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驻石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省市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县委、县政府“三个六”精准脱贫思路,制定“六个一”工作机制,即“一村派驻一个工作队、一村捆绑一批项目资金、一户落实一名干部包抓、一户一套验收办法、一套信息系统监测管理、一套严格的督考奖惩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村派驻一个工作队
在全县11个镇87个贫困村、66个非贫困村、10个农村社区(二里、城西、江南、七里、堡子、杨柳、古堰、黄荆坝、两河镇、中池镇社区)成立由一名部门、镇科级领导任队长,村支部书记、村主任、驻村干部任副队长,包户部门、镇、村组干部、党员为成员的驻村脱贫工作队。
(一)工作职责。结合本次建档立卡核查工作,深入群众宣传扶贫开发政策,根据贫困人口识别标准,按照对象精准、分类精准、措施精准、脱贫精准的要求,建立村级扶贫对象信息档案,结合村情和群众意愿,科学合理制定“一村一策”扶贫开发工作规划和年度扶贫工作实施方案,负责脱贫“六个一批”(生产发展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健康扶贫脱贫一批、兜底保障脱贫一批)脱贫方案的落实。按照“一户一法”工作要求,制定发展产业和创业就业方案,制发“一户一法”明白卡,引导贫困户发展产业、自主创业、转移就业,实现“三业”富民。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捆绑项目和资金,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协助抓好村级班子建设,加快提升村干部的素质和能力。组织并督促驻村包户干部、村组干部、村党员同志扎实抓好扶贫包抓工作及开展代办服务。
(二)工作要求。驻村扶贫工作队要按照“对象精准化、任务具体化、‘三业’优先化、管理信息化、工作精细化”的要求,扎实开展扶贫工作,确保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实效。驻村工作队包扶工作要直至贫困对象脱贫,对工作走过场、作风不扎实、成效不明显的部门和干部,将严肃追究责任。
二、一村捆绑一批项目资金
(一)资金来源。将各级机构压缩的“三公“经费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并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县级财政扶贫投入机制。由财政局负责,每年将省市下达的扶贫专项资金,本级新增财力的5%资金归集,设立精准扶贫专户,集中用于扶贫开发。以后每年县财政投入扶贫的资金增长不低于20%。
(二)捆绑方式。贫困村项目资金由脱贫指挥部项目资金整合部负责,根据贫困村的贫困程度、贫困人口数量,制定资金到村到户分配方案,由扶贫工作队安排使用,集中用于解决突出问题和贫困户“三业”发展。同时加大扶贫资金资源整合力度,用好用活财政支农政策,充分发挥各部门项目专项资金的优势。结合贫困村脱贫六要素,为贫困村编制脱贫规划时,要根据“十三五”扶贫规划,并结合村上实际情况,有需要、能实施的才规划,规划的基础设施、产业发展、人居环境、公共服务等方面项目类型分类列入发改、财政、扶贫、农林科技、水利、交通、民政、教育、卫计等责任部门,由相关责任部门组织项目的实施及资金兑付。非贫困村项目资金,由各镇结合村上每年急需解决的主要问题,列出项目清单,经项目资金整合部审定后,列入驻村帮扶单位工作任务,由帮扶单位自筹资金落实或协调相关部门落实。
(三)落实方式。每年将项目资金捆绑任务纳入相关部门、帮扶单位年度扶贫考核,严格考核奖惩,确保落实到位。
三、一户落实一名干部包抓
结合贫困人口分类情况,将县级领导、县直部门、驻石单位、镇、村所有干部全部确定为包抓责任人,确定1至5名包抓对象,除需要兜底扶贫的贫困人口外,其余贫困人口要做到帮扶不漏户、人人见干部的全覆盖要求。
(一)工作职责。结合贫困户实际情况,制定增收目标,确定脱贫年限。按照“一户一法”工作要求,制定发展产业和创业就业方案,规划脱贫进度,制发“一户一法”明白卡。有针对性地做好信息、资金、技术、政策等服务,为包联户开展代办服务。协调搞好政策落实、项目支持和排忧解难,确保完成当年增收任务,实现阶段性脱贫目标。
(二)工作要求。各包抓干部是贫困户的帮联直接负责人,对帮扶对象要常联系、常走访,多沟通、多教育、重扶智、转观念,确保每月联系不少于一次,对贫困户的实际困难要充分关心、倾力解决。要积极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解决实际增收问题,确保在规定的年限内顺利脱贫。
四、一户一套验收办法
