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市政府办《关于下达2016年度避灾扶贫搬迁安置计划任务的通知》(安政办发〔2015〕101号)文件精神,2016年我县避灾扶贫搬迁安置任务为2800户10640人。为确保我县移民搬迁安置任务圆满完成,经县政府研究,现将我县2016年度避灾扶贫搬迁安置计划任务下达给你们(见附表1),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扎实做好前期工作。各镇要依据避灾扶贫搬迁安置“三个集中”调查摸底结果,严格按照“户申请、村评议、镇审核、县审批”的程序,尽快确定2016年度搬迁安置对象。对规划建设的集中安置小区,在12月底前做好项目报建、用地审批、规划审查、地灾洪灾评审、环境评估等前期工作,及早为2016年度避灾扶贫搬迁安置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二、认真推进均衡搬迁。各镇要坚持“三优先”工作原则,对受地质、洪涝灾害威胁和危困、特困群众优先审定,优先搬迁安置,确保2016年底前全面完成三类特殊群体搬迁安置任务。
三、提前搞好规划衔接。各镇要根据“十三五”避灾扶贫搬迁专项规划,坚持靠镇、靠园区、靠中心村布点建设,减点提质扩规模,突出集中安置,注重项目配套,确保全县集中安置率达90%以上、城镇安置率达60%以上。
四、切实加快工作进度。各镇和县搬迁办要按照“提速度、上水平”的要求,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确保2016年度避灾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在今年年底前全部开工建设。针对集中安置社区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配套项目,各相关部门要依据“十三五”避灾扶贫搬迁专项规划编制项目,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衔接,切实抓好配建项目争取和落实,着力提升搬迁安置水平。同时,各镇要于2015年12月10日前将2016年度避灾扶贫搬迁安置工作实施方案及附表2、3报县搬迁办审定。
3.石泉县2016年度新规划建设的集中安置点配套建设项目表(3-1、3-2、3-3、3-4)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30日