪灾,灾情惨重。全镇受灾人数达9117人,倒塌房屋1027间, 400余人无家可归,2人失踪。农田受灾15600亩,冲毁经济作物2288.4亩,绝收8291亩。流域胡家湾、鹅项颈水电站厂房被泥沙淹没,直接经济损失800余万元。

2003年8月28日21时至29日11时,我县全县持续普降大暴雨,大坝河、珍珠河、堰坪河、池河四流域河水暴涨,同时发生泥石流,冲毁基本农田2000余亩、乡级公路14公里、民房1185间。红卫乡、银桥乡政府机关被洪水泥石流冲毁,各乡镇部分村组遭受毁灭性灾害,造成全县直接经济损失4.12亿元。

2015年6月23日至29日,我县出现当年降雨时间最长、强度最大的持续强降雨过程,降雨主要集中在两河、饶峰、云雾山、城关、曾溪等镇,6月28日到29日,汉江上游佛坪、宁陕等地也普降暴雨,汶水河、堰坪河等汉江支流洪水暴涨,酿成特大洪灾,全县受灾人口6813人,转移2221人,直接经济损失2682万元。道路塌方21处1.3万立方米;农作物受灾面积5130亩,绝收面积1680亩;受损堤防5660米,县城防洪泵站出现险情,形成新的县城防洪隐患。

2.我县山洪灾害类型及易发区

我县山洪灾害类型主要有洪水灾害、泥石流、滑坡、病险库坝堤垮塌等。易发区主要集中在中高山区及河流川道区。

3.各类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

我县中高山区沟谷切割较深,川道植被较差,为山洪灾害的主要成因。三大区域易发生洪水灾害,即秦岭南麓汶水河、长安河、饶峰河流域;云雾山麓大坝河、珍珠河、池河流域;木竹山麓富水河、中坝河流域。汛期山洪汇流时间短,持续时间短,强度大,影响范围宽,一般局部伴随泥石流,具有突发性,难预测,灾害性,随意性的特点。

(三)山洪灾害防御现状

1. 山洪灾害防御工程措施现状

全县现有一座小(一)型水库西沙河水库,库容133万方;堰塘906口,总库容222.3万方;引水排洪渠道5218条,长2490公里;标准化防洪堤防43公里;水土流失小流域治理620.4平方公里。

2.非工程措施现状

我县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于2011年10月底开工,实施了县级预警平台、简易雨量站、简易水位站、自动雨量站、自动水位站、视频监测站等工程建设。建立了自动雨量遥测系统并整合气象、水文雨量数据,对全县雨量情况基本实现了实时监测。各镇配备了电脑、传真机、无线广播、应急照明等设施,村组安装配备了无线广播、手摇警报器、铜锣、口哨等必备设施和器材,在境内主要河流上安装了自动和人工水位站。

3.存在的问题

一是山洪工程治理规划相对滞后,投入治理经费不足;二是预警预报设施不健全,有效防治局地山洪灾害的难度大;三是现代通讯设施不足,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四是山洪灾害防御组织机构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危险区、安全区的划分

危险区:1.汉江沿岸,堰坪河、汶水河、左溪河、曾溪河;2.饶峰河、蒲溪河、杨家河、湘子河、麻柳沟、大坝河、珍珠河、将军河、南沟、奋家沟;3.池河、迎丰沟河、云川河、火石沟、香炉沟、西沙河、东沙河;4.黑沟河、金家沟河、中坝河、南沟河、藕溪沟、四川沟、大沟河、风沟河、蔡河、富水河、董家河、干沟河沿线村组农户。5.各镇滑坡点。

安全区:1.各河流、沟溪沿线位置较高、地质结构稳定的区域。2.各镇除滑坡隐患点以外,地势平坦、坡度平缓结构稳定的区域。


三、组织体系

(一)组织指挥机构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全县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织领导和指挥调度。

总   指   挥:县政府县长

副  总指 挥:县委副书记

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县人武部部长

成员由县人武部、政府办、监察局、发改局、财政局、公安局、水利局、国土局、农林科技局、移民局、交通局、住建局、经贸局、民政局、安监局、教体局、卫计局、文旅局、气象局、石泉水文站、石泉水电厂、喜河水电厂、武警石泉中队、公安消防大队、地电分公司、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和各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组成。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防汛办,何燕祥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和分工

1.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主要职责:统一领导和组织全县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下设办公室(防汛办)和5 个工作组。

