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石泉县易地扶贫搬迁贷款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石泉县人民政府
石泉县易地扶贫搬迁贷款项目实施方案
石泉县易地扶贫移民搬迁贷款项目是国务院扶贫办和农发行总行对我县进行了专题调研后确定的政策性金融创新试点工作,主要目的是通过政策性金融持续支持移民搬迁和扶贫工作,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化水平的提升。为确保管好用好项目贷款,促进“三宜”石泉建设,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的意见》(陕政办发[2014]47号)、省政府专项问题会议纪要(2013年第90次)精神和政策性金融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主要建设内容。一是2015年至2017年集中安置户的宅基地腾退。二是100户以上集中安置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护坡、河堤、电力、排水、供水等。三是100户以上集中安置点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中小学、幼儿园等。四是重点区域的安置房建设。
(二)投资计划。石泉县易地扶贫移民搬迁贷款项目总投资为6.13亿元,其中贷款4.6亿元,项目资本金1.53亿元,建设期为2015年至2017年。
二、贷款项目“借用管还”机制
(一)借款主体、方式及期限、利率。
1.借款主体。按照政策性金融合作项目要求,借款主体确定为石泉县城乡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乡公司)。
2.借款方式。采用县政府与城乡公司签订委托代建扶贫贷款项目协议,并以本项目政府拨付的委托代建资金(本项目建设公司应收账款)作为抵押,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打包申请中长期贷款的方式借款。
3.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为18年,其中:建设期3年,还款期15年,采用逐年等额还款的方式归还本息。
4.贷款利率。本项目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中长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20%,即年利率4.12%,并随中国人民银行中长期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而变化。
(二)贷款使用。
1.使用范围。项目贷款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可研的建设内容使用,主要搬迁户宅基地复垦、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重点区域建房。具体使用贷款的项目由县发改局会同县移民搬迁办公室,根据移民搬迁规划和贷款项目可研报告提出具体方案报县政府审定。单个项目投资额的控制由县政府评审中心审查核定。
2.支付流程。按照银监会的相关规定和农发行的具体要求,贷款的支付流程为:农发行发放贷款→借款资金到达借款单位(公司)信贷资金存款专户→确定受托支付单位(石泉县易地扶贫移民搬迁工程项目部)→金融机构审查受托支付交易方承建工程相关资料→将借款单位信贷资金存款专户的易地扶贫移民搬迁工程资金转入确定的受托交易方(石泉县易地扶贫移民搬迁工程项目部)→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用款资料及工程资金拨付审查表(每笔资金必须经过城乡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局、分管副县长、县长签字后方可由工程项目部支付)→易地扶贫移民搬迁应支付的工程建设单位(企业)账户。
(三)贷款管理。项目贷款资金实行“单独建帐,专款专用,独立核算,封闭运转”管理, 严格执行《石泉县扶贫贷款和专项建设债券资金管理办法》,任何单位和项目不得挤占、截留、挪用。设立“移民搬迁工程项目部”专户,所有使用贷款资金的项目工程款的支付必须按照工程进度,完善支付所需相关资料和审签后,城乡公司方可支付。
(四)贷款偿还。
1.责任主体。严格坚持“谁使用,谁还本付息”的原则。贷款偿还主体为县城乡公司,还款资金由各项目实施主体分别筹集,统一归集到城乡公司专户。
2.还款来源。一是中、省移民搬迁项目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项目专项资金。二是宅基地腾退后置换的建设用地指标出让净收入。三是使用了贷款的移民搬迁项目从其他渠道争取的项目专项资金。四是县本级财政预算资金。偿还贷款资金的筹集,严格执行《石泉县政府贷款项目资金还款准备金制度》。
三、贷款项目管理
(一)贷款项目的实施主体。贷款项目实施主体的确定必须要遵循“有利投资效果,有利项目管理,有利环境保障,有利项目争取”的原则,以委托行业主管部门实施为主,以委托镇政府实施和城乡公司自建为辅。
(二)贷款项目管理。凡全额使用贷款和部分使用贷款投资的项目,从项目的确定到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必须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各项规定,做实项目的前期工作,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加强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四、保障机制
(一)组建工作机构。为规范贷款项目和资金的管理,抽调发改、财政、审计、搬迁办、住建、水利、环保等部门人员,组建“石泉县易地扶贫移民搬迁贷款项目管理办公室”作为常设临时机构,与城乡公司实行两块牌子一班人马,全面负责项目和资金的管理,单独考核。
(二)完善工作机制。
1.努力争取项目。县发改局要将所涉及的项目列入“十三五”规划及各年度项目争取重点,确保争取更多的专项资金的支持。
2.加强资金整合。县财政局要建立涉贷项目专项资金的整合、归集机制,专户管理,确保还本付息资金的调度使用。
3.明确收益分配。县国土局要将宅基地腾退后的用地指标收益全额进入财政资金归集专户,全额用于贷款的偿还。
4.建立还款保障机制。凡属政府投资由部门或镇政府实施的项目,专项资金和其他相关项目收益不足以覆盖贷款本息的部分,列入财政预算解决。
(三)加强监督考核。监察、审计部门要对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进行全过程的监督。考核办要把该项工作列入相关部门和镇政府的年度考核内容,加强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