按照省上提出的“两不愁、四保障”标准,细化量化具体指标,从收入、住房、设施、教育、医疗、养老六大方面制定数据科学、核查方便、群众信服的到户脱贫标准。
(一)验收标准。收入有保障:有稳定收入来源,人均纯收入达到3500元以上,纯收入中工资和家庭生产经营收入占80%以上,年收入增长不低于10%。住房有保障:居住地交通便利、地质安全,房屋质量符合标准,人均住房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上,室内、院坝硬化,院落绿化,厨、厕、圈全面改造,达到卫生标准。设施有保障:有出行方便道路,有安全卫生饮水,有同网同价稳定电,有通讯、广播、电视等信息化畅通条件。教育有保障:适龄儿童全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初中毕业生全部升入高中、职中或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学习,大学生得到助学补助,家庭主要劳力接受实用技术培训,掌握一至两门致富技能。医疗有保障: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就近、及时就医条件,大病有救助。养老有保障:全部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低保户应保尽保,五保户集中供养。
(二)认定程序。在贫困户自愿的情况下,由贫困户提出脱贫书面申请(也可以由驻村工作队或村委会提名)。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提出申请的贫困户进行民主评议。对初步确定的脱贫户名单在村委会进行第一次公示。第一次公示无异议后,报镇政府审核,审核要认真测算脱贫户当年的人均纯收入,必须达到3500元以上并能稳定实现。审核后,形成拟脱贫名单,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局,县扶贫局邀请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审定,审定后在全县公告,退出贫困人口系统,实现户销号。
五、一套信息系统监测管理
建立全县精准扶贫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县、镇、村三级联网,实现村村在网、户户在网、信息共享,对贫困人口进行全面管理。
(一)信息核对建档。各镇、各村及驻村工作队应结合本次建档立卡核查工作,把贫困对象进一步搞准搞实,把未进入贫困系统的五保、低保及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首先纳入系统,并将贫困对象信息进一步核对,确保户户信息完整、准确。再根据贫困对象的致贫原因进行分类,结合具体致贫原因进行分类施策,确保贫困对象能到达脱贫标准。同时,要建立完整的台账,录入精准扶贫信息管理系统。
(二)系统信息更新。县镇村三级确定专人负责平台管理,对系统贫困户信息进行及时更新,以便随时了解贫困状况,查看贫困户的致贫原因、生产发展情况、帮扶情况、存在的实际困难等精准信息,动态监测,为包抓责任人开展帮扶提供依据。
(三)动态精准管理。每年12月份对当年的脱贫人口及时标注反映,受扶持情况及时录入,脱贫后的一年里随时关注生产发展情况及收入情况,便于进一步监测;对当年因重大疾病、事故、灾害导致贫困的户录入系统,确定包抓责任人、帮扶措施等,对新增贫困人口进行管理。
六、一套严格的督考奖惩办法
县委、县政府成立由县级领导任组长,2至3名科级干部为成员的11个督考组,驻镇开展工作。主要负责督查各镇、包抓部门、驻石单位、驻村工作队、驻村干部、包户干部、村干部贫困人口建档立卡的核查、核定工作,年度扶贫任务的完成进度,到村到户精准扶贫措施的落实,村级规划及年度实施方案和贫困户“一户一法”明白卡的制定工作。根据工作进度要求,实行月督查、月通报,组织开展精准扶贫半年和年终考核,确保精准脱贫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县委、县政府每年对扶贫工作考核先进镇、部门、驻石单位、驻村工作队、先进个人、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包户干部,县委、县政府进行表彰奖励。对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实行问责,对没有履行帮包责任的驻村工作队队长、包户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干部考核为不合格格次,一律不予评优树模、提拔使用。
《考核奖惩细则》随后另行发文,奖励资金纳入年度县财政奖励资金预算安排。
中共石泉县委办公室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