办公室(防汛办):负责全县山洪灾害防御的日常工作。检查指导各镇、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各项工作,保障雨情、水情、灾情等信息及时准确的收集整理和上传下达。

调度组:组长由县政府办主任担任,成员为县防汛办主任及各镇主要负责人。负责下达县防指安全转移任务和调度命令。

信息组:组长由县防汛办主任担任,成员由气象局、水文站、石泉和喜河水电厂、各镇等单位负责人组成。负责对气象、水文等部门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掌握暴雨洪水预报、降雨、泥石流、滑坡、水利工程险情等信息,及时为领导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监测组:组长由县气象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国土局、水文站、各镇相关业务负责人组成。负责监测辖区雨量站、气象站的降雨量,水利工程、河溪水位流量,泥石流沟、滑坡点的位移等信息,监测信息集中汇总到县防汛办统一发布。

转移组:组长由各镇镇长担任,成员由县公安局、教体局、国土局、文旅局、水利局等所属单位负责人组成。依据指挥部的命令及预警通知,负责做好受威胁区域群众安全转移、安置及有序返回和治安秩序的管控。

保障组:组长由县财政局局长担任,成员为监察局、水利局、交通局、卫计局、民政局、地电分公司、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和各镇主要负责人。负责抢险救灾资金保障、物资器材调配保障、灾民生活安置、医疗救护防疫和电力、通讯保障等。

2.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和分工:

县人武部:按照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命令,组织、指挥、调遣抢险队伍,进行紧急抢险。

县政府办:负责驻石各有关单位联络工作、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综合协调工作,为指挥部领导提供参谋和服务。

监察局:负责抢险救灾工作纪律保障,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查处违纪行为。

发改局:负责防洪工程建设和水毁工程修复重建及防汛抗旱应急项目计划的安排与资金筹措。

财政局:负责抗洪抢险救灾经费的筹措、调拨与管理。

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维护抢险撤离过程中的社会治安及交通秩序,执行指挥部的警戒、戒严命令及强制疏散撤离命令,配合抢险队伍对专控区人员强制撤离,确保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水利局:负责防洪工程和防洪设施的建设管理、运行维护和应急抢险,负责河道的清障保畅和在建水利工程的度汛安全。

国土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负责地质灾害点的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负责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负责县级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编制和组织实施。

农林科技局:负责农业灾情统计、上报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

移民局:负责库区范围内移民工程及移民群众的安全度汛工作。

交通局:负责抢险救灾交通设施保障、水毁道路抢修保畅工作,负责抢险应急交通运输工具、机械的组织调度和管理工作。

住建局:负责城区和指导集镇市政设施抢修维护和排涝抢险工作。

经贸局:负责各厂矿企业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负责抗洪抢险所需物资的组织、储备、调拨和供应。按照县防指的要求足额储备防汛抢险物料,并按指令及时送达指定地点。

民政局:负责灾情的统计上报,负责抢险救灾应急物料的保障及灾民生活安置,并负责灾民灾后生产生活救助。

安监局:负责对安全隐患的排查,督导相关单位及时排除险情。

教体局:负责学校的抢险救灾工作和在校师生的安全转移工作,负责危险校舍、设施的排查和治理工作。

卫计局:负责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在发生灾情时,有效组织医疗救护和灾后防疫。

文旅局:负责做好山洪灾害防御相关知识的宣传普及和抢险救灾宣传报道工作,同时负责旅游景区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气象局:负责及时准确的提供天气信息,及时预报预警。

水文站:负责对水文观测设施进行检修维护,做好雨水情实时测报工作并及时向指挥部传递水情信息。

石泉、喜河水电厂:按照省、市防指的命令做好汉江干流洪峰错峰调度,及时收集掌握水库上游及周边水雨情信息,为县防指防汛会商提供决策依据。

地电分公司:负责抢险救灾电力保障和电力设施抢险维护。

电信、移动、联通分公司:负责防汛抗洪抢险期间的通讯保障。

各镇党委、镇政府:按照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机制,全面做好本辖区内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四、监测预警

(一)山洪灾害雨、水情临界值确定

依据我县历史山洪灾害发生时自然状况和我县地形地质条件分析研判,同时按照全市山洪灾害预警指标和我县山洪发生时降雨情况确定我县山洪灾害雨、水情临界值为:

暴雨蓝色预警信号(警戒通知):1小时降雨量已达20毫米以上且持续(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防御指南为:①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准备工作,县防汛办将暴雨蓝色预警信号发送各镇防指提出防范要求;②教育部门通知学校、幼儿园采取适当措施,保证学生和幼儿安全;③交通管理部门提示驾驶人员应当注意道路积水和交通阻塞,确保安全;④各镇防指组织检查辖区内河道、集镇、库塘、房屋等行洪排涝系统,做好防洪排涝准备。

暴雨黄色预警信号(准备转移):1小时降雨量已达30毫米以上且持续(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防御指南为:①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准备工作,县防汛办将暴雨黄色预警信号发送各镇防指提出防范要求;②交通管理部门根据路况在强降雨路段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在积水路段实行交通引导;③切断低洼地带有危险的室外电源,工程建设单位暂停在空旷地方的户外作业;④各镇防指组织检查河道、集镇、库塘、房屋等行洪排涝系统,提前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和危房居民到安全场所避险。

暴雨橙色预警信号(提前转移):1小时降雨量已达40毫米以上且持续(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防御指南为:①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应急工作,县防汛办将暴雨橙色预警信号发送各镇防指提出防范要求;②切断低洼地带有危险的室外电源,工程建设单位暂停在空旷地方的户外作业;③各镇防指对处于危险地带的单位应当停课、停业措施,各有关部门和学校保护已到校学生、幼儿和其他上班人员的安全;④各镇防指采取措施防范可能引发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暴雨红色预警信号(立即转移):1小时降雨量已达50毫米以上且持续(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防御指南为:①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应急和抢险工作,县防汛办将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发送各镇防指和县防指成员单位提出防范要求;②各镇防指发布停止集会、停课、停业通告;③各镇防指和县防指成员单位全力做好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抢险工作。

(二)实时监测

我县现有自动雨量监测点13个、水位雨量站18个、视频监测站3个,人工雨量站369个、水位站61个,分布在全县各镇、行政村及重要河流、水库等重点防范部位,能够及时收集和掌握相关区域水雨情信息。各镇对辖区内的降雨、河溪水位、水库水位、泥石流和滑坡地段安排专人进行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监测,及时准确收集、掌握、上报辖区内降雨量、溪河水位变化、泥石流和滑坡动态等信息。

(三)通信

县、镇各信息观测点利用现有通信工具、手机、固定电话、专用报警器、电喇叭、鼓、锣、号等通信方式,把所掌握的信息及时传递出去。全县建立了以电话、手机、短信等通信方式为主的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等信息的传递和信息反馈通信网络。在县防汛办建立了山洪灾害预警信息平台,实时收集全县各监测点的水位、雨量信息,并进行信息预警确认和发布。

(四)预报预警

1.预报内容

县气象局及时准确测报全县天气预报,县水利局要准确掌握全县水库蓄水水位变化情况和溪河洪水水位变化情况,及时发布水库水位和溪河洪水预报。县国土局要准确掌握泥石流和滑坡动态,及时发布泥石流和滑坡预报。

2.预警内容

县气象局负责对县境内的暴雨区域、暴雨量级、暴雨时段以及暴雨是否达到或超过临界值进行预警。县水利局负责全县水库、塘坝、溪河的洪水水位是否达到或超过临界值进行预警。县国土局负责全县泥石流和滑坡发生可能性的监测、预警和预报。

3.预警启用时机

各镇、各相关部门,当接到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雨天气预报时,相关行政责任人必须到岗到位,当降雨接近或超过临界雨量值时,及时向各村组发布暴雨预警信息,当区域内河溪水位急剧上涨,必须立即向下游镇、村庄和相关部门发布预警预报,当区域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征兆时,应向上级防汛指挥部门和下游受威胁的区域发布泥石流、滑坡预警信息。当辖区内水库及塘坝,如有发生溃坝性重大险情时,应及时向上级和受威胁区的村庄、住户发布险情预警信息。

4.预警发布及程序

根据我县实际,按照下列程序预警:一般情况下,山洪灾害防御预警信号,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向镇防汛指挥机构发布预警信号,由镇防汛指挥机构向村委会发布预警信号,再由村委会向村民小组、危险区住户发布预警信号。如遇区域性突发山洪、滑坡、泥石流、水库、塘坝溃坝等紧急情况,村组可直接报告镇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并直接向危险区群众发布预警信号,在最短时间内用最直接的预警信号完成预警工作。

5.预警启用条件

一是当气象部门预报有大到暴雨时,县级防汛部门发布暴雨预警信息。二是区域性大到暴雨或时段降雨达到或大于临界值时,由镇防汛机构发布山洪预警预报。三是镇辖区内突发泥石流、滑坡、库塘溃坝等紧急情况,所在村组可直接报告县级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和镇防汛指挥机构,并可直接发布预警信号。

6.预警方式

各镇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设置锣、鼓为预警信号,以电喇叭为报警信号,对预警信号覆盖不到的区域农户,采取人工传递的方式,按照发生山洪灾害的严重、紧急程度确定不同级别预警信号以及所对应的预警方式。

 

五、人员转移安置

当气象部门发布6小时内降雨达到50毫米以上,或已达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1小时降雨量已达到30毫米以上且持续),各镇防汛指挥机构迅速启动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立即转移居住在沿河两岸低洼地段或滑坡、泥石流等危险区域的人员,抢险队伍迅速奔赴现场,因地制宜,按照“就近、快速、安全”的原则,立即将老弱病残人员安置到安全地带,青壮年可集中或分散安置在安全地带。


六、抢险救灾

(一)抢险前期准备

1.广泛宣传

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会议培训、发放宣传册、入户宣讲形式和途径,广泛向群众普及山洪灾害法律、法规和防灾、减灾及地质环境保护科普知识,使干部群众了解山洪灾害的危害性和做好防灾、减灾及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树立防灾、减灾和地质环境保护意识,自觉投身到防灾、减灾斗争中,同时,向群众深入宣传山洪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及防灾、减灾和自救保护知识,不断提高山洪灾害防治水平及群众避险能力。

2.汛前检查

为切实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各镇防汛指挥机构汛前要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各镇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预案编制工作,对预案中存在的问题要实地调查,实行登记造册,制定和复检回访制度,限期整改。同时对可能引发的山洪灾害和走山滑坡地段,要安排专人负责蹲守,对可能发生严重山洪灾害区域的群众实行限期搬迁。要对抢险救灾物资储备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足量储备抢险救灾物资,用于保障受灾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需要。

3.实战演练

各级防汛责任人要充分熟悉防汛预案,广大干部群众要熟悉预案中确定的撤离路线和安置地点,为预案快速启动创造条件。要有计划的开展实战演练,不断修改预案中存在的漏洞,使预案具有科学性、实用性、操作性。

(二)组织抢险救灾

汛期内各级各部门要密切注意天气变化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度汛。遇暴雨或连阴雨,极易形成山洪、泥石流灾害,各级各部门要迅速全面进入防汛临战状态,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坚守岗位,及时掌握防汛工作状态,了解汛情趋势。各级防汛责任人员,进一步检查落实各项防汛措施,一旦发生险情,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要迅速启动山洪灾害防御预案,上报灾情,主要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按照防汛职责分工,带领抗洪抢险队伍,全力以赴抗洪抢险。抢险原则是先救人,后财产,将被困群众撤离到安全地带,如有人畜伤亡,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清理、掩埋人畜尸体,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山体、建筑物等,要安排专人监测、防御。同时,积极做好灾后安置,发放粮食、衣物,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保证群众正常生活,组织力量抢救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为灾后重建打下良好基础。

(三)严肃工作纪律

1.各镇及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扎实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准备工作,确保防治责任、防御预案、物资储备、抢险队伍、抢险措施“五落实”,凡因准备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损失的,县委、县政府将严肃追究责任。

2.各镇、县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在汛期一般不得外出,确需外出的,必须报请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同时报县监察、组织部门备案,否则按擅离职守论处。

3.各镇及各相关部门都要严格执行24小时干部值班、领导带班制度,随时接受指挥调度。凡因无人值班、领导干部手机不通贻误工作,给国家和人民带来重大损失的,县委、县政府将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带班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坚决服从指令,凡对防汛指令推诿扯皮、讲条件、顶着不办、落实不到位的,视其情节,严肃追究责任。凡因工作不力造成人员重大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一旦发生重大险情,各级领导必须靠前指挥,科学、果断决策,积极组织抗洪抢险。各级国家公职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服从指挥。凡因指挥不力、组织不到位的领导干部,县委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区域经济社会基本情况统计表

2.历史山洪灾害损失情况表

3.山洪灾害危险区基本情况表

4.监测站点分布表

5.监测站与预警对象关联表

6.人员转移安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